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岑从没付出过真心。
谈过的恋爱连手指头都数不清,上过床的女孩更是不计其数,毕竟生活漫长又无聊,总得找些好玩有趣的事情来当作调味料。
他从小就长得好看,唇红齿白,套上裙子可能就会被误认成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长大后也没长歪,眉目分明,俊逸清秀,从当学生开始就受人追捧惯了,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没尝过什么是心碎的滋味,从来只有他让别人心碎的份。
老大爷给了他一张这么好看的长相,却也公平地赏了他如此恶劣的性格。
宋岑的人生过得太顺遂了,家境小康,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上头有一个相差十一岁的姊姊,父母老来得子,一家人都宠他宠得不象话,就连在学校也混得如鱼得水,社交技巧对他来说一点都不困难,只要摆出温和亲切的模样,就能交到许多朋友。
所以宋岑觉得人生很无聊,这实在是奢侈的烦恼。
从以前开始就有许多女孩子跟他告白,他一向不太搭理,到了国一才跟班上一个女孩子交往,也不是喜欢人家,就只是闲着没事干,又觉得那女孩看着挺顺眼,就答应在一起了。
勉勉强强算是他的初恋。
可是初恋这词,宋岑光是一听就恶心得起鸡皮疙瘩,看起来他好像谈过无数恋爱,可事实上,好像又没真正谈过。
他不知道要怎么喜欢一个人。
国一就是个连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谈个恋爱能做什么?就是牵牵小手,顶多来个抱抱,连嘴都没亲过。
多么青涩纯情,两个人牵着小手一起走回家,小女生心动得小鹿乱撞,在路上被同学看到还会被取笑,可又好像甜蜜得羡煞众人。
可是宋岑却觉得无趣又浪费时间,当初觉得顺眼的女孩好像突然变得丑陋不堪,他们只交往三周,宋岑就无情的把人家甩了。
那个小女生哭哭啼啼的说他欺骗别人的感情,可是宋岑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反而扭曲地觉得女生真脆弱。
后来陆陆续续又跟几个女孩子交往,可下场却都差不多。
直到国三的时候认识一个读高中的女生,她是同学的姐姐,去同学家打游戏碰见的,好像看上他那张脸,三番两次地勾引他,穿得清凉又火辣的在眼前晃悠。
宋岑不是圣人,当然看过色情片,也手淫过,那女生的意图太过明显,他也知道那女生想跟他做什么事。
趁上课的日子,瞒着同学偷偷逃学去到他家,熟门熟路地走进一间小房间,那位穿着高中制服的学姐骚得不行,身上故意没穿胸罩,就套着一件有些透明的白色制服半躺在床上,姣好的身材若隐若现,见他来了,嫣然一笑,像个女奴似的跪在地上爬到他脚边,饱满的乳肉在胸前荡漾,接着用牙齿轻轻拉下拉链,张开红唇,手口并用地服侍他。
血气方刚的少年又怎么受得了如此诱惑,很快就硬了,学姐拉着他到床上,姿势撩人地主动躺着张开双腿,笑得妩媚,娇滴滴地喊他进来。
宋岑神色冷淡地走过去,毫不怜香惜玉地将粗硬的欲望进入女孩的身体驰骋。
那是宋岑的第一次。
可男人的第一次有什么重要的,宋岑自己都不在意,而且还觉得很爽。
初尝禁果的滋味有多美好,甚至让人想一尝再尝。
宋岑就像发现一样有趣的事物,无聊了十几年的人生终于有点刺激好玩的事情了,经常就逃学去学姐家做爱,像发了狂似的每每都把身下的女孩弄得满足不已。
他们成了别人眼中的甜蜜小情侣,做尽情侣会做的事情,在假日时偶尔还会出去约会看电影,可通常都觉得索然无味,最后还是回家在床上翻云覆雨。
他们接吻、拥抱,他们做爱,可是两人都清楚对方只是炮友,宋岑的眼里从来就只有欲,没有情。
直到宋岑升上高中,那位学姐对他说她交了男朋友,这段不伦不类的关系才终于结束。
宋岑心里没有半分惋惜,她只是他发泄欲望的工具,各取所需,心甘情愿,谁都没有对不起谁。
禁欲了一段时间,宋岑又开始觉得体内强烈的欲望无处发泄,于是逐渐尝试跟其他女孩上床,反正他顶着那张好看的脸,随便勾勾手指都有一堆女生主动向他敞开大腿。
随便说些好听话,就能让一堆女孩爱得死心塌地。
宋岑懂得如何善用自己的优秀的外表,更知道该说什么话讨女孩欢心,可又是不折不扣的混蛋,玩得厌倦了就毫不留情的丢弃,凉薄地留下一地少女们哭碎的心。
很快地,宋岑花心风流的名声立即在校园内传开来,可是人气依旧不减,宋岑只是朝她们看一眼就芳心沦陷。
人天性犯贱,愈是不能做的事情就偏偏愈会去做,心里想着不能爱上那个人,内心就忍不住陷得愈深,尤其那人还是个善于制作陷阱的猎人,无知的小白兔就轻易地掉入名为爱情的坑。
