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合奸 作者:节操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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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的吧台上,他接过了酒保推过来的酒杯。
音乐声很嘈杂,加上舞池里闪烁的灯光,吴顺几乎没留意对方的具体长相,他不过是享受被人追求的快感。
借着酒杯的传递,男人很自然的抓了一下吴顺的指尖,于此同时,他的鼻尖也凑到了吴顺的肩上。
“你用的什么,闻起来很不错。”男人低声问道。
吴顺想了想,说不出,但他也没有傻到错过这个好屁股的邀请。
默不作声的抿起嘴唇,他把胳膊揽到了男人的脖子上,抓起酒杯碰过,他笑眯眯的把嘴巴贴近对方的耳朵。
思考着说什么挑逗的话才好,他的视线无意的扫过了舞池中闪动的人群。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黑灯瞎火处。
一个高瘦的人影正在以极快的速度穿过人群朝他走来,越走越近,越走越快,就在吴顺目瞪口呆的干瞪眼的时候,人影从顶灯旋转的灯光中露出了一张帅气干净的脸。
沈淮?!
☆、你好我好大家好
每个怀有少女情结的姑娘或者基佬都希望自己的每一天都能跟爱情电影似的,既有王子又有水晶鞋。王子从人群中牵起你的手,然后两个人笑得跟傻逼小文青似的一路衣角飞扬,是不是挺浪漫?
其实吴顺有个秘密,三十几年来,这个秘密一直藏在他心里,羞于启齿——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糙老爷们,可他却羡慕童话故事里那样浪漫美好的爱情。
要不是因为后来的现实世界实在太残酷,说不定他这辈子都还沉醉在王子和王子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种不负责任的句子里。
酒吧里人声嘈杂,沈淮拉着他的手,把他从光影交叠的花花世界带到了外面黑漆漆的走道上。
吴顺跟在他后面,心里忽然有了点矫情的小浪漫,他脚步轻飘飘的,还有些兴奋,然而理智又告诉他,自己这次可能要完蛋。从出院到现在,沈淮几乎没对他发过脾气,可这一次,他却明显的感觉到了对方身上那种不快的讯息。
走道很黑,跟外面灯火闪烁的街道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酒吧门口的灯箱把沈淮的影子拉的老长。
吴顺尴尬的看看他,有点心虚。
公司虽然明确规定签约了艺人不可以随便出入这种人员混杂的娱乐场所,但是吴顺从没放在心上。第一,他没名气,第二,憋了这么久,他的确是忍够了,第三,他想男人。
可是当着沈淮的面,这三条理哪条也说不出口,毕竟这是魏朗的身体,而他,只是个借用者。
沈淮站在那里,一声不响的盯着吴顺,神情严肃。
这尴尬的气氛让吴顺喘不过气,跟沈淮处了这么久,他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沉默,要是沈淮像那些导演似的对自己破口大骂,那还容易沟通一点。最恐怖的就是他光盯着自己,不说话!
吴顺心里没底,七上八下的直打鼓,终于在他决定说个笑话打破僵局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儿传来一串高八度的童音。
仔细一听,那声音在不断的重复一句话:“妖精,快放了我爷爷!妖精,快放了我爷爷!”
吴顺抖起一身鸡皮疙瘩,心说这节骨眼上,谁啊!
探头往来路看看,没人,只有他跟沈淮两个人,再一听,发现那声音居然离自己很近,近得好像,好像就是从自己身上发出来的一样。
他忍不住低头看,这时沈淮也向着这边伸出了手。
吴顺反应快,还以为自己要挨打,反射性的抬起胳膊护住自己的脑袋,沈淮却变戏法似的从他口袋里掏出了一只手机。
这手机是出院的时候沈淮给他的,联系工作专用。
而此时,这个手机屏幕上,正欢快的跳动着一只粉红色的小葫芦,小葫芦一边跳还一边用高八度的童音兴高采烈的说:“妖精,快放了我爷爷!妖精快放了我爷爷!”
吴顺一脸黑线:“这是什么?”
沈淮自顾自的摆弄手机:“追踪器。”
我说这家伙怎么能这么快就找上来!吴顺内心咆哮。
“你跟踪我?”
沈淮出奇淡定:“你这病不稳定,我怕你哪天走丢了就不认识路回去。”
吴顺干笑:“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不认识了不会问别人么?”
沈淮不说话,顺手把手机塞回吴顺口袋里,扭身就朝外面走。吴顺像个大尾巴似的跟在他后面,似乎也把刚才酒吧里尴尬的一幕忘得差不多了。
不过他还是很忐忑,沈淮怎么不问问自己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方来呢?是他根本就对自己漠不关心,还是因为魏朗本来也是个随便的人?
