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9章 龙霄
仙道学院外面的那位新晋龙族仙君可不知道,自己在秦玖的小伙伴儿们心里,成了那第二茬儿的韭菜。
若是知道了……估计他心里不会有多高兴就是了。
这位龙族仙君此时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
他好不容易才突破了自身的极限成为了仙君,没有回龙族,反而第一时间就来了仙道学院找秦玖的麻烦,那自然是有原因的。
对秦玖,这位仙君可是有着刻骨的仇恨的。
多年前,秦玖入仙道学院不久,为了帮助龙章和凤姿拿到那两颗有着机缘的蛋,龙凤两族派遣了族中多位天君地君想要潜入仙道学院,却不想所有人都成了夜的阶下之囚。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这些龙凤两族的天君地君们,经历了他们龙生凤生之中最黑暗的一段时间。
身为龙族凤族,这些天君地君们生来就以自己的种族为傲,以龙凤两族在天玄大陆上的地位,他们又哪里能想到,竟然有这么一个人,不仅对龙凤两族没有任何的敬畏之心,更可恶的是,她居然还将龙凤两族视作了被圈养起来的食材!这让龙凤两族的众人如何能忍?
可最悲哀的是,他们不能忍也只能忍。
那段黑暗的日子里,这些向来骄傲不已的龙族凤族被封存了灵气关在一起,每日里都惶恐于今天会不会见着秦玖,而秦玖又会从他们身上取走哪个部件儿。
虽然最后总算是保留了一条性命,也被龙凤两族拿了许多的宝物给赎了回去,但被秦玖当成是食材关起来的这段时间,却是成了这些龙凤两族天君地君们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
甚至是噩梦。
毫无疑问,当时实力还弱的秦玖,成为了这些实力比她强出不知道多少的龙凤两族天君地君们心里的阴影所在。
这甚至影响到这些亲历过秦玖的凶残的天君地君们的心魔。
修炼讲究的就是一个念头通达,但凡存了心魔,也就意味着修炼之路几乎是走到了尽头,若是不能主动剔除心魔,就不可能再有任何的进步。
要知道,当初去仙道学院的那些天君地君们,可都是龙凤两族的精英,其中甚至还有几人被两族认为是有可能攀登仙君那座最高峰的。
可想而知,当这样的种子选手都出了问题,很有可能因为秦玖而断了前路,龙凤两族有多难以接受了。
龙凤两族之所以与秦玖闹得不死不休,其实这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而如今出现在仙道学院外的这位龙族仙君龙霄,就是当初龙凤两族派遣的天君之中,被认为是有仙君之资的其中一人。
原以为去仙道学院只是给族里看好的后辈帮个忙而已,哪里能想到,那一去却成了挥之不去的噩梦,秦玖这个人也由此成了龙霄心里的阴影。
心里有了阴影,在修炼上又如何还能势如破竹?
虽然仍有天君的实力,但龙霄还是觉得自己废了。
龙霄也不是没有努力过,只是心里那阴影就如附骨之疽一般,每当他在修炼上即将有所进步时,那心理阴影都会让他所有的努力都化为乌有。
几番打击之下,龙霄整个人变得无比的颓废。
颓废了一段时间之后,龙霄认识到,若是再这样继续下去,那他只怕真的就要废了。
龙霄能甘心吗?
自然是不能的。
在这样的不甘心之下,龙霄决定离开龙族。
也许正应了“穷则变,变则通”这句话,龙霄在龙族苦修那么久,却没有任何的效果,被心理阴影折磨得都快不成人形了,可离开了龙族之后,他却是极为幸运的遇到了自己的机缘。
也正是得了这份机缘,龙霄才能一举消灭秦玖带来的心理阴影,并且突破到了仙君境。
不得不说,龙霄对秦玖的恨,那是真的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突破到了仙君境的那一刻,龙霄没有来得及高兴狂喜,也没来得及向龙凤两族报喜,却是第一时间就往了仙道学院这边赶,为的就是在自己突破到仙君境的第一战之中将秦玖给彻底捏死。
因为得了机缘,龙霄这些年来一直都在闭关之中,对于天玄大陆这些年来都发生了什么,那是丝毫都不了解的,他一突破就马不停蹄的往仙道学院赶,说起来能够找到秦玖,那也真是巧了。
龙霄自然不觉得自己会失手。
离着他上一次来仙道学院,也只不过三十几年而已,三十几年的时间,秦玖就是再怎么天才绝世,又能修炼到什么境界?
