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沈存冒关掉音箱后,他们父子又听到的笑声,不是沈云在的,而是这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的黑衣女人,在他们背后发出来的。
很明显,黑衣女人发出来的笑声,和沈云在的叫声截然不同。
沈云在是在中了极度药后,再也无法控制生理上的迫切需要,才从骨子里发出的。
可黑衣女人发出的叫声,不但一点不委婉,一点不动听,一点不浪还相当地生硬,甚至还带有难听地的铁器摩擦时,才会有的刺耳。
只是当时沈家父子满心都是沈云在,所以在她现场效仿自音箱里传来的叫声时,哪怕一点都不像,他们也没分辨出来,只以为音箱没有关。
现在分辨出来了。
正如沈明清猛地回头,和黑衣女人四目相对的瞬间,就读懂了她的眼神。
凭良心说,已经接近八旬的沈明清,从没见过一双如此漂亮的眼眸。
清澈,黑黝黝,就仿佛一口万年不波的古井。
偏偏又是那样的亮,仿似寒冬午夜里,天边最亮的那两颗星星。
多么美丽,迷人的眼眸啊。
可为什么这双眼眸的住人,在极力效仿被巨蟒糟蹋的沈云在?
又是为什么,这双眸子里,带着浓浓地兴趣?
这就证明它的主人,觉得沈云在惨遭巨蟒糟蹋后,觉得很有趣,很好玩。
更证明了,这个黑衣女人已经来了好一会儿了。
如若不然,她绝不可能效仿沈云在在笑。
她!
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她,又是谁?
藏龙山庄是随便游客买票前来参观的五a级景区吗?
当然不是。
这儿是沈家祖传上千年的禁地,其防御等级,绝对能和南韩的军事禁区相比较。
闲杂人等只要接近藏龙山方圆五百米内,就会被劝退的。
当然了,某个自以为很牛比的家伙,可以仗着很牛比不听劝告,非得嚷着要来山上撒泡尿,再用手指蘸酱、哦,不,是蘸着尿液,在墙上写下一行龙飞凤舞的大字,某某某到此一游。
那样,藏龙山的警卫,就可以很干脆的掏出枪,一颗几毛钱的子弹,把他脑袋给轰碎了。
上千年来,从没有谁能擅闯过藏龙山。
在没得到允许时,就连老鼠都不能擅自上山!
那么,这个黑衣女人,又是怎么出现的呢?
最,最最让沈明清父子震惊的是,她竟然能在悄无声息间,出现在监控器门口。
监控器是什么地方?
如果把七号房比做人的心脏,那么能时刻关注心脏动静的监控器,就是大脑。
心脏和大脑,可是人体最最关键的部位,肯定会加倍防范的。
千百年来,也唯有当代家主,和未来继承人有资格来这儿的。
监控室周围,更有不下十个精锐在守卫。
那些守卫呢?
在黑衣女人出现之前,都干毛线,打毛衣去了吗?
“李明都,李明都,你给我滚过来!”
沈明清盯着黑衣女人那双绝美的双眸发呆时,耳边传来儿子愤怒的咆哮声。
李明都是藏龙山的护卫头子,总管所有的安全。
现在忽然有个神秘的黑衣女人,出现在了禁地大脑位置,那就是李明都绝对的失职啊,沈存冒能不愤怒吗?
