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最好不要骗我(18)
“沈道友?”
走到近前,李斐然才像是刚刚认出来一样,惊呼一声,掩住嘴巴。
春晓将单手撑伞卷衣袖的沈大一把拉到身后,又低头给他把袖子放下来,一个眼神也没有给李斐然。
四年不见,即便沈大机缘巧合能接触到修真界,又能修到什么程度?要知道寻常有仙缘的人十四五年也才练气一层而已。即便沈大天赋异禀,现在约摸也就是练气一两层,可眼前是一群至少练气四层的世家子弟!
“就是他们!我不过找他们问个路,哪料他们竟突然出手伤人!恶男恶女!”
颇为耳熟的男声令春晓扬了扬眉,头转到一半,却被沈大一只手搭在脑门上,止住了转动的趋势。
不知为何,那原本叫嚣的男声竟然越来越弱,最后消失了。
倒是李斐然柔柔的声音再次响起:“迟道友向来快言快语,这位道友何必用威压欺人呢?再者,相见即是有缘,眼看天色渐黑,气温渐冷,我们猎了两头黑蹄兽,不如找个背风的山坡一同坐下来,聊一聊,好过了这个夜晚才是。”
春晓转了不了头,气得踢了一脚沈大的小腿,看不到身后的场景,只能勾着急。
无事献殷勤,非j即盗,女主该不会在这里就看上了沈大的皮囊了吧?
沈大被春晓踢了好几脚,身形却丝毫未晃,静静等着那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声讨完,在李斐然说完后,才淡淡开口:“黑蹄兽留下,人走,留你们一命。”
“哈哈!好大的口气!”
那群人里一个黑脸的强壮男人走到了前方,站在李斐然身边,手中握着一柄重剑,不屑道:“我看你也别发善心了,这对不识好歹的狗男女,管他们死活做什么?就让他们冻死在沙漠,或是被妖兽流沙吃了!”
李斐然还要再说什么。
沈大却开口:“三、”
“二、”
耳边一片奇怪的寂静。
春晓听到头顶慢慢倒计时的男声,心里想,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当年虎头虎脑在王家退亲的大哥,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装比如风的男人了。
“一。”
春晓感到头顶那只手缓缓抬起,春晓抬起头,只见一只洁白如玉的手掌,修长的指节微弯,极为温雅地笼在一层淡金色光芒中,食指轻飘飘一直,光芒顿时飞s而出。
春晓立即转过头,只听一声闷响,在那群人最后方,h沙溅起,一个裹着黑色袍子里面的高大身影晃了晃了,遮挡的面具瞬间破裂,露出下方的皮肉来。
在场众人无不倒吸一口凉气。
那是一张极为可怖的脸。如同朽木树皮,五官耷拉在树皮上,此时布满了裂痕,丝丝鲜血渗透而出,极为浑浊没有瞳仁的眼睛猛地瞪大,死死盯着沈大,喷射出一口黑红的血,然后轰然倒在了地上。
炸成了一堆稀碎的尸块。
春晓险些呕出来,被一只手一下子掩住了眼睛。
方才弹出夺命金光的指尖摁了摁春晓的眼眶,沈大徐徐嘲讽:“叫你偷看。”
一群人在诡异的沉默后,便爆发了哗然,掺杂着尖叫。
说到底不过一群还未见过什么世面的温室花朵,顿时慌乱地溃逃出去。
有的人为身边竟然潜伏着这样一位“同伴”而后怕;有的人为那男人不问青红皂白取人性命的手段恐惧;而有的人则以为那黑袍人之所以变成那副枯朽模样,也是这位狠辣的看不清面目的男人的手笔!
即便淡定如女主,在见到面前男人出手如此凶残后,依旧吓白了脸,后退几步跟着同伴们,撒腿跑了出去。
只留下了三只,肥硕的黑蹄兽。
而地上那堆尸块,不过几息飞快地消散在沙土里。
“将三只黑蹄兽收进储物袋,我们继续赶路。”沈大此时才慢条斯理将伞收了,转而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匕首,干净利落地将三只装死的猪抹了脖子。
春晓在短暂的害怕后,看到干干净净的战场,沈大娴熟的杀猪动作,逐渐恢复了理智。
再回头一细想那黑袍老头的形象……
春晓:“我的天……”
男主竟然这么早就出场了吗?
沈大扭头看到春晓神思不属的样子,甩了甩手,指了指黑蹄兽,“赶路了。”
春晓g巴巴咽了咽口水,将三头猪收到储物袋里面,隐晦地瞥了一眼自家貌若天仙,玉树临风的哥哥,忍不住肉了肉有些刺痛的穴口,闷声闷气地:“赶什么路?”