自己可是仙君,难不成还会在秦玖这里失手?
这绝不可能!只要过了今天,弄死了秦玖,当初与他一起来仙道学院的那些龙凤两族的族人,就可以再不用受到心理阴影的困扰了。
想想秦玖倒在自己脚下的样子,龙霄心里就激动不已。
都已经是仙君了,还会因为秦玖而这样激动,由此可见,龙霄对于秦玖到底有多痛恨了。
“秦玖,你横竖也是个死,还不如干脆一点,免得连累了仙道学院这么多的人……”龙霄冷哼一声。
就如仙道学院的师生们所猜测的那般,龙霄虽然嘴上说得厉害,但他确实没打算真的强行破阵而入。
原因嘛,自然是因为仙道学院的背后有个夜了。
而夜,又与沉君越交好。
哪怕这会儿的龙霄并不知道沉君越已经成为了神君,但这并不妨碍他对沉君越的敬畏。
能不把夜得罪死了,龙霄当然不会硬是把人往死了得罪。
所以,他才想着用言语把秦玖给逼出去。
但秦玖,她是一个会因为别人的道德绑架就主动送上门的人吗?
那显然不是的呀!用秦玖的话来说,只要我没有道德,那你就绑架不了我!所以,面对龙霄的叫嚣,秦玖不仅没有急着送菜上门,还好整以暇地飞到了空中,隔着老远与外面的龙霄四目相对。
“明知道你是仙君了还出来,这不是傻吗?”
秦玖冲着龙霄做了个鬼脸,“我就不出来,气死你,气死你!”
若是知道了……估计他心里不会有多高兴就是了。
这位龙族仙君此时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
他好不容易才突破了自身的极限成为了仙君,没有回龙族,反而第一时间就来了仙道学院找秦玖的麻烦,那自然是有原因的。
对秦玖,这位仙君可是有着刻骨的仇恨的。
多年前,秦玖入仙道学院不久,为了帮助龙章和凤姿拿到那两颗有着机缘的蛋,龙凤两族派遣了族中多位天君地君想要潜入仙道学院,却不想所有人都成了夜的阶下之囚。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这些龙凤两族的天君地君们,经历了他们龙生凤生之中最黑暗的一段时间。
身为龙族凤族,这些天君地君们生来就以自己的种族为傲,以龙凤两族在天玄大陆上的地位,他们又哪里能想到,竟然有这么一个人,不仅对龙凤两族没有任何的敬畏之心,更可恶的是,她居然还将龙凤两族视作了被圈养起来的食材!这让龙凤两族的众人如何能忍?
可最悲哀的是,他们不能忍也只能忍。
那段黑暗的日子里,这些向来骄傲不已的龙族凤族被封存了灵气关在一起,每日里都惶恐于今天会不会见着秦玖,而秦玖又会从他们身上取走哪个部件儿。
虽然最后总算是保留了一条性命,也被龙凤两族拿了许多的宝物给赎了回去,但被秦玖当成是食材关起来的这段时间,却是成了这些龙凤两族天君地君们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
甚至是噩梦。
毫无疑问,当时实力还弱的秦玖,成为了这些实力比她强出不知道多少的龙凤两族天君地君们心里的阴影所在。
这甚至影响到这些亲历过秦玖的凶残的天君地君们的心魔。
修炼讲究的就是一个念头通达,但凡存了心魔,也就意味着修炼之路几乎是走到了尽头,若是不能主动剔除心魔,就不可能再有任何的进步。
要知道,当初去仙道学院的那些天君地君们,可都是龙凤两族的精英,其中甚至还有几人被两族认为是有可能攀登仙君那座最高峰的。
可想而知,当这样的种子选手都出了问题,很有可能因为秦玖而断了前路,龙凤两族有多难以接受了。
龙凤两族之所以与秦玖闹得不死不休,其实这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而如今出现在仙道学院外的这位龙族仙君龙霄,就是当初龙凤两族派遣的天君之中,被认为是有仙君之资的其中一人。
原以为去仙道学院只是给族里看好的后辈帮个忙而已,哪里能想到,那一去却成了挥之不去的噩梦,秦玖这个人也由此成了龙霄心里的阴影。
心里有了阴影,在修炼上又如何还能势如破竹?
