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姆也跟着进了客厅,但是在这两个大佬面前,完全没有他说话的份,他只能老老实实的站在一边陪笑。
秃鹰热情的从酒柜里拿了一瓶红酒出来,摆在茶几上,介绍到:“法国酒庄的传家宝,据说是在地窖里面藏了八十年了,我本来想花高价买下来的,但是那个法国佬不给我面子,说什么也不卖。老子带上一伙兄弟站在他面前,那老头子直接吓得尿了裤子,乖乖的送给我了,哈哈!”
林风咋舌,拿起那瓶红酒看了看,红色的酒液经过时光的打磨显得晶莹剔透,然后他摇了摇头,将红酒撇到了一遍,说道:“秃鹰,我们这么些年没见,你这小子就拿红酒这种喝不醉人的东西来糊弄我?”
秃鹰嘴角稍微抽搐了一下,暗暗想到:难道他对我已经产生了怀疑?不敢喝我拿出来的这瓶酒?
随即秃鹰马上憨厚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豪爽的说道:“是我不对,居然拿这么没味道的东西来招待大哥!”
他提起那瓶价值连城的红酒,直接往地上一砸,顿时珍贵的酒液全部溅了出来,浓郁的酒香充斥了整个客厅。
克雷姆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这瓶八十多年的红酒要是放在外面去拍卖,估计能卖出上千万的天价,自家老大就这么随意的往地上一砸?
他可惜的看着溅在自己脚上的红酒,就这么一滴,说不定就能卖上十多万的高价,不过他也被秃鹰的财大气粗给折服了。
看到秃鹰这么败家子的行为,林风眼皮子都没眨一下,要是风狼里面谁最败家子,那么任何人可都比不过他。
他之前可是为了让梁家不再纠缠梁冰玲,一句话也没说,直接甩出一亿的人,根本不把钱财放在心上。
“哎呦,这几年没见你变得这么财大气粗啦,当年你在风狼里面可是以铁公鸡这个外号著称的啊!”林风笑着说道。
秃鹰摆了摆手,说道:“当年我在风狼做的可是管家,你们这群兄弟一个个不把钱当回事,我要是不看紧一点,说不定风狼可就直接被你们给挥霍破产咯!”
两个人又提起了当年,仿佛回到了那些一起出生入死的日子,列数着当年意气风发,带着兄弟们闹出来的糊涂事。
曾经带着十几个人,杀入中东战场,剿灭了乱军的一个基地;曾经暗杀过一个小国的国王,然后大摇大摆的杀出来;曾经和美军的特种小队争锋相对,然后不费一兵一卒,将整个特种小队杀光……之类的事情数不胜数。
克雷姆在一旁听得冷汗都下来了。
他原来是知道风之神很牛逼,但是没想到风之神这么牛逼。
很多佣兵界发生的找不到凶手的悬案,原来都是风狼干的,要是这些事情透露出去,林风可能马上就会成为几十个国家共同的通缉犯。
谈到酣畅处怎么能缺少了酒,秃鹰又起身拿酒去了,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拿红酒。
林风看着秃鹰手中提着的酒,指着他笑着说道:“这就对了嘛,咱们两个大老爷们的,就要喝这种酒才够劲!”