“不用喊他了。”
沈明清被惊醒后,却冷静的很,缓缓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已经死了。”
他的话音未落,黑衣女人说话了:“李明都没有死。”
沈明清一双老眼,猛地眯了下:“你,认识李明都。”
从黑衣女人能说出李明都的名字,说他没有死来判断,沈明清心思电转间,就认定她认识他:“原来如此。呵呵,我真是做梦都没想到,我精挑细选的绝对心腹,竟然背叛了我。”
也唯有李明都背叛了沈家,才能轻易让黑衣女子出现在了这儿。
“呵呵。”
黑衣女子也笑了下,那双眸子里浮上的全是不屑,淡淡地说:“李明都算是什么东西,也配认识我。”
沈明清愕然。
李明都虽说只是沈家的爪牙头领,主要工作也是守护藏龙山,可他一旦回到市区,那就是连汉城警局局长见了后,都得亲切打招呼的存在。
宰相门房七品官这句话,并不只适合华夏官场的,在南韩同样有市场。
所以就说李明都其实算是个大人物了,但黑衣女子却以极度不屑的语气,说他算是什么东西。
看出沈家父子都满脸懵逼后,黑衣女子懒洋洋地解释道:“我知道那个废物,是因为我在上山时,恰好看到他正带着几个爪牙,去山下盘查一个脑子有问题的女人。他的爪牙,尊称他为名都君,那么他就应该是李明都了。”
“原来是这样。”
沈明清这才恍然大悟,抬手挡住了要走向黑衣女子的儿子。
本来嘛,看到侄女惨遭巨蟒强女干后,就被刺激到每根神经都在颤抖的沈存冒,满肚子的邪火无处发泄了。
现在刚好有个不知好歹的臭女人,忽然出现,那么岂不是最好的出气筒吗?
很明显,沈明清要比儿子冷静许多,才能及时拦住他。
被拦住后,沈存冒刚要说什么,就被沈明清狠狠瞪了一眼。
父子连心,心有灵犀。
沈存冒被狠狠瞪了一眼后,立即就意识到他犯错了。
黑衣女子既然能在悄无声息间出现在这儿,又不是李明都放水,那么她在来的一路上,肯定摆平了所有看到她的护卫了。
藏龙山上的护卫,可都是很牛比的存在。
唯有遇到更牛比的存在时,才会不牛比了。
沈存冒动脑子还行,但要是论起动武,他的跆拳道五段资格证书,纯粹就是一张废纸。
敢和在悄无声息间就摆平很多牛比般存在的护卫动身,貌似和找死没太大的区别。
拦住儿子后,沈明清才又看向了黑衣女子,问出了早就该问出的问题:“你,是谁?”
“杨逍。”
黑衣女子说着,双手环抱在胸前,扭着窈窕的腰肢,走了进来。
“什么?”
沈明清稍稍有些耳背,没听清楚她说的名字。
“杨逍。杨树的杨,逍遥的逍,杨逍。”
杨逍的心情应该很不错,不然她才不会和沈明清废话呢。
“杨逍?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看着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四处打量屋子的杨逍,沈明清又问:“请问杨小姐,您来藏龙山所为何事?”
平时沈明清和年轻人说话时,可不会这样客气。
但现在,如果能让杨逍自动退去,休说是让他说客气话了,就算让他弯腰躬身,再送上不菲的盘缠,说欢迎下次再来,也不是不可以的。
该强硬时就强硬,该服软时就服软,这才符合华夏所传的“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是英雄”真谛。
“别这样客气,看在你一把年纪,又快死了的份上。”
杨逍慢悠悠地说:“我来这儿,就是为了看热闹。”
如果此时有人站在门外听他们说话,肯定不会察觉出杨逍在说话时,其实抬手接住了一个东西。
那是半截水杯。
水杯碎裂后,锋利的茬口犬牙交错,就像好多把短匕那样,被实在受不了的沈存冒,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砸了过来。
好像白玉雕刻而成的纤手,看似从容不迫的随便一招手,就接住半截水杯的动作,是那样的优雅,出尘。
就仿佛绝世美女,抬手拈花那样。
谁要是企图用残杯割坏这只手,那绝对是罪大恶极的。
可这也不能怪沈存冒啊。
谁让杨逍如此的狂妄了!
你听听她刚才都说什么了,说沈明清别这样客气,都一把年纪,又快要死了的份上她这不是诅咒人吗?
身为人子,沈存冒的教养就算再好,也不能任由他爸被诅咒,却狗屁都不敢放一个啊。
更何况,杨逍又说她来藏龙山,就是看热闹,看热闹
沈存冒能忍,才怪!