虽然仍有天君的实力,但龙霄还是觉得自己废了。
龙霄也不是没有努力过,只是心里那阴影就如附骨之疽一般,每当他在修炼上即将有所进步时,那心理阴影都会让他所有的努力都化为乌有。
几番打击之下,龙霄整个人变得无比的颓废。
颓废了一段时间之后,龙霄认识到,若是再这样继续下去,那他只怕真的就要废了。
龙霄能甘心吗?
自然是不能的。
在这样的不甘心之下,龙霄决定离开龙族。
也许正应了“穷则变,变则通”这句话,龙霄在龙族苦修那么久,却没有任何的效果,被心理阴影折磨得都快不成人形了,可离开了龙族之后,他却是极为幸运的遇到了自己的机缘。
也正是得了这份机缘,龙霄才能一举消灭秦玖带来的心理阴影,并且突破到了仙君境。
不得不说,龙霄对秦玖的恨,那是真的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突破到了仙君境的那一刻,龙霄没有来得及高兴狂喜,也没来得及向龙凤两族报喜,却是第一时间就往了仙道学院这边赶,为的就是在自己突破到仙君境的第一战之中将秦玖给彻底捏死。
因为得了机缘,龙霄这些年来一直都在闭关之中,对于天玄大陆这些年来都发生了什么,那是丝毫都不了解的,他一突破就马不停蹄的往仙道学院赶,说起来能够找到秦玖,那也真是巧了。
龙霄自然不觉得自己会失手。
离着他上一次来仙道学院,也只不过三十几年而已,三十几年的时间,秦玖就是再怎么天才绝世,又能修炼到什么境界?
自己可是仙君,难不成还会在秦玖这里失手?
这绝不可能!只要过了今天,弄死了秦玖,当初与他一起来仙道学院的那些龙凤两族的族人,就可以再不用受到心理阴影的困扰了。
想想秦玖倒在自己脚下的样子,龙霄心里就激动不已。
都已经是仙君了,还会因为秦玖而这样激动,由此可见,龙霄对于秦玖到底有多痛恨了。
“秦玖,你横竖也是个死,还不如干脆一点,免得连累了仙道学院这么多的人……”龙霄冷哼一声。
就如仙道学院的师生们所猜测的那般,龙霄虽然嘴上说得厉害,但他确实没打算真的强行破阵而入。
原因嘛,自然是因为仙道学院的背后有个夜了。
而夜,又与沉君越交好。
哪怕这会儿的龙霄并不知道沉君越已经成为了神君,但这并不妨碍他对沉君越的敬畏。
能不把夜得罪死了,龙霄当然不会硬是把人往死了得罪。
所以,他才想着用言语把秦玖给逼出去。
但秦玖,她是一个会因为别人的道德绑架就主动送上门的人吗?
那显然不是的呀!用秦玖的话来说,只要我没有道德,那你就绑架不了我!所以,面对龙霄的叫嚣,秦玖不仅没有急着送菜上门,还好整以暇地飞到了空中,隔着老远与外面的龙霄四目相对。
“明知道你是仙君了还出来,这不是傻吗?”
秦玖冲着龙霄做了个鬼脸,“我就不出来,气死你,气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