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床上,小叶萌穿着粉红色的儿童套装,黑白分明的眼睛不停闪烁,看到叶轩和萌小团脸上露出笑容,虽然不会说话,但咿咿呀呀的语气格外的可爱。
“哪有刚出生的婴儿就会喊爸爸妈妈的。”
叶轩略显无奈的吐槽道。
“我们的女儿可是天才。”萌小团傲娇的说道。
“好,天才。”
叶轩宠溺的摸了摸萌小团的头。
小叶萌是不是天才,叶轩倒是觉得无所谓,最重要的是平平安安的长大即可。
“对了大坏蛋,我看网上那个《诸神之战》闹的动静还挺大的。到时候你该怎么办?”萌小团好奇的询问道。
这件事很难办!
叶轩也是头疼了好几天!
布利斯,雷恩,布鲁克都是世界顶级的钢琴大师。
他们三人创造出来的钢琴曲肯定不同凡响,偏偏三人还想要比较出个所以然来谁都不服谁!
也就是说,这次《诸神之战》要排出个一二三来,裁判赫然就是叶轩。
叶轩该怎么办?
说布利斯的弹奏的钢琴曲好的话,那就得罪了雷恩和布鲁克,相反也是如此。除非叶轩说出这首钢琴曲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并且得到三人的认可才行。
“见招拆招吧。”
叶轩叹了口气。
找谁当裁判不好,为毛线找到了自己呢!
“吃饭啦小团,还有叶轩。”
厨房老早就飘荡出了饭香味,叶轩早就馋的不行。
自从丈母娘张春华,皇太后王芳从老家来到粟州后,叶轩发现自己都长胖了三四斤!
两位老人的手艺简直没得说,早中晚,三顿饭变着花样给坐月子的萌小团补营养。
然而奇葩的一幕出现了!
叶轩的母亲王芳对萌小团格外的好,而丈母娘张春华则是对叶轩格外的好。
一家五口吃饭的场面很是温馨,叶轩也觉得挺好。
傍晚降至,一条热搜悄然登录微博之上。
《周阔五天之内卖出八十万张专辑,湾湾天王是否戴上华夏天王的头冠?》
最近微博,浏览器,今日头条几乎都被《诸神之战》给霸屏,也可以说都被叶轩给霸屏了。
这个时候,周阔这条新闻却是直接冲上了热搜前三!
“八十万?”
躺在床上,叶轩看着手机上刺眼的八十万有些莫名的羡慕。
看来萧如凝这步棋算是走对了!
周阔加入qm的确带来了不少的收益!
八十万张专辑,一张专辑三十元,抛去成本的话周阔给qm赚了整整两千多万!
反观冯灵雨,和周阔同一时间发布专辑,叶轩委托风行唱片公司打印了五十万份专辑,如今才卖了可怜的五万份...
没有人会嫌弃自己的钱少,两千万对叶轩而言也是颇为心动。
夜色深了,靠着枕头叶轩最后看了眼手机。
十三个亿!
没错!
两年的时间叶轩手头上的流动资金已经有了十三亿,还有那些流动资金,譬如腾龙娱乐公司两栋价值一个亿的楼,四家腾龙电影院,包括叶轩的父亲在老家开的超市等一批不动资产还没有算上去!
公司越做越大,但核心赚钱的公司依然是腾龙娱乐公司!
“如果把冯灵雨的五十万张专辑全部卖出去,也能赚一千五百多万。”
透过窗户,叶轩望着璀璨的星空眯着眼睛暗暗想到。
毕竟叶轩是个俗人,钱自然越多越好。
......
“一百万张专辑卖出去八十万了?”
这个消息出现后,哪怕是周阔也是满脸的不敢相信!
虽说周阔今年四十出头,可丝毫看不出来四十多岁的摸样,他保养的很好,看样子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
兴奋,狂喜,激动!
种种情绪出现在周阔的脑海中。
沙沙沙——
“看来萧如凝说的没错,叶轩已经穷途末路。《诸神之战》就是叶轩最后的挣扎!放眼整个娱乐圈,也唯有叶轩才算得上我的敌人,只要我稳扎稳打不出两年的时间,我的风头和名气就可以远超叶轩。那个时候,我的签约费就不止是一个亿,而是两个亿甚至三个亿!”
