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洁对痞子和混混,是深恶痛绝的。
她六岁半上小学,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初中毕业还不满十六岁。技校两年毕业,入厂进唐城量具,也不满十八岁。
原本技校毕业,她还想着再进一步,修个大专学历,可正赶上唐城地区的大下岗时代。
父母所在的工厂都效益不好,能勉强不下岗已经不错了,收入少的可怜,下面还有个正上学的弟弟。
陶洁懂事,毕业以后就没再进修,直接去了唐城量具,自己挣钱养活自己。
和高崎在一起那一年,她不满二十二周岁,却是个有了五年工龄的老工人了。
工作以后,她平时省吃俭用,省出来的钱,就都交给了父母。
所以,当她和高崎结婚的时候,父母不同意,一分钱不给她,她很伤心。
为了父母那个家,她竭尽全力。自己要成家了,父母却这样对待她!
她和父母赌气,你们不管我,我一样可以过得不比别人差!
拼命攒钱买楼,就是为了争这口气,要让她父母看看,她选择高崎,一点也没有错。
这是上一世的事情了。好在这一世,高崎让她轻松就实现了这个愿望。
技校那两年,她只有十四五岁,处于懵懵懂懂的少女时代。
女孩子懂事早一些,周边十四五的男孩子,懂事的就更少了。
可那个时代,武侠片盛行。不仅是武侠片,更有港岛那些混社会的枪战和警匪片。
这些片子,整整祸害了陶洁这一代人。
好多男同学崇拜那些警匪和枪战武侠片里的英雄大哥,屁事不懂,还整天叫嚷着打打杀杀,把当痞子混社会当成榜样。
技校的管理松懈,上午上课,下午实习。这就给了这些小屁孩四处逞英雄的充分自由。
他们打架成风,从自己学校打到其他学校,甚至打到社会上去。
学校里几乎每天都有打群架的,吓得陶洁这些老实的女孩子们,下课都不敢出校门。
小屁孩们虽然还不懂人事,可港岛片里,大哥都得有“马子”的,他们也得找“马子”。
好多漂亮女孩,就成了这帮最能淘的,小屁孩们的“马子”,且洋洋自得,不知羞耻。
那时候,薛雪就是其中一个。
陶洁比薛雪要漂亮好多,自然就会成为学校里那些小屁孩们追逐的主要目标。
穷人家的孩子懂事早。陶洁爱好文艺,喜爱的是琼瑶小说里的干净文气男孩儿,可干净文气的男孩儿保护不了她。
技校第一年,她让那些小屁孩们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不知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
她从内心里讨厌这些小痞子,死都不肯和这些人妥协。
最终,陶洁自己找到了保护自己的办法。
她不洗脸,更不用任何化妆品。别的女孩打扮成花蝴蝶的时候,她则把自己打扮成了老太婆。
头上梳的是已经没有人梳的两条大辫子,穿最宽松,最土气的衣服,把自己日渐成熟的身材,给破坏地毫无美感。
冬天穿女孩子们都不肯穿的棉袄棉裤,别人偷偷穿高跟鞋臭美的时候,她穿的是又笨又丑的乌拉草棉鞋。
青春期本来就容易生痘痘,她不洗脸,脸上很快就长满了痘痘。
别人为长一颗痘痘愁的茶饭不思,她脸上满了痘痘,心里反而高兴,这下丑了,没有麻烦了。
她心里不是没有美好的追求,不是没有理想的白马王子,谁的青春期不做梦呢?
可这个技校里的男孩子,她还真没有看上眼的。
兴许,是越漂亮的女孩子,眼光越高吧?
