不要说在深山老林里,就是寻常的村镇之间,一个村子还有一个大仙呢。山里的动物更多,难不成......它们都是傻戳戳,一个有出息的也没有?这不符合客观事实!
    什么地方特产啥,啥东西就容易“成材”!比如......在人类的聚居地,基本上都是猫,狗,鸡,老鼠之类的家仙比较多!而在山里,狐狸,狼,黄皮子,这类的野生动物,就更容易“有出息”!
    这两省交界的广袤林子,虽然说......并非真正的原始森林,中间穿插着省道,国道,以及铁路的,还有一些村镇坐落在这地方。但也是野生动物资源极其丰富,鹿,袍子,狼,野兔,黑熊,等等等等,都在这里面生活。
    这么热闹的一个大家庭中,居然没有一只狼“考上大学”,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难道说.....真的是自己的仪器出了问题?这都绕了两天两夜了,移动的“雷达”,早就把整片林场覆盖扫一遍了!不可能有死角啊?
    自己和黄丫,又不是一般的动物,那移动速度都挺快的,总不至于.....那老狼在和自己做游戏,故意藏猫猫吧?
    墨墨虽然不是强迫症,但做事情也比较追求完美!她有这个自信,自己的仪器肯定没问题!这山里的老狼,要么是不在,要么就有一套反侦察的法器在屏蔽着自己的“雷达”!
    真是喵了个咪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墨墨出发前,还真没想到,对方还有这么一手!看来......还是把敌人想的太简单了!
    人类多次进行大规模的搜捕都没发现它!可见.....这老狼,还是真有两把刷子的!
    眼下的情况有点儿大条了!如果.....雷达不起作用,这么大的林子,可要找到啥时候?别说一个月,就是一年也够呛啊!要知道.....这老狼可不是固定在一处不动的,它是活物,到处乱窜,简直永远也找不到,只能靠碰运气了!
    墨墨陷入了焦虑中,没想到第一次执行任务就这么败兴!要是明哥在就好了,他主意多,肯定有办法拨云雾见青天的!
    她和黄丫,又在山里转了两天,依旧没有任何收获!不能让黄丫一直陪着自己在这儿干耗啊!人家还有任务呢!故而.....墨墨决定,先跟着黄丫一起去江北的南部,消灭了那个虎爷再说,等回来的时候,再继续找这老狼。
    然而.....就在主仆二人留下了一片纸鸢,准备坐上另一片奔赴南部之时,墨墨手中的罗盘,突然有了猛烈的反应!指针直直的指向了东南方!
    更不可思议的是,伴随着指针的颤动,远处的山林里,竟然......还传来了一声枪响!
    墨墨和黄丫登时跳下了飞行纸鸢,如同两支射出的箭,飞速的奔向事发现场!
    此一刻,也用不上什么罗盘了,从声音就能辨别出具体的方位和距离!
    ......
    要说,这一声枪响是咋回事?难道......人类发现那白鼻子老狼了?开枪射击!这里面.....还颇有一番内情。墨墨在山里抓老狼,而与此同时,也有那么一位人类“大能”,正带着全村的老百姓进山,追杀这个魔头!
    这位人类“大能”到底是何方神圣?事情还要从两个月前说起!
    两个月前,坐落在山林西边的某个村子里,来了一位南方小伙!别看此人相貌平平,却有一手好绝活儿,就是口技!
    无论是钟表走针儿,碗碟碰撞,推门摔门,茶杯砸碎,只要是世间能发出声儿的动静,没有他学的不像的!至于.....什么学谁说话,妇人叨叨,孩子啼哭,老头咳嗽,鸡鸣狗叫之类的等等等等,就更不用提了!
    其实,这是一类非常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叫做口技,自古就有!只是现在的人,没人学了,更不相信......有人仅仅凭借一张嘴,就能把声音演绎的如此出神入化!
    什么学别人唱歌啊,说话啊,猫叫狗叫,这没啥稀奇的。但你连钟表走针儿,敲碎鸡蛋壳儿的声音都能学出来!而且还不仅仅是像那么简单,简直就跟真的一样,这就有点邪门儿了!有点近“妖”的意思!
    其实这只是现代人见识浅薄的原因,在旧社会,为了能糊口,学一门手艺,都是动辄十年二十年的师从!正如《卖油翁》中所讲:熟能生巧耳!当然.....这里面也有一定的天赋在发挥作用!
    总之一句话,这南方小伙的口技水平,堪称举世无双!找不到第二个比他牛的人。
    要说这本事.....你在城里做个直播多好啊?让别人给你耍耍人气啥的,也能积累点粉丝。但人家小伙可不!他来这老山林子里,另一番自己的打算!
    那就是和当地猎人合作,猎杀这山里的动物,尤其是狼和狐狸!
    凭借他的口技,在山里骗动物上套,那简直一骗一个准!什么.....小狐狸思春,老野猪犯嘀咕,野狼闹心,母山猫想老爷们儿,等等等等!他在这边儿一学,那边儿的动物,就会以为是同类,或者某种食物链关系,自然会有所动作,然后诱导着它们......落入提前挖好的陷阱里!
    有这南方小伙出马,猎人们往往连枪都不用,干脆挖洞靠捡,也能捡得盆满钵满,然后剥皮贩卖,那都是钱!
    其实南方小伙这次来,主要是为了一种稀缺资源,就是小狼的皮!之所以要和当地猎人合作,除了引路之外,更重要的还是为了保护自己!毕竟狼是群居野兽,挺危险的!
    至于其他的野兽收获,都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赏赐给这些猎人们的,算是保镖兼向导的报酬!
    两个月下来,这南方小伙共收获了400多张小狼皮,一个个都拿生硝处理完后,挂在村子里晾着,等着臭味散尽......直接发往南方!
    要说这小狼的皮,有啥稀罕的?貌似也没狐狸皮,貂皮值钱啊?那些名贵的女式大衣基本上都是貂皮的。
    那只是人们不懂!这小狼的皮,名贵着呢!当然.....前提是野生的。
    狗和狼之物,性属最热!而狼又甚于狗!用狼皮做大衣,那是最保暖不过,但因为火性太大,一般人都消受不了!时间长了还会落下火毒之病!
    故而,有人退而求其次,用小狼的皮来做大衣,这样一来......火候刚刚好,既能保暖,又不至于上火,两全其美!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猎杀!江北和岭北交界的这一片林子里,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着呢,故而人家南方小伙才过来!在老家.....有一堆客户在等着要呢!定金都支付了!
    原本只是想弄点小狼皮,做点小买卖,没想其他。不过.....就在今天傍晚,这南方小伙,突然接到了一个大活儿,一单直接开价100万!
    开价的,不是南方的那些老板们,而是离小伙所驻扎的村子,30公里外的徐家庄来人了,直接开价100万,想请这小伙帮忙,把这山里的那个吃人的白鼻子老狼给除掉!
    全村人1000多口子凑钱!集资100万让小伙出马!为了除掉这个恶狼,他们宁愿把锅都砸了,日子不过了!也要和那魔头拼上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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