都说娱乐圈玩的挺乱的,男人女人混着玩,荤素不忌,今天潜规则你明天潜规则我,难不成这个叫魏朗的也被人潜过?不对啊,那都被潜了怎么还能一点都不红呢!
满脑子乌七八糟,吴顺上了沈淮的车,沈淮依旧很沉默,一路上都没搭理他,吴顺有几次想活跃下气氛,可都是话到了嘴边又咽下去。人都说伴君如伴虎,他倒是觉得自家这位小经济也差不多,成天到晚阴阴的,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回到公寓,吴顺先抢了浴室洗澡,心安理得的从冰箱里拿出罐冰镇可乐,一转身,他就让站在身后的沈淮给吓了一大跳。
“……有,有事儿?”
沈淮还穿着刚进门时候的衣服,只是头发显得有些乱。因为之前都是在暗地儿,所以吴顺没自己注意过对方的样子,现在房间里灯光大亮,他就清楚的看到了沈淮脸上难以掩盖的疲惫。
他两只眼睛里布满红血丝,脸色也不太好,就跟被人长期精神蹂躏过似的。
吴顺可怜他,把可乐递过去:“……喝点?”
沈淮慢慢的转动视线,目光从吴顺的脸上移到他拿着可乐的手上,并没有接的意思。
吴顺以为他有洁癖,就解释说:“刚开的……我没喝过。”
不料沈淮那边冷冰冰的丢来一句八竿子打不着的:“说一遍家里的地址。”
“啊?”
“地址。”不像开玩笑。
吴顺想了想说:“永乐大道帅旗公寓501。”
沈淮点点头,整个人的感觉都松弛下来,动手解着衬衣领口,他推开吴顺,从后面的微波炉里拖出一盒炒饭,然后就跟给自家宠物狗投食似的往吴顺面前一指。
“吃。”
干脆利落的说完这个字,沈大爷大摇大摆的打了个哈切去浴室泡澡了,剩下吴顺很不是滋味的一个人喝可乐。
这人怎么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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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沈淮带着吴顺去面试那个羽绒服的广告,一起参加甄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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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的吧台上,他接过了酒保推过来的酒杯。
音乐声很嘈杂,加上舞池里闪烁的灯光,吴顺几乎没留意对方的具体长相,他不过是享受被人追求的快感。
借着酒杯的传递,男人很自然的抓了一下吴顺的指尖,于此同时,他的鼻尖也凑到了吴顺的肩上。
“你用的什么,闻起来很不错。”男人低声问道。
吴顺想了想,说不出,但他也没有傻到错过这个好屁股的邀请。
默不作声的抿起嘴唇,他把胳膊揽到了男人的脖子上,抓起酒杯碰过,他笑眯眯的把嘴巴贴近对方的耳朵。
思考着说什么挑逗的话才好,他的视线无意的扫过了舞池中闪动的人群。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黑灯瞎火处。
一个高瘦的人影正在以极快的速度穿过人群朝他走来,越走越近,越走越快,就在吴顺目瞪口呆的干瞪眼的时候,人影从顶灯旋转的灯光中露出了一张帅气干净的脸。
沈淮?!
☆、你好我好大家好
每个怀有少女情结的姑娘或者基佬都希望自己的每一天都能跟爱情电影似的,既有王子又有水晶鞋。王子从人群中牵起你的手,然后两个人笑得跟傻逼小文青似的一路衣角飞扬,是不是挺浪漫?
其实吴顺有个秘密,三十几年来,这个秘密一直藏在他心里,羞于启齿——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糙老爷们,可他却羡慕童话故事里那样浪漫美好的爱情。
要不是因为后来的现实世界实在太残酷,说不定他这辈子都还沉醉在王子和王子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种不负责任的句子里。
酒吧里人声嘈杂,沈淮拉着他的手,把他从光影交叠的花花世界带到了外面黑漆漆的走道上。
吴顺跟在他后面,心里忽然有了点矫情的小浪漫,他脚步轻飘飘的,还有些兴奋,然而理智又告诉他,自己这次可能要完蛋。从出院到现在,沈淮几乎没对他发过脾气,可这一次,他却明显的感觉到了对方身上那种不快的讯息。
走道很黑,跟外面灯火闪烁的街道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酒吧门口的灯箱把沈淮的影子拉的老长。
吴顺尴尬的看看他,有点心虚。
公司虽然明确规定签约了艺人不可以随便出入这种人员混杂的娱乐场所,但是吴顺从没放在心上。第一,他没名气,第二,憋了这么久,他的确是忍够了,第三,他想男人。
可是当着沈淮的面,这三条理哪条也说不出口,毕竟这是魏朗的身体,而他,只是个借用者。
沈淮站在那里,一声不响的盯着吴顺,神情严肃。
这尴尬的气氛让吴顺喘不过气,跟沈淮处了这么久,他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沉默,要是沈淮像那些导演似的对自己破口大骂,那还容易沟通一点。最恐怖的就是他光盯着自己,不说话!