如果那时候高崎就站在她面前,就算他可以保护她,她都不会选择高崎。
那时候的陶洁,还没有降低心里白马王子的标准。她的白马王子,除了可以保护她,还要像琼瑶小说里的男主那样,英俊帅气而文艺,知道关爱她,懂得她。
降低标准,是入厂以后的事情了。
技校第二年,她认识了薛雪。薛雪的男朋友,当然不是以后结婚的这个丁慎刚,是学校里几个称王称霸的小痞子之一。
和薛雪成为好朋友,是因为薛雪的男朋友可以在薛雪的请求之下,保护她,让她安心学习,不再受小痞子们的骚扰。
即便如此,她依旧是那副土气的不能再土气的打扮,加上满脸的痘痘,也没有多少男同学,记得她曾经是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了。
入厂以后的陶洁,延续了在技校时候的习惯,一身宽大的工作服把少女的体型遮盖起来,再戴上工作帽和防爆眼睛,给人一种十分邋遢的感觉。
又有谁知道,陶洁是最爱干净的,宿舍里的床铺,都是干净整洁,连一个褶皱都不允许有的。
她的心里,在等待着她的白马王子,一个可以保护她的白马王子。
到那时候,她就可以把自己的美,在白马王子面前,尽情地展露了。
这个保护自己的伪装,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除了工作上时常可以接近她的几个男同事,很少有人知道,这个邋里邋遢的女孩,不是灰姑娘,而是白天鹅。
白天鹅终究是无法长期掩盖住自己的美的。随着青春期过去,脸上的痘痘逐渐消褪,皮肤变得越来越白皙光滑,洋溢出青春的气息,还是要招惹好多单身男同事,有事没事地围着她转。
这个她倒不怕。小痞子们她都能应付过去了,这些老实孩子,她自然可以从容应对。
她的噩梦,终于在她二十一岁那年,开始了。
那一年夏天,她和薛雪去唐城量具自己的电影院看电影。
去公共场合,当然就得穿的稍微像样一点。
天气炎热,她只是穿了一件从地摊上淘来的连衣裙,却把她的满是青春气息的身材暴露无遗。
夏天的晚上,天黑的晚,七点的电影,她们到电影院的时候,天还亮着。
走到门口,唐城量具有名的混混老摩托,正站在那里,和几个小痞子抽烟说话,一眼看到陶洁,眼睛就直了。
从此,厂里、上下班路上,甚至是宿舍里,都时常出现老摩托的身影,不停地纠缠。
那一年,陶洁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为了避开老摩托,厂区到宿舍所有的小路,她都尝试着走过,而且都熟悉了。甚至怎么绕着山路她都会走了,仍旧是无法避免这个混混的纠缠。
纠缠最厉害的时候,陶洁在家休息了三个月,吓得直接不敢回来上班。
后来,就加入了刘群生。
他告诉陶洁,只要她答应做他的小蜜,他可以保证,老摩托再不会来纠缠她。
这个比老摩托还让她恶心。
父母给她介绍对象,急着把她调离唐城量具,她肯去见,就是因为她实在无法在唐城量具待下去了。
如果,那时候介绍的对象里,有个多少让她喜欢的人,她恐怕就会跟了人家,没高崎什么事儿了。
可是,这个世界,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痞子和混混。无论走到哪里,自己的男人不能保护自己,她就永远不会安心地生活下去。
都到这一步了,她心里的那个白马王子,自然就会变了。只要人老实,像她师傅的对象那样,可以保护她不受欺负,她就知足了。
这就是现实!与理想的差距,一个是天,一个是地!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高崎出现了,挺身而出,彻底打服了老摩托。
高崎有着憨厚的外表,绝对不是陶洁心里的,那个文静秀气的白马王子。
可是,高崎人老实,能保护她,这就够了。
有了高崎保护的陶洁,的确是幸福的。
从此,不再穿那些宽大的衣服,不用再刻意掩饰自己的美。可以和所有同龄的女孩子一样,穿自己喜爱的衣服,尽情展示自己的美,这就是陶洁的幸福了,无论贫穷与富贵。
所以,无论是这一世还是上一世,跟了高崎以后的陶洁,都是幸福的。
但是,以往的经历,让陶洁烦透了小痞子,也恨透了他们。
她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摆脱了老摩托这种小混混,却嫁给了一个更大的混混,这让她如何接受?
