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如此。”福尔摩斯说道。
由于警长的特地吩咐,这辆列车已经停止了运行,因此也引来了许多记者报刊以及商业人士的好奇,火车站出资人不着痕迹地找到警察局施压,为了减少对公司的影响,务必要用最短的时间内找出凶手降低负面新闻,格莱森这才不得不出此下策,忍着被抢风头的不悦找到福尔摩斯。
尸体不允许被任何搬动,因此格莱森吩咐他们也站远点,才一把掀开了袋子。
一个拥有长长褐发头发的姑娘面色恐惧地拥抱着自己的肚子,整个人如娃娃一般蜷缩在椅子下面,她双目紧闭,眼角似乎仍有泪水痕迹。穿着衣料名贵的裙子,脖子洁白如玉,即使死后也看上去非常光鲜美丽。她的腹部盖着一张棕色的亚麻布毯,有血迹从下面渗透出来。诺拉动了动鼻子,从她的身上闻到了一股非常熟悉的香味。
“下面就是令人搞不明白的地方。”格莱森如此说着,然后掀开了毛毯。
血淋淋的一片,年轻女士的腹部有一个深深的血洞,刚才被毯子给掩盖着,现在乍一看来简直是触目惊心。这应该就是她的致命伤了,但令人疑惑不解的是,伤口呈现并非往常匕首所造成的情状,创口面积不大,倒像是某种圆柱状物体所造成的。
布毯被掀开后,那种气味愈发明显了。诺拉顿了顿,才转头有些迟疑地问道,“这个味道……橄榄油和迷迭香?”
后者她可以理解,毕竟女士香水里经常用到这类植物,但橄榄油?虽然这种东西发明很早,但直到二十世纪前中期才普遍流行起来,对于还处于十九世纪末尾的英国来说,仍然属于一般稀缺品。
“这就是我很奇怪的地方了。”格莱森皱着眉头,“医生告诉过我们,凶手在向这位女士捅了残忍的一刀之后,却又往她的伤口出撒了这种东西,我没记错的话……是为了止血?可是,帮受害者止血的凶手?……哈,报纸大概最喜欢这种玄而又玄的谜案了。”
福尔摩斯观察了半晌,低头思考几秒后,又抬起头来,朝格莱森问道,“发现这具女尸的人,现在在哪?”
“你有线索了?”格莱森眼睛一亮。
福尔摩斯慢条斯理地笑了笑,“的确有,而第一个线索则是——这位谢丽尔·贝尔小姐原本在脖子上戴有一条名贵的,大概是雪花形状的宝石项链,根据旁边肤色的些微不同可以判断出来,而现在项链不翼而飞,我不得不怀疑那位清洁工是否私底下偷偷拿走了这个珍贵的线索之一。”
格莱森呆了一呆,随即愤怒地朝外面大喊,“克里特!给我把那个扫火车的人带过来!”
然后转过头立刻摆上笑容,“其他线索呢?”
福尔摩斯却卖起了关子,他看向诺拉,“夏普小姐看上去似乎发现了什么,您不如问问她的意见。”
格莱森无法,只好无奈地又转过头去,“夏普小姐?”
“你们难道不觉得奇怪吗?”诺拉蹲在地上目光四处寻找,微微皱紧眉头,“从吉林汉姆开往格林威治,一个独自前来的年轻女子坐着火车,却没有人发现她的行李根本不在尸体旁边吗?”
她的目光愈发深了下去,“是她粗心大意地忘记带上行李,还是有人故意拿走它们了呢?是谁?凶手?如果他拿走了行李,那又是不是证明他和死者非常熟悉,而且掌握了他不能见人的证据?”
“最重要的是,杀死她的凶器,至今在哪?我猜测你们肯定没有找到合适的东西。”
格莱森被猜中心事地一呆,而福尔摩斯则满意地微笑了起来。
第49章 四九
“那么其他的线索呢?”似乎有门道,格莱森迫不及待地询问,也顾不得这位发表意见的是他最看不起的女人。
“这个。”诺拉小心翼翼地用食指和大拇指捻起盖在女尸身上的薄毯子,即使已经被血染红了一小半,也能清楚分辨它的质地,“这是纯亚麻编织成的薄毯,您看,它的经纬线粗细很均匀,落脚编织密实却也不会过于厚和硬,呈棕色并且有光泽,吸水度良好——难道您不会感到很奇怪吗?这明显是有钱人才能拥有的东西,却被盖在一具尸体身上?”