这时呃罗斯出产的最烈的伏特加,当地人称呼它为冥河水,就连平时把酒当水喝的呃罗斯人都不敢随随便便的喝这种酒,传言这种酒一瓶灌下去,就连一头成年的黑熊都能直接醉死,就因为它这种能醉死人的烈度,才有了冥河水这个吓人的名称。
“我的错我的错!我早就该拿这个酒来款待老大了!”秃鹰摆了摆手,豪爽的道歉。
秃鹰在拿起杯子的时候,眼睛里露出一种异样的光芒,不过正低着头,并没有让林风发现。
他精心准备的毒药根本就没有下到酒里,而是涂在了杯子上。
这种毒药只要一毫克左右的量,就能直接毒死一头大象,毒性如此凶残,而且无色无味,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这种毒的解药。
林风再怎么厉害,也是血肉之躯,只要他服下了杯中的酒,就变成了秃鹰砧板上的肉,任他揉圆捏扁了。
“来!老大!我先干为敬!”秃鹰表现的异常豪爽,将一整杯能醉死一个成年人的冥河水直接往嘴里一倒,然后目光烁烁的看着林风的动作。
“好小子,这几年酒量进步了?居然敢和我拼酒,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林风的酒量在风狼里面可是最好的,以前出去喝酒的时候,往往喝得最多的是他,但是最后保持着清醒的也是他,久而久之,在风狼里面就没人敢和林风拼酒了。
看到秃鹰这么豪爽的表现,林风当然也不甘示弱,将杯中的冥河水一饮而尽,完全没有看到一旁秃鹰眼中绽放出来的激动的眼神。
冥河水果然酒如其名,就让这杯冥河水送你最后一程!
距离林风体内的毒液发作还有十多分钟,秃鹰感觉这十多分钟就好像半辈子那么漫长,他仿佛看到风狼首领的宝座正在朝自己招手。
但是在这十几分钟内,他必须保持冷静,要是林风发现了自己的背叛意图,完全有可能拼尽全力和自己同归于尽。
两个人一边喝着酒,一边说着过去的往事,但是秃鹰的心思却完全没放在这里,而是在心里默默的数着时间。
林风生命的倒计时。
终于,时间到了!
“喝啊!怎么不喝了?”林风诧异的看着秃鹰,秃鹰根本就没动杯子,而是用一种畅快的笑容盯着林风。
林风感觉秃鹰这辈子都没像今天这样,笑得这么……开心。
“我为什么要喝这杯酒?”秃鹰笑着问道。
林风感觉他问的这个问题毫无逻辑,说道:“就凭我是你老大啊!你是不是喝醉啦?”
秃鹰用自己的冷笑回应林风,终于林风感觉到了什么,脸色一变,指着秃鹰,震惊的问道:“你在酒里面下了什么?!”
秃鹰终于敢当着林风的面,问出自己这几年最想问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是你来当老大,而不是我?”
秃鹰热情的从酒柜里拿了一瓶红酒出来,摆在茶几上,介绍到:“法国酒庄的传家宝,据说是在地窖里面藏了八十年了,我本来想花高价买下来的,但是那个法国佬不给我面子,说什么也不卖。老子带上一伙兄弟站在他面前,那老头子直接吓得尿了裤子,乖乖的送给我了,哈哈!”
林风咋舌,拿起那瓶红酒看了看,红色的酒液经过时光的打磨显得晶莹剔透,然后他摇了摇头,将红酒撇到了一遍,说道:“秃鹰,我们这么些年没见,你这小子就拿红酒这种喝不醉人的东西来糊弄我?”
秃鹰嘴角稍微抽搐了一下,暗暗想到:难道他对我已经产生了怀疑?不敢喝我拿出来的这瓶酒?
随即秃鹰马上憨厚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豪爽的说道:“是我不对,居然拿这么没味道的东西来招待大哥!”
他提起那瓶价值连城的红酒,直接往地上一砸,顿时珍贵的酒液全部溅了出来,浓郁的酒香充斥了整个客厅。
克雷姆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这瓶八十多年的红酒要是放在外面去拍卖,估计能卖出上千万的天价,自家老大就这么随意的往地上一砸?
他可惜的看着溅在自己脚上的红酒,就这么一滴,说不定就能卖上十多万的高价,不过他也被秃鹰的财大气粗给折服了。
看到秃鹰这么败家子的行为,林风眼皮子都没眨一下,要是风狼里面谁最败家子,那么任何人可都比不过他。
他之前可是为了让梁家不再纠缠梁冰玲,一句话也没说,直接甩出一亿的人,根本不把钱财放在心上。
“哎呦,这几年没见你变得这么财大气粗啦,当年你在风狼里面可是以铁公鸡这个外号著称的啊!”林风笑着说道。
秃鹰摆了摆手,说道:“当年我在风狼做的可是管家,你们这群兄弟一个个不把钱当回事,我要是不看紧一点,说不定风狼可就直接被你们给挥霍破产咯!”