好在高崎很听她的话,她就得时刻提醒他,不允许他当混混,连混混的样子都不许有!
可是,社会高哥上一世当了一辈子混混,特别是岳帆死了以后,为给岳帆报仇,黑白两道都打交道,最终斗赢了唐城最大的混混司老大,逼得司老大给他下跪,给岳帆抬棺发丧。
这得多大的心机,多大的能力啊?
现在的高崎,面相上憨厚,骨子里却是个阴险狡诈,鬼主意众多的大混混,思维方式都是混混的,稍不留神,混混的狐狸尾巴就会露出来。
高崎知道自己又用混混的办法,吓唬那些商人,犯了陶洁的忌讳。
陶洁噘着嘴嘟囔一路,高崎只管开车,一言不发。
到车库把车停下,往家里走的路上,陶洁依旧不住嘴。
高崎一脸认真严肃的受教模样,陶洁怎么说他就怎么听。老婆什么都对,不对也对。
进了家门,高崎换鞋快。换上拖鞋,赶紧去接陶洁脱下来的大衣。挂好大衣,赶紧给她拿拖鞋。
陶洁的高腰皮靴不好脱,他干脆蹲下来,让陶洁扶着他的脊背,自己亲自给老婆脱鞋。
陶洁知道高崎是在讨好她,心里早就没气了。可想想高崎刚才教训那帮商人的小混混无赖样子,心里还是不得劲。
“我这一路和你说的话,你都记住了没有?”
她抬起一只脚,扶着高崎的后背,看着他给她脱靴子,就又问他。
高崎把她那只脚上的靴子脱下来,给她穿上拖鞋,把脚在地上放好,就又给她脱另一只靴子。
陶洁就把另一只脚抬起来,低着头问他:“你说话啊,记住没有?”
“记住了。”高崎就含糊回答她。
她六岁半上小学,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初中毕业还不满十六岁。技校两年毕业,入厂进唐城量具,也不满十八岁。
原本技校毕业,她还想着再进一步,修个大专学历,可正赶上唐城地区的大下岗时代。
父母所在的工厂都效益不好,能勉强不下岗已经不错了,收入少的可怜,下面还有个正上学的弟弟。
陶洁懂事,毕业以后就没再进修,直接去了唐城量具,自己挣钱养活自己。
和高崎在一起那一年,她不满二十二周岁,却是个有了五年工龄的老工人了。
工作以后,她平时省吃俭用,省出来的钱,就都交给了父母。
所以,当她和高崎结婚的时候,父母不同意,一分钱不给她,她很伤心。
为了父母那个家,她竭尽全力。自己要成家了,父母却这样对待她!
她和父母赌气,你们不管我,我一样可以过得不比别人差!