吴顺心里没底,七上八下的直打鼓,终于在他决定说个笑话打破僵局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儿传来一串高八度的童音。
仔细一听,那声音在不断的重复一句话:“妖精,快放了我爷爷!妖精,快放了我爷爷!”
吴顺抖起一身鸡皮疙瘩,心说这节骨眼上,谁啊!
探头往来路看看,没人,只有他跟沈淮两个人,再一听,发现那声音居然离自己很近,近得好像,好像就是从自己身上发出来的一样。
他忍不住低头看,这时沈淮也向着这边伸出了手。
吴顺反应快,还以为自己要挨打,反射性的抬起胳膊护住自己的脑袋,沈淮却变戏法似的从他口袋里掏出了一只手机。
这手机是出院的时候沈淮给他的,联系工作专用。
而此时,这个手机屏幕上,正欢快的跳动着一只粉红色的小葫芦,小葫芦一边跳还一边用高八度的童音兴高采烈的说:“妖精,快放了我爷爷!妖精快放了我爷爷!”
吴顺一脸黑线:“这是什么?”
沈淮自顾自的摆弄手机:“追踪器。”
我说这家伙怎么能这么快就找上来!吴顺内心咆哮。
“你跟踪我?”
沈淮出奇淡定:“你这病不稳定,我怕你哪天走丢了就不认识路回去。”
吴顺干笑:“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不认识了不会问别人么?”
沈淮不说话,顺手把手机塞回吴顺口袋里,扭身就朝外面走。吴顺像个大尾巴似的跟在他后面,似乎也把刚才酒吧里尴尬的一幕忘得差不多了。
不过他还是很忐忑,沈淮怎么不问问自己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方来呢?是他根本就对自己漠不关心,还是因为魏朗本来也是个随便的人?
都说娱乐圈玩的挺乱的,男人女人混着玩,荤素不忌,今天潜规则你明天潜规则我,难不成这个叫魏朗的也被人潜过?不对啊,那都被潜了怎么还能一点都不红呢!
满脑子乌七八糟,吴顺上了沈淮的车,沈淮依旧很沉默,一路上都没搭理他,吴顺有几次想活跃下气氛,可都是话到了嘴边又咽下去。人都说伴君如伴虎,他倒是觉得自家这位小经济也差不多,成天到晚阴阴的,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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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公寓,吴顺先抢了浴室洗澡,心安理得的从冰箱里拿出罐冰镇可乐,一转身,他就让站在身后的沈淮给吓了一大跳。
“……有,有事儿?”
沈淮还穿着刚进门时候的衣服,只是头发显得有些乱。因为之前都是在暗地儿,所以吴顺没自己注意过对方的样子,现在房间里灯光大亮,他就清楚的看到了沈淮脸上难以掩盖的疲惫。
他两只眼睛里布满红血丝,脸色也不太好,就跟被人长期精神蹂躏过似的。
吴顺可怜他,把可乐递过去:“……喝点?”
沈淮慢慢的转动视线,目光从吴顺的脸上移到他拿着可乐的手上,并没有接的意思。
吴顺以为他有洁癖,就解释说:“刚开的……我没喝过。”
不料沈淮那边冷冰冰的丢来一句八竿子打不着的:“说一遍家里的地址。”
“啊?”
“地址。”不像开玩笑。
吴顺想了想说:“永乐大道帅旗公寓501。”
沈淮点点头,整个人的感觉都松弛下来,动手解着衬衣领口,他推开吴顺,从后面的微波炉里拖出一盒炒饭,然后就跟给自家宠物狗投食似的往吴顺面前一指。
“吃。”
干脆利落的说完这个字,沈大爷大摇大摆的打了个哈切去浴室泡澡了,剩下吴顺很不是滋味的一个人喝可乐。
这人怎么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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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沈淮带着吴顺去面试那个羽绒服的广告,一起参加甄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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