恋爱中的少女愚蠢得无可救药,都认为爱很伟大,能改变一切,以为接近了宋岑,献上自己的身体,突破那层象征贞洁的薄膜,就自信地以为自己是特别的,可以走进他的心。
可是从来就没有人看过宋岑的心。
宋岑喜新厌旧,小时候从没沉迷同一个玩具超过三天,因为父母的过度溺爱,都还没玩腻就会出现新型的玩具。
而这种恋爱游戏持续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渐渐地,宋岑也开始厌倦了,成天应付那些把爱情幻想加诸在他身上的女孩们,上床的快感敌不过那些烦人黏腻的感情,还不如在家用飞机杯来得爽快。
所以他的生活仍旧变得无趣又平淡。
因为父母工作因素,经常要到外地出差,短则数月,长则数年,转学对宋岑来说是家常便饭,就像只居无定所的候鸟,在陌生环境生活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人有多肤浅表面,宋岑再了解不过。
大家口口声声说内在才重要,可又会凭外表来判断一个人,如果不是这样,性格恶劣糟糕的宋岑也不会活得如此得意放肆。
高二的时候,宋岑去了新学校,戴上微笑的假面具,做个普通温和的好学生,就这么一天一天地混日子。
没多久就有个三年级的学姐主动来找他,看得出来是个懂规则又有经验的人,主动送上嘴边的肉,宋岑向来不会拒绝,顺势上了一次床,学姐叫得又骚又爽,对他满意得不得了,说想跟他做炮友,可是宋岑没答应,却也没说拒绝。
后来出了个小意外,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大嘴巴,把他在以前的风流事迹翻出来,还加油添醋一番,关于他的流言在校园内传了个遍,内容甚至说得愈来愈夸张,八成是假,二成是真。
可是宋岑不在意,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他管不着。
本来觉得在这间学校的生活大概仍是枯燥无味,可是最近突然出现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子。
那张笑脸,总在他眼前晃悠。
罕见地,宋岑对她提起了前所未有的兴趣,这感觉格外新鲜。
那个女孩,她叫程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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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过的恋爱连手指头都数不清,上过床的女孩更是不计其数,毕竟生活漫长又无聊,总得找些好玩有趣的事情来当作调味料。
他从小就长得好看,唇红齿白,套上裙子可能就会被误认成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长大后也没长歪,眉目分明,俊逸清秀,从当学生开始就受人追捧惯了,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没尝过什么是心碎的滋味,从来只有他让别人心碎的份。
老大爷给了他一张这么好看的长相,却也公平地赏了他如此恶劣的性格。
宋岑的人生过得太顺遂了,家境小康,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上头有一个相差十一岁的姊姊,父母老来得子,一家人都宠他宠得不象话,就连在学校也混得如鱼得水,社交技巧对他来说一点都不困难,只要摆出温和亲切的模样,就能交到许多朋友。
所以宋岑觉得人生很无聊,这实在是奢侈的烦恼。
从以前开始就有许多女孩子跟他告白,他一向不太搭理,到了国一才跟班上一个女孩子交往,也不是喜欢人家,就只是闲着没事干,又觉得那女孩看着挺顺眼,就答应在一起了。
勉勉强强算是他的初恋。
可是初恋这词,宋岑光是一听就恶心得起鸡皮疙瘩,看起来他好像谈过无数恋爱,可事实上,好像又没真正谈过。
他不知道要怎么喜欢一个人。
国一就是个连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谈个恋爱能做什么?就是牵牵小手,顶多来个抱抱,连嘴都没亲过。
多么青涩纯情,两个人牵着小手一起走回家,小女生心动得小鹿乱撞,在路上被同学看到还会被取笑,可又好像甜蜜得羡煞众人。
可是宋岑却觉得无趣又浪费时间,当初觉得顺眼的女孩好像突然变得丑陋不堪,他们只交往三周,宋岑就无情的把人家甩了。
那个小女生哭哭啼啼的说他欺骗别人的感情,可是宋岑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反而扭曲地觉得女生真脆弱。
后来陆陆续续又跟几个女孩子交往,可下场却都差不多。