周阔在办公室来回渡着步子。
他的心智早已经成熟,不可能像林俊武那般有点成绩就沾沾自喜,随后开始疯狂嘲讽敌人。
周阔专辑卖出八十万这件事在不停的发酵!
“周天王牛逼,《黄昏的爱情》炒鸡好听,我一口气买了十张!”
“宝刀未老周天王,从小就特别喜欢听周天王唱的歌!”
“我隆重的宣布,周天王内陆粉丝一群建立!”
各种吹捧出现,看到这些评论周阔也是内心飘飘然起来。
似乎叶轩也没有那么可怕?
自己明明已经威胁到了他在华夏娱乐圈的地位,可现在叶轩没有任何的表态,这就更加证实了萧如凝的猜想,等到《诸神之战》过去之后,叶轩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深秋,天气已经逐渐变得寒冷起来。
叶轩扫了眼自己的衣柜。
衣柜的衣服大部分都是萌小团买的,叶轩对穿衣搭配并不是很懂,但今天叶轩也不需要萌小团给自己搭配衣服了。
一套紫色的西服足以!
这套紫色的衣服还是上年叶轩参加布利斯的钢琴会,萌小团特意给叶轩买的。
一米八的身高,发型中规中矩,叶轩的身材之前有些发福,自从戒掉烟之后每天早晨坚持晨跑,不知不觉叶轩已经有了六块腹肌。
“我长得这么帅?”
叶轩望着镜子面前的自己有些诧异。
照镜子?
叶轩很少有这个习惯,要不是《诸神之战》演唱会比较隆重的话,叶轩很有可能穿的很简单就去参加了。
一块不知名的金色手表,左手无名指戴着婚戒(龙),叶轩仔细的打量着镜子面前的自己。
“你才发现你自己长得帅啊?”
萌小团瞥了眼叶轩不停的点头。
叶轩的确长得挺帅,没有小鲜肉那种娘,也没有魁梧大汉那种凶猛,气质偏向于读书人,要是戴一副眼镜像极了斯文败类,可惜的叶轩并不近视,也没有戴眼镜的习惯。
“其实我不应该是歌手。”叶轩忽然叹了口气。
“小鲜肉,小白脸更适合我。”。
叶轩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
“哪有刚出生的婴儿就会喊爸爸妈妈的。”
叶轩略显无奈的吐槽道。
“我们的女儿可是天才。”萌小团傲娇的说道。
“好,天才。”
叶轩宠溺的摸了摸萌小团的头。
小叶萌是不是天才,叶轩倒是觉得无所谓,最重要的是平平安安的长大即可。
“对了大坏蛋,我看网上那个《诸神之战》闹的动静还挺大的。到时候你该怎么办?”萌小团好奇的询问道。
这件事很难办!
叶轩也是头疼了好几天!
布利斯,雷恩,布鲁克都是世界顶级的钢琴大师。
他们三人创造出来的钢琴曲肯定不同凡响,偏偏三人还想要比较出个所以然来谁都不服谁!
也就是说,这次《诸神之战》要排出个一二三来,裁判赫然就是叶轩。
叶轩该怎么办?
说布利斯的弹奏的钢琴曲好的话,那就得罪了雷恩和布鲁克,相反也是如此。除非叶轩说出这首钢琴曲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并且得到三人的认可才行。
“见招拆招吧。”
叶轩叹了口气。
找谁当裁判不好,为毛线找到了自己呢!
“吃饭啦小团,还有叶轩。”
厨房老早就飘荡出了饭香味,叶轩早就馋的不行。
自从丈母娘张春华,皇太后王芳从老家来到粟州后,叶轩发现自己都长胖了三四斤!
两位老人的手艺简直没得说,早中晚,三顿饭变着花样给坐月子的萌小团补营养。
然而奇葩的一幕出现了!
叶轩的母亲王芳对萌小团格外的好,而丈母娘张春华则是对叶轩格外的好。
一家五口吃饭的场面很是温馨,叶轩也觉得挺好。
傍晚降至,一条热搜悄然登录微博之上。
《周阔五天之内卖出八十万张专辑,湾湾天王是否戴上华夏天王的头冠?》
最近微博,浏览器,今日头条几乎都被《诸神之战》给霸屏,也可以说都被叶轩给霸屏了。
这个时候,周阔这条新闻却是直接冲上了热搜前三!
