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杂事
林一凡目送着李寻欢远去后,又到李园处理了一些事物,沈浪他们都来不及见,连夜又赶回了汾阳。
此时不过后半夜,但朱七七还在等他。
朱七七迎出来,林一凡第一句就问她今天几号,朱七七搞不懂林一凡为何要这样问,但还是回道:“今天初七了!”
“六月初七?那昨天就是六月初六!”
林一凡点头,正所谓六六大顺,六月初六是个好日子。
朱七七体贴的为他脱去大衣,拍去身上的风尘之气,笑问:“夫君此去太原,事情可曾解决了?”
正所谓你来我往,才是增加感情的最好方法,她帮林一凡脱去大衣,林一凡自然也得帮她脱去纱衣……
一边脱林一凡一边没好气的笑道:“寻欢这人不懂得珍惜,明明是两情相悦,我搞不懂他为什么要给自己凭空增加难关,看见他都烦,被我赶到关外去了。”
对付李寻欢,罚他效果其实并不大,他这个人宁愿自己死,自己受伤,也很难悔过。
相反,若林一凡下得狠心,学学龙啸云,他这个亲大哥自残远比惩罚他效果更好。
但,李寻欢的错,傻子才会自残。
“啊!”
朱七七把长发撩到脑后,抬起双臂,任由林一凡施为,此时听到这话,忍不住一惊,忙道:“那诗音妹妹怎么办?寻欢走了,诗音岂不是很伤心?”
林一凡摇摇头,道:“天底下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诗音长得漂亮又善解人意,寻欢不珍惜,自有人珍惜!”
朱七七疑问,“你不会是想成全他和那个姓龙的吧?”
“这你就想错了,那龙啸云我查过了,他和我们李家有仇,他老爹当年就是因老爷子弹劾而被罢去官职,后来家里落寞,从此就流浪江湖。”
“他心里肯定记恨着李家,此次是寻欢没看清人,我本来是想跟他说的,可见他意志坚决,这事也就懒得说了。”
朱七七没再说话,只觉得这江湖真的很危险,有时候朋友可能还是最大的敌人。
两人滚倒在床上!
林一凡忙碌之余,又开玩笑道:“你大哥不是也是单身吗?干脆安排他和诗音见面,若是瞧得对眼,就让寻欢后悔去吧。”
这事只是开玩笑,林诗音也是一个挺专情的人,原著中她嫁给龙啸云之时,李寻欢已经当着她的面在怡红院一呆就是两年,要不然,小李风流这个名称也不可能传得这么广、这么远。
可能也是心里累了吧,李寻欢既然如此希望她嫁给龙啸云,她索性也就从了。
林一凡倒是说过让李寻欢把林诗音送给他的话,不过那都是气话,当不得真。
而且,林一凡问了日期,也是想在这几天把寻欢和诗音的婚期定在三年后的六月初六,以李寻欢的性格,三年时间,就算心里觉得此事没做错,他也会的回来看上一眼林诗音。
当然,王怜花这个人还是挺不错的,若李寻欢死不悔改,林诗音总不能让给外人吧?
肥水不流外人田!
好田总不能便宜了龙啸云。
……
林一凡这只是开了个玩笑,没想到朱七七还真当了真。
第二日,林一凡才将自己的安排和龙啸云的身份给老爷子和林诗音说了,王怜花屁颠屁颠的就跑上了门来。
开口就问林一凡给他介绍的美女是谁?就像一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说实话,王怜花还真不缺女人,额,他老娘当年是开妓院的,他缺得,只是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而已……
其实说白了,他就想找个漂亮的。
天底下哪有那么多漂亮的给他找?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先把一身肥膘减下来再说吧!
王怜花当然也是开玩笑的,不过他此行找林一凡的确有事,林一凡有开海的心思,正好,王怜花也有,两人干脆二一添作五,确定一个开海的地点。
朝廷虽然有禁海的海令在,但是在这个高人辈出的武侠世界中,江湖是江湖,朝廷是朝廷,可别奢望有多少江湖人对朝廷拥有敬畏之心。
对于很多高来高去的江湖人,朝廷根本管不了,也没法去管。
就拿快活王来做个比喻,快活王从来就没在意过朝廷,朝廷要拿他,他大不了换个国家继续快活,如果朝廷还不放弃对他的抓捕,他大不了跑到京城继续快活。
就别说快活王了,就连上官惊鸿的金钱帮,也从来没把朝廷看在眼里。
这就是江湖,江湖向来是强者为尊!
