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风霜雨雪,薛凌却觉得比当年南下风和日丽之时更为惬意。连续几日行马,按舆图上标注的看,宁城已是咫尺之遥。
    过了宁城,平城,就不远了。
    收起手上舆图,薛凌轻拍了一下马屁股。身下飞黄颇通人意,感受到主人喜悦,更是四蹄生风。恰今日晴好,除了化些雪水饮马,她就再未停歇。终于在酉时末踏进了宁城城门。
    此处,她以前来过数次的。有时是随薛弋寒公干,有时,却是鲁文安带她来吃喝。虽远不如平城亲切,可还是升起故地之感。
    以前和鲁文安住过的那家客栈还开着,要了一间上房,洗去一身疲惫,又交代了小二好生照顾爱马。薛凌提着剑,缓慢了步调在宁城街道上转悠,呼吸都不自觉放轻了许多。
    去时说着多不过一月,还,却用了她快整三年。近乡情怯之时,觉得动作大些,都会惊醒这一场久别重逢。
    天冷的缘故,人歇的也早。时辰还不算晚,街上却已经是空荡荡的了。逛了老远,才瞧着一家食楼,门窗缝里还透着光,旁边旗帜上书了个大大的“羊”字。
    走上前敲了敲门,出来个小二,瞧了薛凌两眼就满脸堆笑:“哟,这是哪儿的公子爷,这般晚了,小店还以为没客了。”
    京中虽也偏北,但来往之人多富贵,保暖多以锦缎丝绵为常。此处自然难与之相比,居民大多以毛皮御寒,穷苦人家多用些羊兔之物,奢豪的也有狐裘貂皮。她还没来得及入乡随俗,一身绫罗裹着大氅,小二一眼就瞧出不是常来之人。
    薛凌往屋里瞧了瞧,也没什么客人了,就七八个客商模样的汉子围了一桌,便问小二道:“我一个人,不知能不能与那几位拼个桌子?”
    小二往里回头瞧了瞧:“这个就得公子自个问问啊,小的只是个打杂的,哪敢替各位大爷做主。”
    薛凌大踏步的迈了进去,走到桌子边,看到桌上已经有了十来个空酒坛子,也不拘泥:“各位大哥能否行个方便,与我拼口饭吃,这酒钱我付了,也免了店家另起炉灶。”
    她长相清秀,穿着又斯文,往这一站,倒是十分显眼。
    一个刀疤汉子看了两眼,笑了笑:“出门在外,都是兄弟,不嫌弃就坐”。一边说着一边拿刀柄推了一碗酒过来。
    薛凌端起来一饮而尽:“真是好酒”。以前在平城,薛弋寒是不许饮酒的。偶尔鲁文安会给一小杯。去了京城,酒水又细腻醇厚,带着各种花香果味。此处却粗狂的辣人喉咙。一碗下去,眼睛里都透出火来。
    有人挪了挪屁股,让出个位置。薛凌解了大氅,也不疼惜,直接扔出老远,才坐下来。捡了一块也不知道谁切的肉,肆意的塞进嘴里。
    桌子中间是一口大大的暖锅,里面汤水雪白,应是煮了很久了。沸腾之间,隐约可见羔羊骨架。
    暖锅这种东西,京城自然常吃,只是吃法风雅,与此地截然不同。锅子里大多是清水,鸡鸭牛羊一应肉类切作纸片薄,汆烫之后放入精心调制的蘸料里蜻蜓点水般掠过,然后送入口中,既美味,又不失情趣。
    但普通人哪有这副心思生活。这一带的暖锅,基本是一口锅子架着,刚出生的小羔羊剁成块丢进去,咕咕的炖着,再捡食客喜好的块子肉丢进去,熟了捞出来,拿小刀切了,蘸些粗盐就吃。
    羊肉未经处理,总有些腥膻味。薛凌好久不吃,猛然间一大口,咽下去,就涌起一阵呕吐感,赶忙又灌了一大碗酒,呛的咳嗽连连。
    桌上的人早就没了动作,瞧着她笑道:“这是第一次来这儿吧,这般吃法,有几个人受的住,你切的薄一些,再蘸些盐巴。”
    小二早就添了一副刀具碗筷来,身边的人在锅子里捞了一块腿肉放薛凌碗里。
    她迫不及待的拿了刀要去切,左手才放上去,被烫的一抖,赶紧缩回来,摸到自己耳垂上。惹一桌子哄堂大笑。
    有人戏谑到:“我说小兄弟从哪来的,这是在宁城第一顿饭吧。”