“你失忆了吗?找山洞。”
春晓:“……哦。”
闷头走了一路。
春晓对沈大的战斗力感到有些难以置信,甚至不知为何,产生了细微的防备之心。
气温越来越低,黑暗逐渐笼罩这片荒漠。
春晓裹紧了身上的披风,找了个话题打破沉默,“方才,你为何要将黑蹄兽都杀了,我们可以留两只当做坐骑。”
“不雅。”
春晓哦了一声,骑猪是挺不雅的,但也是相对富家公子打扮的沈大来说,春晓其实并不那么介意。
又默默走了一会,身旁的男人忽然伸手,握住了春晓的手。
春晓下意识缩了一下手。她已经太久没有被人牵手了,身体已经忘了这种习惯。
“四年前,我从山上下来,村子里一片狼藉,遍寻你不着。后来,有一名仙人路过,见我有慧根,便将我带去修仙。一个月前仙人大限将至,念在我是他唯一传承,便将他的身家都交给了我,嘱咐我,来参加万和宗弟子大选。”
“沈二,你不像从前那般与我亲近了。”
天色已经黑得看不清路了,沈大直接停下了脚步,在黑暗中看着她。
春晓低着头。
她已经不太记得清在牧牛村的那段日子了,对于任务无关的背景故事,她潜意识不会花太多精力去铭记,况且她知道自己那段时间对沈大的过于依赖。
相依为命的十多年里,春晓偶尔会担心自己日后对哥哥下不了手。
但在经过四年的分离,身心俱疲后,才发现四年里时常挂念沈大,其实不过是苦难生活里的一种寄托,在见到他过得很不错后,春晓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忍不住产生了一丝怨气。
她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角色定位,也知道剧情线会发生什么,可是兄妹二人天壤之别的境遇,即便身为世外任务者,还是生出了愤懑之情。原本就不算牢固的兄妹情,现下也所剩不多。
而她知道自己心态出了问题,也不想调整情绪,现下的状态正好有利她的工作。感情只会左右人的判断,保持着现在冷淡的心,只将沈大当做利用的工具,才是她应该做的事。
“哥哥的运气真好。”春晓回握住了沈大的手,想了想,又抱住了他,“四年未见,中间发生了许多事情,你的变化好大,我都快要认不出你了。”
“是吗?”
春晓低头蹭了蹭沈大的胸膛,鼻尖的气味唤醒了脑海的记忆,那时两兄妹睡在一张床上,她对沈大身上这种如山林雾气深潭幽风的气息再熟悉不过。
春晓闷声闷气地道:“这几年我真的好想你,以后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好不好?”
握着她手的手掌一寸寸收紧,知道捏得她有些痛,才听到上方嗯了一声。
(春晓是个渣女的()`w′(ヾ))ρο1捌Αc.cóM(po18a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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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近前,李斐然才像是刚刚认出来一样,惊呼一声,掩住嘴巴。
春晓将单手撑伞卷衣袖的沈大一把拉到身后,又低头给他把袖子放下来,一个眼神也没有给李斐然。
四年不见,即便沈大机缘巧合能接触到修真界,又能修到什么程度?要知道寻常有仙缘的人十四五年也才练气一层而已。即便沈大天赋异禀,现在约摸也就是练气一两层,可眼前是一群至少练气四层的世家子弟!
“就是他们!我不过找他们问个路,哪料他们竟突然出手伤人!恶男恶女!”
颇为耳熟的男声令春晓扬了扬眉,头转到一半,却被沈大一只手搭在脑门上,止住了转动的趋势。
不知为何,那原本叫嚣的男声竟然越来越弱,最后消失了。
倒是李斐然柔柔的声音再次响起:“迟道友向来快言快语,这位道友何必用威压欺人呢?再者,相见即是有缘,眼看天色渐黑,气温渐冷,我们猎了两头黑蹄兽,不如找个背风的山坡一同坐下来,聊一聊,好过了这个夜晚才是。”
春晓转了不了头,气得踢了一脚沈大的小腿,看不到身后的场景,只能勾着急。
无事献殷勤,非j即盗,女主该不会在这里就看上了沈大的皮囊了吧?
沈大被春晓踢了好几脚,身形却丝毫未晃,静静等着那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声讨完,在李斐然说完后,才淡淡开口:“黑蹄兽留下,人走,留你们一命。”
“哈哈!好大的口气!”
那群人里一个黑脸的强壮男人走到了前方,站在李斐然身边,手中握着一柄重剑,不屑道:“我看你也别发善心了,这对不识好歹的狗男女,管他们死活做什么?就让他们冻死在沙漠,或是被妖兽流沙吃了!”