一个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的臭女人,仗着厉害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残酷的事实证明,厉害的牛人,确实能为所欲为的。
在沈家父子的四目注视下,轻飘飘接住半截瓷杯的杨逍,不,是那只白玉雕刻把的纤手,缓缓一缩。
喀嚓,咔咔咔的一阵轻响,白色的粉末,就从那只纤手中的指缝中,缓缓地洒落,随风飘扬。
杨逍就像是在变戏法。
那么结实,能把人手扎个透心凉的半截瓷杯,竟然被她那只柔若无骨的雪白小手,给抓成了粉末。
关键是,也没看到她用力,更没看到被刺破的血迹。
就仿佛,半截瓷杯,根本不是瓷杯,而是干酥了的面包。
恐惧,自沈存冒脚底板下,嗖地窜了上来,浑身也开始轻颤了起来,嘴里喃喃说道:“鬼、鬼她,她是鬼。”
如果杨逍不是鬼,怎么能做到这种事?
尤其她此时看向沈存冒的眼神,是那样的阴森,可怕。
屋子里的气温,骤然下降好几度。
杨逍缓缓张开毫无瑕疵的白玉手掌,任由瓷杯的残余粉末自然飘散后,抬脚走向了沈存冒。
她要杀人了。
只因沈存冒对她砸了个半截瓷杯。
“等、等等!”
就在沈存冒被一团冷森的杀意给笼罩,全身肌肉僵硬,再也无法后退半步时,沈明清忽然说话了。
与此同时,他抬手把儿子扒拉到了身后,看着杨逍,一字一顿的说:“请你,放过他。我可以,死。”
世界上绝大多数父亲,无论现年多大,儿子可能比他还要优秀,但当危险来临时,父亲总能像儿子三岁时被一条恶狗追来时,及时挡在他面前,给他撑起一片天。
父爱,无疆。
杨逍看着沈明清,稍稍沉默了下,才淡淡地说:“其实,我也不是太想杀人。因为,他可能有些不喜欢我杀人吧?”
“他?他是谁?”
沈明清呆愣了下,脱口问。
“等会儿,你说不定就能看到他啦。”
杨逍说着,抬手揪住蒙面的黑纱,轻轻拽了下来。
很明显,黑衣女人发出来的笑声,和沈云在的叫声截然不同。
沈云在是在中了极度药后,再也无法控制生理上的迫切需要,才从骨子里发出的。
可黑衣女人发出的叫声,不但一点不委婉,一点不动听,一点不浪还相当地生硬,甚至还带有难听地的铁器摩擦时,才会有的刺耳。
只是当时沈家父子满心都是沈云在,所以在她现场效仿自音箱里传来的叫声时,哪怕一点都不像,他们也没分辨出来,只以为音箱没有关。
现在分辨出来了。
正如沈明清猛地回头,和黑衣女人四目相对的瞬间,就读懂了她的眼神。
凭良心说,已经接近八旬的沈明清,从没见过一双如此漂亮的眼眸。
清澈,黑黝黝,就仿佛一口万年不波的古井。
偏偏又是那样的亮,仿似寒冬午夜里,天边最亮的那两颗星星。
多么美丽,迷人的眼眸啊。
可为什么这双眼眸的住人,在极力效仿被巨蟒糟蹋的沈云在?
又是为什么,这双眸子里,带着浓浓地兴趣?
这就证明它的主人,觉得沈云在惨遭巨蟒糟蹋后,觉得很有趣,很好玩。
更证明了,这个黑衣女人已经来了好一会儿了。
如若不然,她绝不可能效仿沈云在在笑。
她!
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她,又是谁?
藏龙山庄是随便游客买票前来参观的五a级景区吗?
当然不是。
这儿是沈家祖传上千年的禁地,其防御等级,绝对能和南韩的军事禁区相比较。
闲杂人等只要接近藏龙山方圆五百米内,就会被劝退的。
当然了,某个自以为很牛比的家伙,可以仗着很牛比不听劝告,非得嚷着要来山上撒泡尿,再用手指蘸酱、哦,不,是蘸着尿液,在墙上写下一行龙飞凤舞的大字,某某某到此一游。
那样,藏龙山的警卫,就可以很干脆的掏出枪,一颗几毛钱的子弹,把他脑袋给轰碎了。
上千年来,从没有谁能擅闯过藏龙山。
在没得到允许时,就连老鼠都不能擅自上山!