王怜花对于朝廷更没有敬畏之心,比林一凡还要胆大,对他来说朝廷禁令可有可无,说不能开海就不能开海啊?朝廷还说不能杀人呢,江湖上的仇杀这些年还少吗?也不见有人管一管。
要想开海,最好还是得有自己的一个地盘才行!
两人商计,初步就定在南海,远是远了点,不过这里属于南方偏远之地,三不管地带,最好操作。
而且,南海多岛,虽然不好作为港口,必要的时候隐藏也比较好操作。
具体怎么操作?有什么步骤,这些还得商量,又过了两个月左右,两人都准备的差不多了,这才辞别家人,赶往南海。
要想控制南海这片地域,那当地的地方官以及一些世家大族都得拉拢。
林一凡和王怜花都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能拉拢的都拉拢,摇摆不定的就用怜花宝鉴中的摄心术,对于那些意志坚定的,那是真没办法了,铲除是最好用最方便的方法。
当然,两人都是伪装过的,带了人皮面具,又换了身份。
林一凡在南海占了个岛,取名飞仙,岛上有一座和快活林差不多大小的空城,林一凡给他取名白云。
就这样,他就开了个小号。
江湖人称白云城主叶孤城。
一手剑术杠杠的,名气丝毫不弱。
又有了新的地点,朱七七肯定的接过来,互相滋润。
……
王怜花开的小号叫王大嘴,据他说来,胖是吃出来的,不是养出来的,所以这个名字挺好。
他没让林一凡起,要是林一凡给他起肯定要起一个一听起来就很牛逼很牛逼的名字……
叫什么也就不说了……
反正他没让起。
忙碌之下,时间过得总是很快,林一凡和王怜花刚刚完成开海大计,时间竟然已经过去了两年!
朱七七有孕了!
此时不过后半夜,但朱七七还在等他。
朱七七迎出来,林一凡第一句就问她今天几号,朱七七搞不懂林一凡为何要这样问,但还是回道:“今天初七了!”
“六月初七?那昨天就是六月初六!”
林一凡点头,正所谓六六大顺,六月初六是个好日子。
朱七七体贴的为他脱去大衣,拍去身上的风尘之气,笑问:“夫君此去太原,事情可曾解决了?”
正所谓你来我往,才是增加感情的最好方法,她帮林一凡脱去大衣,林一凡自然也得帮她脱去纱衣……
一边脱林一凡一边没好气的笑道:“寻欢这人不懂得珍惜,明明是两情相悦,我搞不懂他为什么要给自己凭空增加难关,看见他都烦,被我赶到关外去了。”
对付李寻欢,罚他效果其实并不大,他这个人宁愿自己死,自己受伤,也很难悔过。
相反,若林一凡下得狠心,学学龙啸云,他这个亲大哥自残远比惩罚他效果更好。
但,李寻欢的错,傻子才会自残。
“啊!”
朱七七把长发撩到脑后,抬起双臂,任由林一凡施为,此时听到这话,忍不住一惊,忙道:“那诗音妹妹怎么办?寻欢走了,诗音岂不是很伤心?”
林一凡摇摇头,道:“天底下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诗音长得漂亮又善解人意,寻欢不珍惜,自有人珍惜!”
朱七七疑问,“你不会是想成全他和那个姓龙的吧?”
“这你就想错了,那龙啸云我查过了,他和我们李家有仇,他老爹当年就是因老爷子弹劾而被罢去官职,后来家里落寞,从此就流浪江湖。”
“他心里肯定记恨着李家,此次是寻欢没看清人,我本来是想跟他说的,可见他意志坚决,这事也就懒得说了。”
朱七七没再说话,只觉得这江湖真的很危险,有时候朋友可能还是最大的敌人。
两人滚倒在床上!
