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电话接通的那一瞬间,秦子熠可能忘记了他们已经分手的现实,脱口而出的依然是沈潜熟悉的追问:“潜哥你现在在哪儿?跟谁在一起?什么时候回来?”
然而这一次沈潜没有再回答他,而是等他话说完了,才淡淡的问了句:“什么事?”
对面秦子熠沉默了足足几十秒,才像是突然回过神来似的,再次开口时语气变得硬邦邦的,有种负气的意味:“行了,我已经搬完家了,一会儿就走。你不用再故意躲着我不回来了。”
他动作倒是快。
晚些时候沈潜跟弟弟告别,独自开车回了家。
他的车速不快,一路都很小心。三年前那场叫他在病床上躺了小一年的车祸不仅使他的身体受到了很大伤害,也多多少少给他留下了一些心理阴影。
到家时秦子熠已经不在了。不知道是那时候打完电话就走了还是见他久久不回来等不下去了。
家里空无一人,房子收拾得干净整洁,井井有条,一看就特意打扫过。秦子熠说是搬家,可属于他的东西几乎一点儿没少的迹象,只卧室里沈潜自己的寝具缺了一部分,最喜欢的那套睡衣不见了。
——看上去无论如何还算得上在和平分手、好聚好散的范畴。然而从一进家门的时候,沈潜就觉得非常不对劲。这房子不仅太干净了,也太|安静了。
沈潜:所以……我的狗呢?
四下看了一圈,沈潜直接拨通了秦子熠的电话。
因为据他观察,乐乐这条傻白甜的阿拉斯加应该还没发展出逃家还自带狗窝狗粮狗玩具的智商。
通话很快被接起。
秦子熠的声音听上去还是冷冰冰的,约摸还有些记恨沈潜的绝情:“找我什么事?”
沈潜开门见山的问:“乐乐在你那?”
“是。”那一端的声音更冷了。
沈潜顿了几秒:“你怎么能把我的狗带走?”
“你的狗?”秦子熠明显有备而来,声音冷淡低沉但很有底气,“乐乐是当初我们一起买的,算共同财产没错吧?夫妻离婚还要分割共同财产呢。现在这样,不动产归你,动产归我,有问题吗?不公平吗?难道你想要我净身出户吗?”
沈潜:……乍一听还挺有道理的样子。
虽然一开始提出养狗的是他,平常陪乐乐玩的多一点儿的也是他,但当初的确是他和秦子熠一起去把还是个小奶狗的乐乐接回家来的,之后两人也从来没有具体讨论过狗的归属,说是共同财产没有任何问题。
总觉得这两天,原本不善言辞的秦子熠突然点亮了某种奇怪的嘴炮技能。
现在自己再追着要乐乐的话,简直就像在欺负人似的了。
秦子熠难得有机会在言语上噎住沈潜,一朝成功,心里不可避免的有那么一点儿奇妙的成就感。
结果等了半天沈潜也没后文,似乎真的没想出什么应对办法,他一下子又着急了,只好自己接着往下说:“不过你要是想它,随时可以来我这边看看它。夫妻离婚对孩子还都有探视权呢,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沈潜:哦。
不等沈潜回答,秦子熠继续说:“我现在就住在XX小区一号楼一单元501。你要是来看乐乐,提前给我打电话。”
秦子熠口中的那个小区距离沈潜现在住的房子不远,老年人的速度慢慢散步过去也只用二十分钟就能到。
这回沈潜没再为难他,一本正经的答应了一声:“谢了。到时会提前联系你的。”
确定了乐乐在秦子熠那而不是自己跑掉了,沈潜也就放下心来。乐乐跟着他,会得到很妥帖的照顾的。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他还答应了弟弟把乐乐给他养几天。
想起说到带乐乐回家时弟弟那一脸雀跃期待的样子,作为兄长的沈潜是无论如何也不舍得弟弟失望的。想了想,他又拨通了一个电话。
“程啊,月底借我你狗用几天……就是跟乐乐最像的那个……嗯可以的,他分不清……”
大好周末,秦子熠在冷清清空荡荡的房子里等了整整两个晚上加一个白天,口口声声说要来看狗的人也没有来。
到第三天头上,他终于忍不了了,凌晨四点半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把自己捯饬一番之后,又跑到狗窝跟前把睡的好好的阿拉斯加鼓捣醒,套上牵引绳出了门。
乐乐从小跟着沈潜和秦子熠两个人长大,夜里的作息时间也渐渐跟他们非常接近,还从来没在这么早的时间出门过,加上这两天换住处不太适应,开始顺着秦子熠的牵引往前走时,是狗脸懵逼的。
一直走到以前常去的公园,看到了无比熟悉的草坪、灌木丛和人工湖,它才慢慢回过神来,兴奋的跑来跑去左顾右盼,一双深褐色的杏仁眼亮的发光。
带乐乐在草地上跑了几圈,又把怪叫鸡丢给它叫它自己玩了一会儿,遛狗时间就算结束了。
在居心叵测的二号铲屎官的引导下,虽然今天的散步结束的明显仓促了一些,肥嘟嘟的灰毛阿拉斯加还是十分高兴的颠儿颠儿的像从前一样往自己更为熟悉的方向走去。
于是这天,大周一的早上五点半,睡梦中的沈潜就被卧室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了。
虽然能听出来人有意放轻了动作,然而与那脚步声同时而来的,还有一阵时断时续的咕叽咕叽的怪叫鸡声。
……这声音沈潜太熟悉了。
昨天夜里他睡得有点儿晚,这会儿其实还没怎么睡够。不过可能是因为小时候被睡觉极其不老实的弟弟闹得习惯了的缘故,他并没有什么起床气之类的东西,状态恢复也非常快。
才掀开被子起来,就见乐乐带着秦子熠窜了进来。
沈潜坐在床上看看他俩,微微皱了下眉头,开口时嗓音有一丝沙哑的性感:“一大早的,怎么了?”