那么,这个黑衣女人,又是怎么出现的呢?
最,最最让沈明清父子震惊的是,她竟然能在悄无声息间,出现在监控器门口。
监控器是什么地方?
如果把七号房比做人的心脏,那么能时刻关注心脏动静的监控器,就是大脑。
心脏和大脑,可是人体最最关键的部位,肯定会加倍防范的。
千百年来,也唯有当代家主,和未来继承人有资格来这儿的。
监控室周围,更有不下十个精锐在守卫。
那些守卫呢?
在黑衣女人出现之前,都干毛线,打毛衣去了吗?
“李明都,李明都,你给我滚过来!”
沈明清盯着黑衣女人那双绝美的双眸发呆时,耳边传来儿子愤怒的咆哮声。
李明都是藏龙山的护卫头子,总管所有的安全。
现在忽然有个神秘的黑衣女人,出现在了禁地大脑位置,那就是李明都绝对的失职啊,沈存冒能不愤怒吗?
“不用喊他了。”
沈明清被惊醒后,却冷静的很,缓缓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已经死了。”
他的话音未落,黑衣女人说话了:“李明都没有死。”
沈明清一双老眼,猛地眯了下:“你,认识李明都。”
从黑衣女人能说出李明都的名字,说他没有死来判断,沈明清心思电转间,就认定她认识他:“原来如此。呵呵,我真是做梦都没想到,我精挑细选的绝对心腹,竟然背叛了我。”
也唯有李明都背叛了沈家,才能轻易让黑衣女子出现在了这儿。
“呵呵。”
黑衣女子也笑了下,那双眸子里浮上的全是不屑,淡淡地说:“李明都算是什么东西,也配认识我。”
沈明清愕然。
李明都虽说只是沈家的爪牙头领,主要工作也是守护藏龙山,可他一旦回到市区,那就是连汉城警局局长见了后,都得亲切打招呼的存在。
宰相门房七品官这句话,并不只适合华夏官场的,在南韩同样有市场。
所以就说李明都其实算是个大人物了,但黑衣女子却以极度不屑的语气,说他算是什么东西。
看出沈家父子都满脸懵逼后,黑衣女子懒洋洋地解释道:“我知道那个废物,是因为我在上山时,恰好看到他正带着几个爪牙,去山下盘查一个脑子有问题的女人。他的爪牙,尊称他为名都君,那么他就应该是李明都了。”
“原来是这样。”
沈明清这才恍然大悟,抬手挡住了要走向黑衣女子的儿子。
本来嘛,看到侄女惨遭巨蟒强女干后,就被刺激到每根神经都在颤抖的沈存冒,满肚子的邪火无处发泄了。
现在刚好有个不知好歹的臭女人,忽然出现,那么岂不是最好的出气筒吗?
很明显,沈明清要比儿子冷静许多,才能及时拦住他。
被拦住后,沈存冒刚要说什么,就被沈明清狠狠瞪了一眼。
父子连心,心有灵犀。
沈存冒被狠狠瞪了一眼后,立即就意识到他犯错了。
黑衣女子既然能在悄无声息间出现在这儿,又不是李明都放水,那么她在来的一路上,肯定摆平了所有看到她的护卫了。
藏龙山上的护卫,可都是很牛比的存在。
唯有遇到更牛比的存在时,才会不牛比了。
沈存冒动脑子还行,但要是论起动武,他的跆拳道五段资格证书,纯粹就是一张废纸。
敢和在悄无声息间就摆平很多牛比般存在的护卫动身,貌似和找死没太大的区别。
拦住儿子后,沈明清才又看向了黑衣女子,问出了早就该问出的问题:“你,是谁?”
“杨逍。”
黑衣女子说着,双手环抱在胸前,扭着窈窕的腰肢,走了进来。
“什么?”