林一凡忙碌之余,又开玩笑道:“你大哥不是也是单身吗?干脆安排他和诗音见面,若是瞧得对眼,就让寻欢后悔去吧。”
这事只是开玩笑,林诗音也是一个挺专情的人,原著中她嫁给龙啸云之时,李寻欢已经当着她的面在怡红院一呆就是两年,要不然,小李风流这个名称也不可能传得这么广、这么远。
可能也是心里累了吧,李寻欢既然如此希望她嫁给龙啸云,她索性也就从了。
林一凡倒是说过让李寻欢把林诗音送给他的话,不过那都是气话,当不得真。
而且,林一凡问了日期,也是想在这几天把寻欢和诗音的婚期定在三年后的六月初六,以李寻欢的性格,三年时间,就算心里觉得此事没做错,他也会的回来看上一眼林诗音。
当然,王怜花这个人还是挺不错的,若李寻欢死不悔改,林诗音总不能让给外人吧?
肥水不流外人田!
好田总不能便宜了龙啸云。
……
林一凡这只是开了个玩笑,没想到朱七七还真当了真。
第二日,林一凡才将自己的安排和龙啸云的身份给老爷子和林诗音说了,王怜花屁颠屁颠的就跑上了门来。
开口就问林一凡给他介绍的美女是谁?就像一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说实话,王怜花还真不缺女人,额,他老娘当年是开妓院的,他缺得,只是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而已……
其实说白了,他就想找个漂亮的。
天底下哪有那么多漂亮的给他找?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先把一身肥膘减下来再说吧!
王怜花当然也是开玩笑的,不过他此行找林一凡的确有事,林一凡有开海的心思,正好,王怜花也有,两人干脆二一添作五,确定一个开海的地点。
朝廷虽然有禁海的海令在,但是在这个高人辈出的武侠世界中,江湖是江湖,朝廷是朝廷,可别奢望有多少江湖人对朝廷拥有敬畏之心。
对于很多高来高去的江湖人,朝廷根本管不了,也没法去管。
就拿快活王来做个比喻,快活王从来就没在意过朝廷,朝廷要拿他,他大不了换个国家继续快活,如果朝廷还不放弃对他的抓捕,他大不了跑到京城继续快活。
就别说快活王了,就连上官惊鸿的金钱帮,也从来没把朝廷看在眼里。
这就是江湖,江湖向来是强者为尊!
王怜花对于朝廷更没有敬畏之心,比林一凡还要胆大,对他来说朝廷禁令可有可无,说不能开海就不能开海啊?朝廷还说不能杀人呢,江湖上的仇杀这些年还少吗?也不见有人管一管。
要想开海,最好还是得有自己的一个地盘才行!
两人商计,初步就定在南海,远是远了点,不过这里属于南方偏远之地,三不管地带,最好操作。
而且,南海多岛,虽然不好作为港口,必要的时候隐藏也比较好操作。
具体怎么操作?有什么步骤,这些还得商量,又过了两个月左右,两人都准备的差不多了,这才辞别家人,赶往南海。
要想控制南海这片地域,那当地的地方官以及一些世家大族都得拉拢。
林一凡和王怜花都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能拉拢的都拉拢,摇摆不定的就用怜花宝鉴中的摄心术,对于那些意志坚定的,那是真没办法了,铲除是最好用最方便的方法。
当然,两人都是伪装过的,带了人皮面具,又换了身份。
林一凡在南海占了个岛,取名飞仙,岛上有一座和快活林差不多大小的空城,林一凡给他取名白云。
就这样,他就开了个小号。
江湖人称白云城主叶孤城。
一手剑术杠杠的,名气丝毫不弱。
又有了新的地点,朱七七肯定的接过来,互相滋润。
……
王怜花开的小号叫王大嘴,据他说来,胖是吃出来的,不是养出来的,所以这个名字挺好。
他没让林一凡起,要是林一凡给他起肯定要起一个一听起来就很牛逼很牛逼的名字……
叫什么也就不说了……
反正他没让起。
忙碌之下,时间过得总是很快,林一凡和王怜花刚刚完成开海大计,时间竟然已经过去了两年!
朱七七有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