“也许本来就是属于这位贝尔小姐呢?”格莱森猜测。
诺拉摇摇头,“不可能。谢丽尔·贝尔是乔伊斯·贝尔先生的孙女,多兰香水铺的当家夫人,即使她的风评不好,可没有人置喙她穿衣搭配的选择,而这件亚麻布毯无论从颜色还是质地来说,都不会是一位精致淑女的首选。这件毛毯的主人,另有其人。”
格莱森更迷茫了,“您的意思是,还有第二个目击者?”
诺拉无语地看他一眼,简直是孺子不可教也,她皱紧眉头,语气略为沉重,“不,格莱森先生,没有第二个目击者,因为这个亚麻布毯,属于杀死这位夫人的凶手。”
她叹了口气,“这次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经验丰富,而且头脑冷静,同时具有敏捷身手与残酷内心的谋杀者。”
“我们要找的是一个有从医经验的军人。”福尔摩斯开口了,语气十分笃定,“他显然是有备而来,跟踪这位贝尔小姐上了火车,他准备了很久,知道抓住合适的机会,才在人迹稀少的地方——例如厕所,或者是过道间,杀害了她。我之所以猜测他有过从医经验,是因为他的手法——您看伤口,创口平整,凶器只利落的一下,就捅破了肝脏,之后他大概是捂住了她的嘴,将她拖到了密闭的地方,为了防止有乘客发现奄奄一息的受害者,他先是用方便携带又不引人怀疑的橄榄油帮她止血,顺便用这份亚麻布毯吸收了喷涌而出的血液,之后优雅地走了出去,任由贝尔小姐在绝望中失血休克而死,他则了无痕迹,悄然消失于人群之中。”
福尔摩斯继续推测,“凶手应该和被害人没有什么过多的仇怨,但他心肠却非常残酷,享受人命缓缓挣扎消亡的快感,除了医学经验,他应该家底不错,而且具有良好的受教育经历。至于他为什么拿走被害人的行李……我猜测,应该是出于他的雇佣人要求,而里面有一件非常重要的物证,直接威胁到他的名誉安全。”
“雇用人?”格莱森一惊。
“没错。”福尔摩斯面色凝重,“如果我的推测没有失误的话,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经验丰富的职业杀手。”
诺拉缓缓抬起头,故作轻松地耸耸肩,“看来,我这个保镖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呢。”
格莱森不太信任地瞥她一眼,“夏普小姐,我们这可不是闹着玩。”
对于格莱森的质疑,诺拉只是微微笑了笑,不置可否。
格莱森又转过头,十分严肃地告知福尔摩斯,“您是知道的,这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谋杀案……唔……它涉及一些复杂的经济交易以及某些人的颜面……所以我希望,您能尽快找到凶手,否则我们都没好果子吃。”
诺拉笑眯眯地问,“你上司给了你多少天时间破案,格莱森?”对于警察那一套,她在熟悉不过。
警长有些尴尬地摸了摸下巴,“……三天之内。”
“足够,甚至时间充裕。”福尔摩斯自傲地说,毫不掩饰他眼里的微笑神采和倨傲风范,“大概只要一天半,我就可以找出所有的疑点,甚至捉拿凶手。”
诺拉继续笑眯眯地看着他,她很欣赏甚至喜欢他这份自信,福尔摩斯从来不知畏惧不前是何物,而聪明自信的男人则是最性感的。
“我想贝尔小姐的家人以及丈夫以及知道这个消息了吧,格莱森?”
警长点了点头,露出愁苦的神色,“当然,不然你以为,谁向我们这些可怜又劳苦的警探们施压?”