两个人又提起了当年,仿佛回到了那些一起出生入死的日子,列数着当年意气风发,带着兄弟们闹出来的糊涂事。
曾经带着十几个人,杀入中东战场,剿灭了乱军的一个基地;曾经暗杀过一个小国的国王,然后大摇大摆的杀出来;曾经和美军的特种小队争锋相对,然后不费一兵一卒,将整个特种小队杀光……之类的事情数不胜数。
克雷姆在一旁听得冷汗都下来了。
他原来是知道风之神很牛逼,但是没想到风之神这么牛逼。
很多佣兵界发生的找不到凶手的悬案,原来都是风狼干的,要是这些事情透露出去,林风可能马上就会成为几十个国家共同的通缉犯。
谈到酣畅处怎么能缺少了酒,秃鹰又起身拿酒去了,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拿红酒。
林风看着秃鹰手中提着的酒,指着他笑着说道:“这就对了嘛,咱们两个大老爷们的,就要喝这种酒才够劲!”
这时呃罗斯出产的最烈的伏特加,当地人称呼它为冥河水,就连平时把酒当水喝的呃罗斯人都不敢随随便便的喝这种酒,传言这种酒一瓶灌下去,就连一头成年的黑熊都能直接醉死,就因为它这种能醉死人的烈度,才有了冥河水这个吓人的名称。
“我的错我的错!我早就该拿这个酒来款待老大了!”秃鹰摆了摆手,豪爽的道歉。
秃鹰在拿起杯子的时候,眼睛里露出一种异样的光芒,不过正低着头,并没有让林风发现。
他精心准备的毒药根本就没有下到酒里,而是涂在了杯子上。
这种毒药只要一毫克左右的量,就能直接毒死一头大象,毒性如此凶残,而且无色无味,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这种毒的解药。
林风再怎么厉害,也是血肉之躯,只要他服下了杯中的酒,就变成了秃鹰砧板上的肉,任他揉圆捏扁了。
“来!老大!我先干为敬!”秃鹰表现的异常豪爽,将一整杯能醉死一个成年人的冥河水直接往嘴里一倒,然后目光烁烁的看着林风的动作。
“好小子,这几年酒量进步了?居然敢和我拼酒,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林风的酒量在风狼里面可是最好的,以前出去喝酒的时候,往往喝得最多的是他,但是最后保持着清醒的也是他,久而久之,在风狼里面就没人敢和林风拼酒了。
看到秃鹰这么豪爽的表现,林风当然也不甘示弱,将杯中的冥河水一饮而尽,完全没有看到一旁秃鹰眼中绽放出来的激动的眼神。
冥河水果然酒如其名,就让这杯冥河水送你最后一程!
距离林风体内的毒液发作还有十多分钟,秃鹰感觉这十多分钟就好像半辈子那么漫长,他仿佛看到风狼首领的宝座正在朝自己招手。
但是在这十几分钟内,他必须保持冷静,要是林风发现了自己的背叛意图,完全有可能拼尽全力和自己同归于尽。
两个人一边喝着酒,一边说着过去的往事,但是秃鹰的心思却完全没放在这里,而是在心里默默的数着时间。
林风生命的倒计时。
终于,时间到了!
“喝啊!怎么不喝了?”林风诧异的看着秃鹰,秃鹰根本就没动杯子,而是用一种畅快的笑容盯着林风。
林风感觉秃鹰这辈子都没像今天这样,笑得这么……开心。
“我为什么要喝这杯酒?”秃鹰笑着问道。
林风感觉他问的这个问题毫无逻辑,说道:“就凭我是你老大啊!你是不是喝醉啦?”
秃鹰用自己的冷笑回应林风,终于林风感觉到了什么,脸色一变,指着秃鹰,震惊的问道:“你在酒里面下了什么?!”
秃鹰终于敢当着林风的面,问出自己这几年最想问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是你来当老大,而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