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ID多少?”盛明绎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歉意,“很抱歉给您带来不好的游戏体验,麻烦把ID发我,我让技术部门帮您恢复数据,再送您补偿礼包。”
顾朝熙想起自己捏的那张脸,哪敢让他恢复啊,连忙摆摆手:“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昨天您的服务体验不好,今天我的游戏体验不好,咱们做个交易吧?我不需要任何赔偿……只希望您能给我一个弥补的机会。”
盛明绎抬手拨了一下悬在两人之间的那个车内挂件。随着他的拨动,抱在一起的小王子不断转圈。
他漫不经心地问:“你能怎么补偿?”
顾朝熙双手按在自己膝盖上,侧身看着他,认真地说:“我可以帮您洗衣做饭,接送您上下班,为您打扫房间,陪您休闲娱乐。我可以免费提供各项服务,给您初恋般的温暖!不要998,不要888,一分钱不花,初恋带回家!请您考虑下!”
“好啊。”盛明绎直接点了头,然后发动车子,带他回家。
顾朝熙如遭雷击。
昨天还说作为初恋的我无法取代!今天就把陌生的我往家里带!
盛明绎你可真渣啊!
虽然得到了弥补的机会,但顾朝熙却更不爽了。
他觉得自己的棺材板压不住了。
第3章 3
半个小时后,顾朝熙到了总裁的住处。
门一开,一条体型巨大的金毛马上扑了过来,它在盛明绎身上蹭了几下,又扭头看主人带回来的那位。
顾朝熙站在门外,有些不知所措。
那狗看了他几眼,突然冲向他,然后不住地蹭他,绕着他疯狂摇尾巴。
盛明绎在门里回头,漫不经心地说:“我初恋的狗,看起来它很喜欢你。”
顾朝熙看着自己当年捡回家的狗,干笑起来:“可能我看着人畜无害吧……”
这狗叫赫尔墨斯,是他刚上大一时从垃圾桶里捡的。那时他18岁,天真无邪,爱心泛滥。盛明绎见他想养,便光速在校外租了房,把他和小狗带过去,开始了同居生活。
顾朝熙还记得搬进去的第一天,把房间收拾好之后盛明绎就把他拐到了床上,开始脱他衣服,增进重逢的喜悦,享受同居的欢愉。
那本该是神圣而又美好的时刻,盛明绎极为虔诚,很是温柔,明显早在等待那一天,也早就做足了准备。
一切都是如此的和谐,直到顾朝熙叫了起来。
他一叫,被关在门外的小狗也奶声奶气地叫。
盛明绎丝毫不受影响,但顾朝熙却小孩儿心性,惦记着那瘦巴巴的小狗,担心它饿了。
盛明绎极为毛躁,又舍不得在那种时候凶他,只能忍着火气抽身去喂狗,倒了狗粮后又回到床上继续。
可没多久小狗再次叫了起来,顾朝熙想起还没给狗做窝呢,怀疑小狗是不是怕冷。
盛明绎差点炸了,耐着性子说:“它可能是以为我在欺负你。”
顾朝熙红着脸说:“你本来就在欺负我啊……”
他的声音软乎乎的,乌黑的短发被汗水打湿,一双眼澄澈如湖,还带着些许羞赧。盛明绎简直拿他没办法,实在不忍伤害他的爱心,只得下床找了两件衣服,简单给狗弄了个窝,又倒了半碗清水,还把手机开了视频放在客厅的沙发上,以防顾朝熙等下担心狗无聊。
等他再次回到床上时,问了句:“还有吗?”
顾朝熙环住他的脖子,笑了起来:“没有了。”
他亲了一下他的鼻尖,又忍不住说:“我感觉到你非常非常爱我。”
盛明绎马上怒了:“你故意试探我?”
说着开始狠狠欺负他。
顾朝熙急忙否认,但于事无补,下场很惨。
他俩分开的时候狗才两岁,现在都这么大一只了,没想到竟然还记得他。
这就尴尬了。
顾朝熙一时没动,那狗直接咬住他的衣角,把他往房间里拽。
他只好跟着进门。
“我去洗澡,你自便。不要进我的书房,别的随意。”
盛明绎开了空调,给他倒了杯热水,然后直接进了浴室。
*
顾朝熙被狗拽到了客厅中央。
水晶吊灯下,金毛黑黝黝的眼睛湿漉漉的,看起来像是哭了一样。顾朝熙心软得一塌糊涂,马上蹲下身抱着狗狗摸了摸头,安抚了一番,又找到狗粮给他倒了大半碗。
然后他随着主人的意愿,开始随意参观他的住所。
这套房子两室一厅,性冷淡风,看起来和盛明绎本人现在的画风一致。两间卧室的门都开着,顾朝熙走到主卧门口,视线在墙壁和桌上扫视一圈,没有发现自己的相片什么的,次卧连被褥都没有,更干净了。
顾朝熙不好翻他的东西,只能带着疑惑回到客厅。
他在沙发上坐下,一边喝水一边思考问题。
至今他都不确定盛明绎是真的失忆了,还是在演戏。倘若那家伙真的失忆了,但若是看过他的照片,再见到他时应该是会觉出不对的。
要么就是在盛明绎车祸被确诊失忆后,其家人趁机收走了一切有关他的物品,包括清除他手机里的记录,让他无法再想起他的面容。
这倒是合理,毕竟盛家一直希望儿子能够娶一位门当户对的白富美,再生两个孩子。说不定他们还庆幸儿子失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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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朝熙想起自己捏的那张脸,哪敢让他恢复啊,连忙摆摆手:“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昨天您的服务体验不好,今天我的游戏体验不好,咱们做个交易吧?我不需要任何赔偿……只希望您能给我一个弥补的机会。”
盛明绎抬手拨了一下悬在两人之间的那个车内挂件。随着他的拨动,抱在一起的小王子不断转圈。
他漫不经心地问:“你能怎么补偿?”