福尔摩斯拍拍手站了起来,他没有再看尸体一眼,只是让格莱森吩咐警察收尸,自己则下了火车,在街道上拦下一辆马车,才回身对他们说道,“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去拜访一下正处于失去妻子的痛不欲生的丈夫,您觉得呢?”
自然是毫无异议。
多兰香水铺位于伦敦西区的沙夫茨伯里大街中间,是一家格调高雅常年弥漫着各式迷人香薰的商店。虽然店主挂上了“暂停营业”的标志,但当格莱森敲响门并证明自己身份后,那位有着传奇经历充满励志探险精神的曾经的学徒,现在的老板伊森·里德先生亲自打开了门,将他们迎了进去。
他是一位大概三十出头的年轻人,长相颇为英俊斯文,看上去彬彬有礼,一双蓝色眸子里带着眸子令少女着迷的忧郁神色。似乎妻子的死亡对他的打击很大,他看上去很憔悴,眼眶微青,似乎一天一夜都没睡好的模样。
作为伦敦潮流圈香水领头人的多兰香水铺,自然是摆设华美精致,晶莹透明的玻璃瓶子放在锃亮的玻璃柜里,里面的液体大多呈现迷人的粉色或者浅紫色,即使是不爱涂抹化妆品的诺拉都经不住多看了几眼。
谈起自己死去的妻子,伊森显得非常痛苦,他捂着脸,似乎又后悔又愁苦,“……我不该那么对她说话的……我向来知道她的脾气,那么脆弱,就像这些玻璃瓶一样……我不该说那些话,对她发脾气,这都是我的错……”
“你说了什么,里德先生,令像玻璃瓶一样脆弱的贝尔小姐做出了乘火车离家出走的举动?”格莱森眼神犀利地质问。
伊森忧郁地垂着头,“就在前天,我们吵架了……因为我擅自向一位富有的外地商人高价售卖了属于她祖父的一个香水配方,她非常生气,歇斯底里地向我发脾气……原谅我,可是我心里很清楚,我们的生意最近并不好,需要一大笔钱来维持店铺的周转,售卖那份配方实在是无奈之举……我向她解释过,可她完全听不进去。”
由于警长的特地吩咐,这辆列车已经停止了运行,因此也引来了许多记者报刊以及商业人士的好奇,火车站出资人不着痕迹地找到警察局施压,为了减少对公司的影响,务必要用最短的时间内找出凶手降低负面新闻,格莱森这才不得不出此下策,忍着被抢风头的不悦找到福尔摩斯。
尸体不允许被任何搬动,因此格莱森吩咐他们也站远点,才一把掀开了袋子。
一个拥有长长褐发头发的姑娘面色恐惧地拥抱着自己的肚子,整个人如娃娃一般蜷缩在椅子下面,她双目紧闭,眼角似乎仍有泪水痕迹。穿着衣料名贵的裙子,脖子洁白如玉,即使死后也看上去非常光鲜美丽。她的腹部盖着一张棕色的亚麻布毯,有血迹从下面渗透出来。诺拉动了动鼻子,从她的身上闻到了一股非常熟悉的香味。
“下面就是令人搞不明白的地方。”格莱森如此说着,然后掀开了毛毯。
血淋淋的一片,年轻女士的腹部有一个深深的血洞,刚才被毯子给掩盖着,现在乍一看来简直是触目惊心。这应该就是她的致命伤了,但令人疑惑不解的是,伤口呈现并非往常匕首所造成的情状,创口面积不大,倒像是某种圆柱状物体所造成的。
布毯被掀开后,那种气味愈发明显了。诺拉顿了顿,才转头有些迟疑地问道,“这个味道……橄榄油和迷迭香?”
后者她可以理解,毕竟女士香水里经常用到这类植物,但橄榄油?虽然这种东西发明很早,但直到二十世纪前中期才普遍流行起来,对于还处于十九世纪末尾的英国来说,仍然属于一般稀缺品。
“这就是我很奇怪的地方了。”格莱森皱着眉头,“医生告诉过我们,凶手在向这位女士捅了残忍的一刀之后,却又往她的伤口出撒了这种东西,我没记错的话……是为了止血?可是,帮受害者止血的凶手?……哈,报纸大概最喜欢这种玄而又玄的谜案了。”
福尔摩斯观察了半晌,低头思考几秒后,又抬起头来,朝格莱森问道,“发现这具女尸的人,现在在哪?”