刚睡醒的沈潜看上去没有平常那么冷静理智,虽然神情已经有了七八分清醒的严肃内敛,脑袋上却还有一缕睡乱的头发调皮的翘着,看得秦子熠很想给他按下去。
当然,他也很想把他人按下去,就按在面前这张床上,对他这样那样,像从前的无数次一样。
直到沈潜咳了一声,疑惑地发出一声鼻音:“嗯?”
秦子熠才从幻想中回过神来,理直气壮的嫁祸给乐乐:“我带乐乐去散步,散完步它就直往这边跑,可能是太久没见到你想你了吧。”说着说着语气又怨念起来,“哪有你这样做家长的,三天都不去看它一眼。”
像是配合他说的,乐乐把两只毛绒绒的大爪子搭在床沿,撒娇似的冲沈潜哼哼唧唧。
沈潜熟练地握住一只爪子,揉了揉它的大脑袋,也不追问也不解释,只平静的说:“不然你把乐乐给放在我这里。”
电话接通的那一瞬间,秦子熠可能忘记了他们已经分手的现实,脱口而出的依然是沈潜熟悉的追问:“潜哥你现在在哪儿?跟谁在一起?什么时候回来?”
然而这一次沈潜没有再回答他,而是等他话说完了,才淡淡的问了句:“什么事?”
对面秦子熠沉默了足足几十秒,才像是突然回过神来似的,再次开口时语气变得硬邦邦的,有种负气的意味:“行了,我已经搬完家了,一会儿就走。你不用再故意躲着我不回来了。”
他动作倒是快。
晚些时候沈潜跟弟弟告别,独自开车回了家。
他的车速不快,一路都很小心。三年前那场叫他在病床上躺了小一年的车祸不仅使他的身体受到了很大伤害,也多多少少给他留下了一些心理阴影。
到家时秦子熠已经不在了。不知道是那时候打完电话就走了还是见他久久不回来等不下去了。
家里空无一人,房子收拾得干净整洁,井井有条,一看就特意打扫过。秦子熠说是搬家,可属于他的东西几乎一点儿没少的迹象,只卧室里沈潜自己的寝具缺了一部分,最喜欢的那套睡衣不见了。
——看上去无论如何还算得上在和平分手、好聚好散的范畴。然而从一进家门的时候,沈潜就觉得非常不对劲。这房子不仅太干净了,也太|安静了。
沈潜:所以……我的狗呢?
四下看了一圈,沈潜直接拨通了秦子熠的电话。
因为据他观察,乐乐这条傻白甜的阿拉斯加应该还没发展出逃家还自带狗窝狗粮狗玩具的智商。
通话很快被接起。
秦子熠的声音听上去还是冷冰冰的,约摸还有些记恨沈潜的绝情:“找我什么事?”
沈潜开门见山的问:“乐乐在你那?”
“是。”那一端的声音更冷了。
沈潜顿了几秒:“你怎么能把我的狗带走?”
“你的狗?”秦子熠明显有备而来,声音冷淡低沉但很有底气,“乐乐是当初我们一起买的,算共同财产没错吧?夫妻离婚还要分割共同财产呢。现在这样,不动产归你,动产归我,有问题吗?不公平吗?难道你想要我净身出户吗?”