直到国三的时候认识一个读高中的女生,她是同学的姐姐,去同学家打游戏碰见的,好像看上他那张脸,三番两次地勾引他,穿得清凉又火辣的在眼前晃悠。
宋岑不是圣人,当然看过色情片,也手淫过,那女生的意图太过明显,他也知道那女生想跟他做什么事。
趁上课的日子,瞒着同学偷偷逃学去到他家,熟门熟路地走进一间小房间,那位穿着高中制服的学姐骚得不行,身上故意没穿胸罩,就套着一件有些透明的白色制服半躺在床上,姣好的身材若隐若现,见他来了,嫣然一笑,像个女奴似的跪在地上爬到他脚边,饱满的乳肉在胸前荡漾,接着用牙齿轻轻拉下拉链,张开红唇,手口并用地服侍他。
血气方刚的少年又怎么受得了如此诱惑,很快就硬了,学姐拉着他到床上,姿势撩人地主动躺着张开双腿,笑得妩媚,娇滴滴地喊他进来。
宋岑神色冷淡地走过去,毫不怜香惜玉地将粗硬的欲望进入女孩的身体驰骋。
那是宋岑的第一次。
可男人的第一次有什么重要的,宋岑自己都不在意,而且还觉得很爽。
初尝禁果的滋味有多美好,甚至让人想一尝再尝。
宋岑就像发现一样有趣的事物,无聊了十几年的人生终于有点刺激好玩的事情了,经常就逃学去学姐家做爱,像发了狂似的每每都把身下的女孩弄得满足不已。
他们成了别人眼中的甜蜜小情侣,做尽情侣会做的事情,在假日时偶尔还会出去约会看电影,可通常都觉得索然无味,最后还是回家在床上翻云覆雨。
他们接吻、拥抱,他们做爱,可是两人都清楚对方只是炮友,宋岑的眼里从来就只有欲,没有情。
直到宋岑升上高中,那位学姐对他说她交了男朋友,这段不伦不类的关系才终于结束。
宋岑心里没有半分惋惜,她只是他发泄欲望的工具,各取所需,心甘情愿,谁都没有对不起谁。
禁欲了一段时间,宋岑又开始觉得体内强烈的欲望无处发泄,于是逐渐尝试跟其他女孩上床,反正他顶着那张好看的脸,随便勾勾手指都有一堆女生主动向他敞开大腿。
随便说些好听话,就能让一堆女孩爱得死心塌地。
宋岑懂得如何善用自己的优秀的外表,更知道该说什么话讨女孩欢心,可又是不折不扣的混蛋,玩得厌倦了就毫不留情的丢弃,凉薄地留下一地少女们哭碎的心。
很快地,宋岑花心风流的名声立即在校园内传开来,可是人气依旧不减,宋岑只是朝她们看一眼就芳心沦陷。
人天性犯贱,愈是不能做的事情就偏偏愈会去做,心里想着不能爱上那个人,内心就忍不住陷得愈深,尤其那人还是个善于制作陷阱的猎人,无知的小白兔就轻易地掉入名为爱情的坑。
恋爱中的少女愚蠢得无可救药,都认为爱很伟大,能改变一切,以为接近了宋岑,献上自己的身体,突破那层象征贞洁的薄膜,就自信地以为自己是特别的,可以走进他的心。
可是从来就没有人看过宋岑的心。
宋岑喜新厌旧,小时候从没沉迷同一个玩具超过三天,因为父母的过度溺爱,都还没玩腻就会出现新型的玩具。
而这种恋爱游戏持续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渐渐地,宋岑也开始厌倦了,成天应付那些把爱情幻想加诸在他身上的女孩们,上床的快感敌不过那些烦人黏腻的感情,还不如在家用飞机杯来得爽快。
所以他的生活仍旧变得无趣又平淡。
因为父母工作因素,经常要到外地出差,短则数月,长则数年,转学对宋岑来说是家常便饭,就像只居无定所的候鸟,在陌生环境生活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人有多肤浅表面,宋岑再了解不过。
大家口口声声说内在才重要,可又会凭外表来判断一个人,如果不是这样,性格恶劣糟糕的宋岑也不会活得如此得意放肆。
高二的时候,宋岑去了新学校,戴上微笑的假面具,做个普通温和的好学生,就这么一天一天地混日子。
没多久就有个三年级的学姐主动来找他,看得出来是个懂规则又有经验的人,主动送上嘴边的肉,宋岑向来不会拒绝,顺势上了一次床,学姐叫得又骚又爽,对他满意得不得了,说想跟他做炮友,可是宋岑没答应,却也没说拒绝。
后来出了个小意外,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大嘴巴,把他在以前的风流事迹翻出来,还加油添醋一番,关于他的流言在校园内传了个遍,内容甚至说得愈来愈夸张,八成是假,二成是真。
可是宋岑不在意,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他管不着。
本来觉得在这间学校的生活大概仍是枯燥无味,可是最近突然出现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子。
那张笑脸,总在他眼前晃悠。
罕见地,宋岑对她提起了前所未有的兴趣,这感觉格外新鲜。
那个女孩,她叫程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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