顾朝熙双手按在自己膝盖上,侧身看着他,认真地说:“我可以帮您洗衣做饭,接送您上下班,为您打扫房间,陪您休闲娱乐。我可以免费提供各项服务,给您初恋般的温暖!不要998,不要888,一分钱不花,初恋带回家!请您考虑下!”
“好啊。”盛明绎直接点了头,然后发动车子,带他回家。
顾朝熙如遭雷击。
昨天还说作为初恋的我无法取代!今天就把陌生的我往家里带!
盛明绎你可真渣啊!
虽然得到了弥补的机会,但顾朝熙却更不爽了。
他觉得自己的棺材板压不住了。
第3章 3
半个小时后,顾朝熙到了总裁的住处。
门一开,一条体型巨大的金毛马上扑了过来,它在盛明绎身上蹭了几下,又扭头看主人带回来的那位。
顾朝熙站在门外,有些不知所措。
那狗看了他几眼,突然冲向他,然后不住地蹭他,绕着他疯狂摇尾巴。
盛明绎在门里回头,漫不经心地说:“我初恋的狗,看起来它很喜欢你。”
顾朝熙看着自己当年捡回家的狗,干笑起来:“可能我看着人畜无害吧……”
这狗叫赫尔墨斯,是他刚上大一时从垃圾桶里捡的。那时他18岁,天真无邪,爱心泛滥。盛明绎见他想养,便光速在校外租了房,把他和小狗带过去,开始了同居生活。
顾朝熙还记得搬进去的第一天,把房间收拾好之后盛明绎就把他拐到了床上,开始脱他衣服,增进重逢的喜悦,享受同居的欢愉。
那本该是神圣而又美好的时刻,盛明绎极为虔诚,很是温柔,明显早在等待那一天,也早就做足了准备。
一切都是如此的和谐,直到顾朝熙叫了起来。
他一叫,被关在门外的小狗也奶声奶气地叫。
盛明绎丝毫不受影响,但顾朝熙却小孩儿心性,惦记着那瘦巴巴的小狗,担心它饿了。
盛明绎极为毛躁,又舍不得在那种时候凶他,只能忍着火气抽身去喂狗,倒了狗粮后又回到床上继续。
可没多久小狗再次叫了起来,顾朝熙想起还没给狗做窝呢,怀疑小狗是不是怕冷。
盛明绎差点炸了,耐着性子说:“它可能是以为我在欺负你。”
顾朝熙红着脸说:“你本来就在欺负我啊……”
他的声音软乎乎的,乌黑的短发被汗水打湿,一双眼澄澈如湖,还带着些许羞赧。盛明绎简直拿他没办法,实在不忍伤害他的爱心,只得下床找了两件衣服,简单给狗弄了个窝,又倒了半碗清水,还把手机开了视频放在客厅的沙发上,以防顾朝熙等下担心狗无聊。
等他再次回到床上时,问了句:“还有吗?”
顾朝熙环住他的脖子,笑了起来:“没有了。”
他亲了一下他的鼻尖,又忍不住说:“我感觉到你非常非常爱我。”
盛明绎马上怒了:“你故意试探我?”
说着开始狠狠欺负他。
顾朝熙急忙否认,但于事无补,下场很惨。
他俩分开的时候狗才两岁,现在都这么大一只了,没想到竟然还记得他。
这就尴尬了。
顾朝熙一时没动,那狗直接咬住他的衣角,把他往房间里拽。
他只好跟着进门。
“我去洗澡,你自便。不要进我的书房,别的随意。”
盛明绎开了空调,给他倒了杯热水,然后直接进了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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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朝熙被狗拽到了客厅中央。
水晶吊灯下,金毛黑黝黝的眼睛湿漉漉的,看起来像是哭了一样。顾朝熙心软得一塌糊涂,马上蹲下身抱着狗狗摸了摸头,安抚了一番,又找到狗粮给他倒了大半碗。
然后他随着主人的意愿,开始随意参观他的住所。
这套房子两室一厅,性冷淡风,看起来和盛明绎本人现在的画风一致。两间卧室的门都开着,顾朝熙走到主卧门口,视线在墙壁和桌上扫视一圈,没有发现自己的相片什么的,次卧连被褥都没有,更干净了。
顾朝熙不好翻他的东西,只能带着疑惑回到客厅。
他在沙发上坐下,一边喝水一边思考问题。
至今他都不确定盛明绎是真的失忆了,还是在演戏。倘若那家伙真的失忆了,但若是看过他的照片,再见到他时应该是会觉出不对的。
要么就是在盛明绎车祸被确诊失忆后,其家人趁机收走了一切有关他的物品,包括清除他手机里的记录,让他无法再想起他的面容。
这倒是合理,毕竟盛家一直希望儿子能够娶一位门当户对的白富美,再生两个孩子。说不定他们还庆幸儿子失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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