拼命攒钱买楼,就是为了争这口气,要让她父母看看,她选择高崎,一点也没有错。
这是上一世的事情了。好在这一世,高崎让她轻松就实现了这个愿望。
技校那两年,她只有十四五岁,处于懵懵懂懂的少女时代。
女孩子懂事早一些,周边十四五的男孩子,懂事的就更少了。
可那个时代,武侠片盛行。不仅是武侠片,更有港岛那些混社会的枪战和警匪片。
这些片子,整整祸害了陶洁这一代人。
好多男同学崇拜那些警匪和枪战武侠片里的英雄大哥,屁事不懂,还整天叫嚷着打打杀杀,把当痞子混社会当成榜样。
技校的管理松懈,上午上课,下午实习。这就给了这些小屁孩四处逞英雄的充分自由。
他们打架成风,从自己学校打到其他学校,甚至打到社会上去。
学校里几乎每天都有打群架的,吓得陶洁这些老实的女孩子们,下课都不敢出校门。
小屁孩们虽然还不懂人事,可港岛片里,大哥都得有“马子”的,他们也得找“马子”。
好多漂亮女孩,就成了这帮最能淘的,小屁孩们的“马子”,且洋洋自得,不知羞耻。
那时候,薛雪就是其中一个。
陶洁比薛雪要漂亮好多,自然就会成为学校里那些小屁孩们追逐的主要目标。
穷人家的孩子懂事早。陶洁爱好文艺,喜爱的是琼瑶小说里的干净文气男孩儿,可干净文气的男孩儿保护不了她。
技校第一年,她让那些小屁孩们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不知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
她从内心里讨厌这些小痞子,死都不肯和这些人妥协。
最终,陶洁自己找到了保护自己的办法。
她不洗脸,更不用任何化妆品。别的女孩打扮成花蝴蝶的时候,她则把自己打扮成了老太婆。
头上梳的是已经没有人梳的两条大辫子,穿最宽松,最土气的衣服,把自己日渐成熟的身材,给破坏地毫无美感。
冬天穿女孩子们都不肯穿的棉袄棉裤,别人偷偷穿高跟鞋臭美的时候,她穿的是又笨又丑的乌拉草棉鞋。
青春期本来就容易生痘痘,她不洗脸,脸上很快就长满了痘痘。
别人为长一颗痘痘愁的茶饭不思,她脸上满了痘痘,心里反而高兴,这下丑了,没有麻烦了。
她心里不是没有美好的追求,不是没有理想的白马王子,谁的青春期不做梦呢?
可这个技校里的男孩子,她还真没有看上眼的。
兴许,是越漂亮的女孩子,眼光越高吧?
如果那时候高崎就站在她面前,就算他可以保护她,她都不会选择高崎。
那时候的陶洁,还没有降低心里白马王子的标准。她的白马王子,除了可以保护她,还要像琼瑶小说里的男主那样,英俊帅气而文艺,知道关爱她,懂得她。
降低标准,是入厂以后的事情了。
技校第二年,她认识了薛雪。薛雪的男朋友,当然不是以后结婚的这个丁慎刚,是学校里几个称王称霸的小痞子之一。
和薛雪成为好朋友,是因为薛雪的男朋友可以在薛雪的请求之下,保护她,让她安心学习,不再受小痞子们的骚扰。
即便如此,她依旧是那副土气的不能再土气的打扮,加上满脸的痘痘,也没有多少男同学,记得她曾经是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了。
入厂以后的陶洁,延续了在技校时候的习惯,一身宽大的工作服把少女的体型遮盖起来,再戴上工作帽和防爆眼睛,给人一种十分邋遢的感觉。
又有谁知道,陶洁是最爱干净的,宿舍里的床铺,都是干净整洁,连一个褶皱都不允许有的。
她的心里,在等待着她的白马王子,一个可以保护她的白马王子。
到那时候,她就可以把自己的美,在白马王子面前,尽情地展露了。
这个保护自己的伪装,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除了工作上时常可以接近她的几个男同事,很少有人知道,这个邋里邋遢的女孩,不是灰姑娘,而是白天鹅。
白天鹅终究是无法长期掩盖住自己的美的。随着青春期过去,脸上的痘痘逐渐消褪,皮肤变得越来越白皙光滑,洋溢出青春的气息,还是要招惹好多单身男同事,有事没事地围着她转。
这个她倒不怕。小痞子们她都能应付过去了,这些老实孩子,她自然可以从容应对。