李斐然还要再说什么。
沈大却开口:“三、”
“二、”
耳边一片奇怪的寂静。
春晓听到头顶慢慢倒计时的男声,心里想,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当年虎头虎脑在王家退亲的大哥,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装比如风的男人了。
“一。”
春晓感到头顶那只手缓缓抬起,春晓抬起头,只见一只洁白如玉的手掌,修长的指节微弯,极为温雅地笼在一层淡金色光芒中,食指轻飘飘一直,光芒顿时飞s而出。
春晓立即转过头,只听一声闷响,在那群人最后方,h沙溅起,一个裹着黑色袍子里面的高大身影晃了晃了,遮挡的面具瞬间破裂,露出下方的皮肉来。
在场众人无不倒吸一口凉气。
那是一张极为可怖的脸。如同朽木树皮,五官耷拉在树皮上,此时布满了裂痕,丝丝鲜血渗透而出,极为浑浊没有瞳仁的眼睛猛地瞪大,死死盯着沈大,喷射出一口黑红的血,然后轰然倒在了地上。
炸成了一堆稀碎的尸块。
春晓险些呕出来,被一只手一下子掩住了眼睛。
方才弹出夺命金光的指尖摁了摁春晓的眼眶,沈大徐徐嘲讽:“叫你偷看。”
一群人在诡异的沉默后,便爆发了哗然,掺杂着尖叫。
说到底不过一群还未见过什么世面的温室花朵,顿时慌乱地溃逃出去。
有的人为身边竟然潜伏着这样一位“同伴”而后怕;有的人为那男人不问青红皂白取人性命的手段恐惧;而有的人则以为那黑袍人之所以变成那副枯朽模样,也是这位狠辣的看不清面目的男人的手笔!
即便淡定如女主,在见到面前男人出手如此凶残后,依旧吓白了脸,后退几步跟着同伴们,撒腿跑了出去。
只留下了三只,肥硕的黑蹄兽。
而地上那堆尸块,不过几息飞快地消散在沙土里。
“将三只黑蹄兽收进储物袋,我们继续赶路。”沈大此时才慢条斯理将伞收了,转而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匕首,干净利落地将三只装死的猪抹了脖子。
春晓在短暂的害怕后,看到干干净净的战场,沈大娴熟的杀猪动作,逐渐恢复了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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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晓:“我的天……”
男主竟然这么早就出场了吗?
沈大扭头看到春晓神思不属的样子,甩了甩手,指了指黑蹄兽,“赶路了。”
春晓g巴巴咽了咽口水,将三头猪收到储物袋里面,隐晦地瞥了一眼自家貌若天仙,玉树临风的哥哥,忍不住肉了肉有些刺痛的穴口,闷声闷气地:“赶什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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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晓:“……哦。”
闷头走了一路。
春晓对沈大的战斗力感到有些难以置信,甚至不知为何,产生了细微的防备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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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晓裹紧了身上的披风,找了个话题打破沉默,“方才,你为何要将黑蹄兽都杀了,我们可以留两只当做坐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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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晓哦了一声,骑猪是挺不雅的,但也是相对富家公子打扮的沈大来说,春晓其实并不那么介意。
又默默走了一会,身旁的男人忽然伸手,握住了春晓的手。
春晓下意识缩了一下手。她已经太久没有被人牵手了,身体已经忘了这种习惯。
“四年前,我从山上下来,村子里一片狼藉,遍寻你不着。后来,有一名仙人路过,见我有慧根,便将我带去修仙。一个月前仙人大限将至,念在我是他唯一传承,便将他的身家都交给了我,嘱咐我,来参加万和宗弟子大选。”
“沈二,你不像从前那般与我亲近了。”
天色已经黑得看不清路了,沈大直接停下了脚步,在黑暗中看着她。
春晓低着头。
她已经不太记得清在牧牛村的那段日子了,对于任务无关的背景故事,她潜意识不会花太多精力去铭记,况且她知道自己那段时间对沈大的过于依赖。
相依为命的十多年里,春晓偶尔会担心自己日后对哥哥下不了手。
但在经过四年的分离,身心俱疲后,才发现四年里时常挂念沈大,其实不过是苦难生活里的一种寄托,在见到他过得很不错后,春晓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忍不住产生了一丝怨气。
她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角色定位,也知道剧情线会发生什么,可是兄妹二人天壤之别的境遇,即便身为世外任务者,还是生出了愤懑之情。原本就不算牢固的兄妹情,现下也所剩不多。
而她知道自己心态出了问题,也不想调整情绪,现下的状态正好有利她的工作。感情只会左右人的判断,保持着现在冷淡的心,只将沈大当做利用的工具,才是她应该做的事。
“哥哥的运气真好。”春晓回握住了沈大的手,想了想,又抱住了他,“四年未见,中间发生了许多事情,你的变化好大,我都快要认不出你了。”
“是吗?”
春晓低头蹭了蹭沈大的胸膛,鼻尖的气味唤醒了脑海的记忆,那时两兄妹睡在一张床上,她对沈大身上这种如山林雾气深潭幽风的气息再熟悉不过。
春晓闷声闷气地道:“这几年我真的好想你,以后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好不好?”
握着她手的手掌一寸寸收紧,知道捏得她有些痛,才听到上方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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