沈潜:……乍一听还挺有道理的样子。
虽然一开始提出养狗的是他,平常陪乐乐玩的多一点儿的也是他,但当初的确是他和秦子熠一起去把还是个小奶狗的乐乐接回家来的,之后两人也从来没有具体讨论过狗的归属,说是共同财产没有任何问题。
总觉得这两天,原本不善言辞的秦子熠突然点亮了某种奇怪的嘴炮技能。
现在自己再追着要乐乐的话,简直就像在欺负人似的了。
秦子熠难得有机会在言语上噎住沈潜,一朝成功,心里不可避免的有那么一点儿奇妙的成就感。
结果等了半天沈潜也没后文,似乎真的没想出什么应对办法,他一下子又着急了,只好自己接着往下说:“不过你要是想它,随时可以来我这边看看它。夫妻离婚对孩子还都有探视权呢,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沈潜:哦。
不等沈潜回答,秦子熠继续说:“我现在就住在XX小区一号楼一单元501。你要是来看乐乐,提前给我打电话。”
秦子熠口中的那个小区距离沈潜现在住的房子不远,老年人的速度慢慢散步过去也只用二十分钟就能到。
这回沈潜没再为难他,一本正经的答应了一声:“谢了。到时会提前联系你的。”
确定了乐乐在秦子熠那而不是自己跑掉了,沈潜也就放下心来。乐乐跟着他,会得到很妥帖的照顾的。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他还答应了弟弟把乐乐给他养几天。
想起说到带乐乐回家时弟弟那一脸雀跃期待的样子,作为兄长的沈潜是无论如何也不舍得弟弟失望的。想了想,他又拨通了一个电话。
“程啊,月底借我你狗用几天……就是跟乐乐最像的那个……嗯可以的,他分不清……”
大好周末,秦子熠在冷清清空荡荡的房子里等了整整两个晚上加一个白天,口口声声说要来看狗的人也没有来。
到第三天头上,他终于忍不了了,凌晨四点半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把自己捯饬一番之后,又跑到狗窝跟前把睡的好好的阿拉斯加鼓捣醒,套上牵引绳出了门。
乐乐从小跟着沈潜和秦子熠两个人长大,夜里的作息时间也渐渐跟他们非常接近,还从来没在这么早的时间出门过,加上这两天换住处不太适应,开始顺着秦子熠的牵引往前走时,是狗脸懵逼的。
一直走到以前常去的公园,看到了无比熟悉的草坪、灌木丛和人工湖,它才慢慢回过神来,兴奋的跑来跑去左顾右盼,一双深褐色的杏仁眼亮的发光。
带乐乐在草地上跑了几圈,又把怪叫鸡丢给它叫它自己玩了一会儿,遛狗时间就算结束了。
在居心叵测的二号铲屎官的引导下,虽然今天的散步结束的明显仓促了一些,肥嘟嘟的灰毛阿拉斯加还是十分高兴的颠儿颠儿的像从前一样往自己更为熟悉的方向走去。
于是这天,大周一的早上五点半,睡梦中的沈潜就被卧室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了。
虽然能听出来人有意放轻了动作,然而与那脚步声同时而来的,还有一阵时断时续的咕叽咕叽的怪叫鸡声。
……这声音沈潜太熟悉了。
昨天夜里他睡得有点儿晚,这会儿其实还没怎么睡够。不过可能是因为小时候被睡觉极其不老实的弟弟闹得习惯了的缘故,他并没有什么起床气之类的东西,状态恢复也非常快。
才掀开被子起来,就见乐乐带着秦子熠窜了进来。
沈潜坐在床上看看他俩,微微皱了下眉头,开口时嗓音有一丝沙哑的性感:“一大早的,怎么了?”
刚睡醒的沈潜看上去没有平常那么冷静理智,虽然神情已经有了七八分清醒的严肃内敛,脑袋上却还有一缕睡乱的头发调皮的翘着,看得秦子熠很想给他按下去。
当然,他也很想把他人按下去,就按在面前这张床上,对他这样那样,像从前的无数次一样。
直到沈潜咳了一声,疑惑地发出一声鼻音:“嗯?”
秦子熠才从幻想中回过神来,理直气壮的嫁祸给乐乐:“我带乐乐去散步,散完步它就直往这边跑,可能是太久没见到你想你了吧。”说着说着语气又怨念起来,“哪有你这样做家长的,三天都不去看它一眼。”
像是配合他说的,乐乐把两只毛绒绒的大爪子搭在床沿,撒娇似的冲沈潜哼哼唧唧。
沈潜熟练地握住一只爪子,揉了揉它的大脑袋,也不追问也不解释,只平静的说:“不然你把乐乐给放在我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