“你有线索了?”格莱森眼睛一亮。
福尔摩斯慢条斯理地笑了笑,“的确有,而第一个线索则是——这位谢丽尔·贝尔小姐原本在脖子上戴有一条名贵的,大概是雪花形状的宝石项链,根据旁边肤色的些微不同可以判断出来,而现在项链不翼而飞,我不得不怀疑那位清洁工是否私底下偷偷拿走了这个珍贵的线索之一。”
格莱森呆了一呆,随即愤怒地朝外面大喊,“克里特!给我把那个扫火车的人带过来!”
然后转过头立刻摆上笑容,“其他线索呢?”
福尔摩斯却卖起了关子,他看向诺拉,“夏普小姐看上去似乎发现了什么,您不如问问她的意见。”
格莱森无法,只好无奈地又转过头去,“夏普小姐?”
“你们难道不觉得奇怪吗?”诺拉蹲在地上目光四处寻找,微微皱紧眉头,“从吉林汉姆开往格林威治,一个独自前来的年轻女子坐着火车,却没有人发现她的行李根本不在尸体旁边吗?”
她的目光愈发深了下去,“是她粗心大意地忘记带上行李,还是有人故意拿走它们了呢?是谁?凶手?如果他拿走了行李,那又是不是证明他和死者非常熟悉,而且掌握了他不能见人的证据?”
“最重要的是,杀死她的凶器,至今在哪?我猜测你们肯定没有找到合适的东西。”
格莱森被猜中心事地一呆,而福尔摩斯则满意地微笑了起来。
第49章 四九
“那么其他的线索呢?”似乎有门道,格莱森迫不及待地询问,也顾不得这位发表意见的是他最看不起的女人。
“这个。”诺拉小心翼翼地用食指和大拇指捻起盖在女尸身上的薄毯子,即使已经被血染红了一小半,也能清楚分辨它的质地,“这是纯亚麻编织成的薄毯,您看,它的经纬线粗细很均匀,落脚编织密实却也不会过于厚和硬,呈棕色并且有光泽,吸水度良好——难道您不会感到很奇怪吗?这明显是有钱人才能拥有的东西,却被盖在一具尸体身上?”
“也许本来就是属于这位贝尔小姐呢?”格莱森猜测。
诺拉摇摇头,“不可能。谢丽尔·贝尔是乔伊斯·贝尔先生的孙女,多兰香水铺的当家夫人,即使她的风评不好,可没有人置喙她穿衣搭配的选择,而这件亚麻布毯无论从颜色还是质地来说,都不会是一位精致淑女的首选。这件毛毯的主人,另有其人。”
格莱森更迷茫了,“您的意思是,还有第二个目击者?”