她的噩梦,终于在她二十一岁那年,开始了。
那一年夏天,她和薛雪去唐城量具自己的电影院看电影。
去公共场合,当然就得穿的稍微像样一点。
天气炎热,她只是穿了一件从地摊上淘来的连衣裙,却把她的满是青春气息的身材暴露无遗。
夏天的晚上,天黑的晚,七点的电影,她们到电影院的时候,天还亮着。
走到门口,唐城量具有名的混混老摩托,正站在那里,和几个小痞子抽烟说话,一眼看到陶洁,眼睛就直了。
从此,厂里、上下班路上,甚至是宿舍里,都时常出现老摩托的身影,不停地纠缠。
那一年,陶洁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为了避开老摩托,厂区到宿舍所有的小路,她都尝试着走过,而且都熟悉了。甚至怎么绕着山路她都会走了,仍旧是无法避免这个混混的纠缠。
纠缠最厉害的时候,陶洁在家休息了三个月,吓得直接不敢回来上班。
后来,就加入了刘群生。
他告诉陶洁,只要她答应做他的小蜜,他可以保证,老摩托再不会来纠缠她。
这个比老摩托还让她恶心。
父母给她介绍对象,急着把她调离唐城量具,她肯去见,就是因为她实在无法在唐城量具待下去了。
如果,那时候介绍的对象里,有个多少让她喜欢的人,她恐怕就会跟了人家,没高崎什么事儿了。
可是,这个世界,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痞子和混混。无论走到哪里,自己的男人不能保护自己,她就永远不会安心地生活下去。
都到这一步了,她心里的那个白马王子,自然就会变了。只要人老实,像她师傅的对象那样,可以保护她不受欺负,她就知足了。
这就是现实!与理想的差距,一个是天,一个是地!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高崎出现了,挺身而出,彻底打服了老摩托。
高崎有着憨厚的外表,绝对不是陶洁心里的,那个文静秀气的白马王子。
可是,高崎人老实,能保护她,这就够了。
有了高崎保护的陶洁,的确是幸福的。
从此,不再穿那些宽大的衣服,不用再刻意掩饰自己的美。可以和所有同龄的女孩子一样,穿自己喜爱的衣服,尽情展示自己的美,这就是陶洁的幸福了,无论贫穷与富贵。
所以,无论是这一世还是上一世,跟了高崎以后的陶洁,都是幸福的。
但是,以往的经历,让陶洁烦透了小痞子,也恨透了他们。
她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摆脱了老摩托这种小混混,却嫁给了一个更大的混混,这让她如何接受?
好在高崎很听她的话,她就得时刻提醒他,不允许他当混混,连混混的样子都不许有!
可是,社会高哥上一世当了一辈子混混,特别是岳帆死了以后,为给岳帆报仇,黑白两道都打交道,最终斗赢了唐城最大的混混司老大,逼得司老大给他下跪,给岳帆抬棺发丧。
这得多大的心机,多大的能力啊?
现在的高崎,面相上憨厚,骨子里却是个阴险狡诈,鬼主意众多的大混混,思维方式都是混混的,稍不留神,混混的狐狸尾巴就会露出来。
高崎知道自己又用混混的办法,吓唬那些商人,犯了陶洁的忌讳。
陶洁噘着嘴嘟囔一路,高崎只管开车,一言不发。
到车库把车停下,往家里走的路上,陶洁依旧不住嘴。
高崎一脸认真严肃的受教模样,陶洁怎么说他就怎么听。老婆什么都对,不对也对。
进了家门,高崎换鞋快。换上拖鞋,赶紧去接陶洁脱下来的大衣。挂好大衣,赶紧给她拿拖鞋。
陶洁的高腰皮靴不好脱,他干脆蹲下来,让陶洁扶着他的脊背,自己亲自给老婆脱鞋。
陶洁知道高崎是在讨好她,心里早就没气了。可想想高崎刚才教训那帮商人的小混混无赖样子,心里还是不得劲。
“我这一路和你说的话,你都记住了没有?”
她抬起一只脚,扶着高崎的后背,看着他给她脱靴子,就又问他。
高崎把她那只脚上的靴子脱下来,给她穿上拖鞋,把脚在地上放好,就又给她脱另一只靴子。
陶洁就把另一只脚抬起来,低着头问他:“你说话啊,记住没有?”
“记住了。”高崎就含糊回答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