    薛凌吹着手指,她不是第一次来了。可以前,这等东西,薛弋寒不会单独带她来吃。其他时候,无论在哪,鲁文安一向是切好满满一碟子给她,哪儿有需要自己动手的机会。水雾热气熏的人眼微红:“是啊,可不就是第一次,几位大哥呢。”
    “怪不得。嗨,看你是个富贵样的,这个季节来这受啥罪,六七月过来,才美呢。我们都是跑冬的,就吃这口饭,没办法,不过年年如此也习惯了。”
    薛凌扬了扬眉:“我有东西被人偷走了,一路追到这。”
    “这调调,咱就不懂了哈。啥玩意儿这么重要,不报官府,自个儿追来了,看你细皮嫩肉的,你家人咋也舍得你一个人出来。”
    薛凌总算切得几片羊肉,直接拿手拈起去蘸了盐巴塞近嘴里,囫囵着说“我偷跑出来的,阿爹不许的。这肉真好吃,酒也好喝。”
    是真的好吃啊,是她念了近三年的那口热气,是她心头仅存的一点念想。就快要到眼前了,快到了。
    吃完一根腿骨,干脆抱着酒坛子又饮了几大口,薛凌才抹了抹嘴,看一桌子人都盯着自己,拱了拱手:“见笑了,这一路,都是吃些干饼子,几日没见油腥了。”
    刀疤脸道:“年纪虽小,酒量倒是不错,早些回去吧,家里人怕是要担心死了。这地儿,又不是啥好地方。”
    有人抢话:“我看小兄弟倒是个爽快人,不像那些高门子弟。我们货物也办的差不多了,过几日就要启程回,你要不要与我们一道走,路上也好多个照应。你这一身唇红齿白的,遇上个土匪,都不知道被扒几层皮。”
    “我?我还要去平城的,我不怕。”薛凌拿起剑来晃了一下,剑穗上两只兔子碰撞着,格外可爱。
    桌上人变了脸色:“平城,你去平城做什么,那地儿自从薛弋寒造反之后,只作军守,平民尽数迁出了。这两年,我们跑冬的,也就到此为止了。”
    薛凌摸了摸剑身,又饮了一口酒:“有人偷了我的东西。”
    “嗨,我说小兄弟,我像你这么大,也有些玩意儿丢不下,但我劝你莫去,过了宁城,十里之内还稍有人烟,再往前就不太平了。”
    “是怎么个不太平法?”薛凌用手肘支在桌子上,托着脑袋问。她真的想知道,是怎么个不太平法儿?她生长于平城十四年,究竟是怎么个不太平法儿?
    “还不是上任镇北薛弋寒,你说这好好的日子不过。据说,无忧公主,是被人从城墙上推下去的。”
    话说到一半即被刀疤脸打断:“胡狗子,你喝了几两,就在那管不住舌头。”
    “这这...这这事儿有谁不知道啊,你问问这一带,谁不知道啊。”那个叫胡狗子的真的有点管不住自己舌头了。
    “有没可能,薛将军是被陷害的,我听说他镇守平城多年,无一纰漏”。薛凌睁大了眼睛,怕自己错过回答里的哪怕是一声叹气。
    刀疤脸盯着薛凌,不复初进门时的热情:“陷不陷害,不是我等升斗小民该关心的事儿。善用刀剑者,必死于刀剑之下。他既惹出滔天之祸,又在这场祸事中成为败军之将,自然就该死。若死的再早些,没准不至于西北战火绵延。”
    桌上多人附和:“老大说的对,咱刀口舔血的人,也是这个想法,生死各有命,半点不怨人。若真有个一二三,早死了,对大家都好。”
    又有人劝薛凌:“你这小娃,这话也就在这说说,以后回了,稍不注意,九族都得赔上。”
    “难道是非皆无足轻重?”
    “有个什么轻重,皇帝死了跪三跪,起来又是无名人。你瞧谁家日子不是照常了过。来来来,干一个。”
    几轮推杯换盏之后,薛凌盛了一碗汤,闷着脑袋喝完。从口袋掏出一锭十两的银子,丢桌子上:“与各位大哥一见如故,这顿饭我请了,山水有相逢。”言罢抱着剑,捡起地上大氅出了门。
    她的阿爹,在旁人口中,该死的再早些。可她的阿爹早就死了,早就死了。
    死的那般早,也是什么也没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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