沈明清稍稍有些耳背,没听清楚她说的名字。
“杨逍。杨树的杨,逍遥的逍,杨逍。”
杨逍的心情应该很不错,不然她才不会和沈明清废话呢。
“杨逍?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看着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四处打量屋子的杨逍,沈明清又问:“请问杨小姐,您来藏龙山所为何事?”
平时沈明清和年轻人说话时,可不会这样客气。
但现在,如果能让杨逍自动退去,休说是让他说客气话了,就算让他弯腰躬身,再送上不菲的盘缠,说欢迎下次再来,也不是不可以的。
该强硬时就强硬,该服软时就服软,这才符合华夏所传的“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是英雄”真谛。
“别这样客气,看在你一把年纪,又快死了的份上。”
杨逍慢悠悠地说:“我来这儿,就是为了看热闹。”
如果此时有人站在门外听他们说话,肯定不会察觉出杨逍在说话时,其实抬手接住了一个东西。
那是半截水杯。
水杯碎裂后,锋利的茬口犬牙交错,就像好多把短匕那样,被实在受不了的沈存冒,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砸了过来。
好像白玉雕刻而成的纤手,看似从容不迫的随便一招手,就接住半截水杯的动作,是那样的优雅,出尘。
就仿佛绝世美女,抬手拈花那样。
谁要是企图用残杯割坏这只手,那绝对是罪大恶极的。
可这也不能怪沈存冒啊。
谁让杨逍如此的狂妄了!
你听听她刚才都说什么了,说沈明清别这样客气,都一把年纪,又快要死了的份上她这不是诅咒人吗?
身为人子,沈存冒的教养就算再好,也不能任由他爸被诅咒,却狗屁都不敢放一个啊。
更何况,杨逍又说她来藏龙山,就是看热闹,看热闹
沈存冒能忍,才怪!
一个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的臭女人,仗着厉害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残酷的事实证明,厉害的牛人,确实能为所欲为的。
在沈家父子的四目注视下,轻飘飘接住半截瓷杯的杨逍,不,是那只白玉雕刻把的纤手,缓缓一缩。
喀嚓,咔咔咔的一阵轻响,白色的粉末,就从那只纤手中的指缝中,缓缓地洒落,随风飘扬。
杨逍就像是在变戏法。
那么结实,能把人手扎个透心凉的半截瓷杯,竟然被她那只柔若无骨的雪白小手,给抓成了粉末。
关键是,也没看到她用力,更没看到被刺破的血迹。
就仿佛,半截瓷杯,根本不是瓷杯,而是干酥了的面包。
恐惧,自沈存冒脚底板下,嗖地窜了上来,浑身也开始轻颤了起来,嘴里喃喃说道:“鬼、鬼她,她是鬼。”
如果杨逍不是鬼,怎么能做到这种事?
尤其她此时看向沈存冒的眼神,是那样的阴森,可怕。
屋子里的气温,骤然下降好几度。
杨逍缓缓张开毫无瑕疵的白玉手掌,任由瓷杯的残余粉末自然飘散后,抬脚走向了沈存冒。
她要杀人了。
只因沈存冒对她砸了个半截瓷杯。
“等、等等!”
就在沈存冒被一团冷森的杀意给笼罩,全身肌肉僵硬,再也无法后退半步时,沈明清忽然说话了。
与此同时,他抬手把儿子扒拉到了身后,看着杨逍,一字一顿的说:“请你,放过他。我可以,死。”
世界上绝大多数父亲,无论现年多大,儿子可能比他还要优秀,但当危险来临时,父亲总能像儿子三岁时被一条恶狗追来时,及时挡在他面前,给他撑起一片天。
父爱,无疆。
杨逍看着沈明清,稍稍沉默了下,才淡淡地说:“其实,我也不是太想杀人。因为,他可能有些不喜欢我杀人吧?”
“他?他是谁?”
沈明清呆愣了下,脱口问。
“等会儿,你说不定就能看到他啦。”
杨逍说着,抬手揪住蒙面的黑纱,轻轻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