“八十万?”
躺在床上,叶轩看着手机上刺眼的八十万有些莫名的羡慕。
看来萧如凝这步棋算是走对了!
周阔加入qm的确带来了不少的收益!
八十万张专辑,一张专辑三十元,抛去成本的话周阔给qm赚了整整两千多万!
反观冯灵雨,和周阔同一时间发布专辑,叶轩委托风行唱片公司打印了五十万份专辑,如今才卖了可怜的五万份...
没有人会嫌弃自己的钱少,两千万对叶轩而言也是颇为心动。
夜色深了,靠着枕头叶轩最后看了眼手机。
十三个亿!
没错!
两年的时间叶轩手头上的流动资金已经有了十三亿,还有那些流动资金,譬如腾龙娱乐公司两栋价值一个亿的楼,四家腾龙电影院,包括叶轩的父亲在老家开的超市等一批不动资产还没有算上去!
公司越做越大,但核心赚钱的公司依然是腾龙娱乐公司!
“如果把冯灵雨的五十万张专辑全部卖出去,也能赚一千五百多万。”
透过窗户,叶轩望着璀璨的星空眯着眼睛暗暗想到。
毕竟叶轩是个俗人,钱自然越多越好。
......
“一百万张专辑卖出去八十万了?”
这个消息出现后,哪怕是周阔也是满脸的不敢相信!
虽说周阔今年四十出头,可丝毫看不出来四十多岁的摸样,他保养的很好,看样子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
兴奋,狂喜,激动!
种种情绪出现在周阔的脑海中。
沙沙沙——
“看来萧如凝说的没错,叶轩已经穷途末路。《诸神之战》就是叶轩最后的挣扎!放眼整个娱乐圈,也唯有叶轩才算得上我的敌人,只要我稳扎稳打不出两年的时间,我的风头和名气就可以远超叶轩。那个时候,我的签约费就不止是一个亿,而是两个亿甚至三个亿!”
周阔在办公室来回渡着步子。
他的心智早已经成熟,不可能像林俊武那般有点成绩就沾沾自喜,随后开始疯狂嘲讽敌人。
周阔专辑卖出八十万这件事在不停的发酵!
“周天王牛逼,《黄昏的爱情》炒鸡好听,我一口气买了十张!”
“宝刀未老周天王,从小就特别喜欢听周天王唱的歌!”
“我隆重的宣布,周天王内陆粉丝一群建立!”
各种吹捧出现,看到这些评论周阔也是内心飘飘然起来。
似乎叶轩也没有那么可怕?
自己明明已经威胁到了他在华夏娱乐圈的地位,可现在叶轩没有任何的表态,这就更加证实了萧如凝的猜想,等到《诸神之战》过去之后,叶轩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深秋,天气已经逐渐变得寒冷起来。
叶轩扫了眼自己的衣柜。
衣柜的衣服大部分都是萌小团买的,叶轩对穿衣搭配并不是很懂,但今天叶轩也不需要萌小团给自己搭配衣服了。
一套紫色的西服足以!
这套紫色的衣服还是上年叶轩参加布利斯的钢琴会,萌小团特意给叶轩买的。
一米八的身高,发型中规中矩,叶轩的身材之前有些发福,自从戒掉烟之后每天早晨坚持晨跑,不知不觉叶轩已经有了六块腹肌。
“我长得这么帅?”
叶轩望着镜子面前的自己有些诧异。
照镜子?
叶轩很少有这个习惯,要不是《诸神之战》演唱会比较隆重的话,叶轩很有可能穿的很简单就去参加了。
一块不知名的金色手表,左手无名指戴着婚戒(龙),叶轩仔细的打量着镜子面前的自己。
“你才发现你自己长得帅啊?”
萌小团瞥了眼叶轩不停的点头。
叶轩的确长得挺帅,没有小鲜肉那种娘,也没有魁梧大汉那种凶猛,气质偏向于读书人,要是戴一副眼镜像极了斯文败类,可惜的叶轩并不近视,也没有戴眼镜的习惯。
“其实我不应该是歌手。”叶轩忽然叹了口气。
“小鲜肉,小白脸更适合我。”。
叶轩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