诺拉无语地看他一眼,简直是孺子不可教也,她皱紧眉头,语气略为沉重,“不,格莱森先生,没有第二个目击者,因为这个亚麻布毯,属于杀死这位夫人的凶手。”
她叹了口气,“这次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经验丰富,而且头脑冷静,同时具有敏捷身手与残酷内心的谋杀者。”
“我们要找的是一个有从医经验的军人。”福尔摩斯开口了,语气十分笃定,“他显然是有备而来,跟踪这位贝尔小姐上了火车,他准备了很久,知道抓住合适的机会,才在人迹稀少的地方——例如厕所,或者是过道间,杀害了她。我之所以猜测他有过从医经验,是因为他的手法——您看伤口,创口平整,凶器只利落的一下,就捅破了肝脏,之后他大概是捂住了她的嘴,将她拖到了密闭的地方,为了防止有乘客发现奄奄一息的受害者,他先是用方便携带又不引人怀疑的橄榄油帮她止血,顺便用这份亚麻布毯吸收了喷涌而出的血液,之后优雅地走了出去,任由贝尔小姐在绝望中失血休克而死,他则了无痕迹,悄然消失于人群之中。”
福尔摩斯继续推测,“凶手应该和被害人没有什么过多的仇怨,但他心肠却非常残酷,享受人命缓缓挣扎消亡的快感,除了医学经验,他应该家底不错,而且具有良好的受教育经历。至于他为什么拿走被害人的行李……我猜测,应该是出于他的雇佣人要求,而里面有一件非常重要的物证,直接威胁到他的名誉安全。”
“雇用人?”格莱森一惊。
“没错。”福尔摩斯面色凝重,“如果我的推测没有失误的话,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经验丰富的职业杀手。”
诺拉缓缓抬起头,故作轻松地耸耸肩,“看来,我这个保镖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呢。”
格莱森不太信任地瞥她一眼,“夏普小姐,我们这可不是闹着玩。”
对于格莱森的质疑,诺拉只是微微笑了笑,不置可否。
格莱森又转过头,十分严肃地告知福尔摩斯,“您是知道的,这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谋杀案……唔……它涉及一些复杂的经济交易以及某些人的颜面……所以我希望,您能尽快找到凶手,否则我们都没好果子吃。”
诺拉笑眯眯地问,“你上司给了你多少天时间破案,格莱森?”对于警察那一套,她在熟悉不过。
警长有些尴尬地摸了摸下巴,“……三天之内。”
“足够,甚至时间充裕。”福尔摩斯自傲地说,毫不掩饰他眼里的微笑神采和倨傲风范,“大概只要一天半,我就可以找出所有的疑点,甚至捉拿凶手。”
诺拉继续笑眯眯地看着他,她很欣赏甚至喜欢他这份自信,福尔摩斯从来不知畏惧不前是何物,而聪明自信的男人则是最性感的。
“我想贝尔小姐的家人以及丈夫以及知道这个消息了吧,格莱森?”
警长点了点头,露出愁苦的神色,“当然,不然你以为,谁向我们这些可怜又劳苦的警探们施压?”
福尔摩斯拍拍手站了起来,他没有再看尸体一眼,只是让格莱森吩咐警察收尸,自己则下了火车,在街道上拦下一辆马车,才回身对他们说道,“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去拜访一下正处于失去妻子的痛不欲生的丈夫,您觉得呢?”
自然是毫无异议。
多兰香水铺位于伦敦西区的沙夫茨伯里大街中间,是一家格调高雅常年弥漫着各式迷人香薰的商店。虽然店主挂上了“暂停营业”的标志,但当格莱森敲响门并证明自己身份后,那位有着传奇经历充满励志探险精神的曾经的学徒,现在的老板伊森·里德先生亲自打开了门,将他们迎了进去。
他是一位大概三十出头的年轻人,长相颇为英俊斯文,看上去彬彬有礼,一双蓝色眸子里带着眸子令少女着迷的忧郁神色。似乎妻子的死亡对他的打击很大,他看上去很憔悴,眼眶微青,似乎一天一夜都没睡好的模样。
作为伦敦潮流圈香水领头人的多兰香水铺,自然是摆设华美精致,晶莹透明的玻璃瓶子放在锃亮的玻璃柜里,里面的液体大多呈现迷人的粉色或者浅紫色,即使是不爱涂抹化妆品的诺拉都经不住多看了几眼。
谈起自己死去的妻子,伊森显得非常痛苦,他捂着脸,似乎又后悔又愁苦,“……我不该那么对她说话的……我向来知道她的脾气,那么脆弱,就像这些玻璃瓶一样……我不该说那些话,对她发脾气,这都是我的错……”
“你说了什么,里德先生,令像玻璃瓶一样脆弱的贝尔小姐做出了乘火车离家出走的举动?”格莱森眼神犀利地质问。
伊森忧郁地垂着头,“就在前天,我们吵架了……因为我擅自向一位富有的外地商人高价售卖了属于她祖父的一个香水配方,她非常生气,歇斯底里地向我发脾气……原谅我,可是我心里很清楚,我们的生意最近并不好,需要一大笔钱来维持店铺的周转,售卖那份配方实在是无奈之举……我向她解释过,可她完全听不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