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4
睁睁看着戏班没落、毁灭。但是她太老了,已经将近古稀了,双鬓斑白,牙齿脱落,就连只是平日的三餐温饱就已经精疲力尽了,她便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了。
丁建业走了之后,戏班的丑角再次空缺了。二线三线的演员,终究少了点丁建业的诙谐。明叔也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告老离开戏班了。现在的世道,歌仔戏式微,父母一般都不再愿意把孩子送到戏班来,何况就算有好的苗子,也还需要时间才能练成角儿。这又不知要到猴年马月了。毓敏秀首先想到了林佳喜,这个老资历的戏班小旦,一来就能上手的现成人选;加上一个寡母带着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生活总要有着落,在这凉薄的世上,总要相互扶持才能走下去,而且她身份特殊,回到戏班相互扶持度过困难,似乎也是理所当然。毓敏秀没有居高临下地说收留,而是说戏班需要她,希望她们能相扶相持。林佳喜在毓敏秀的挽留下回到了戏班。
因了这个理由,又一再搁置了我离开的念头。我不忍心她低声下气求别人回戏班,而我却要置她于举步维艰的境地。这个叫做民乐社的民族歌仔戏班好像一鼎带着魔力的熔炉,所有人靠近它、走进它,就会被它吸纳,纠缠在一起,炼造成一颗叫做命运的丸子。我如此,毓敏秀如此,林佳喜亦是如此。我和林佳喜是别无他择,从我们的十五岁(或更早的时间或稍晚的时候)开始,我们每日只会练戏、演戏、做戏,除了歌仔戏,我们什么都不会。我们的生命已经与歌仔戏班联结在一起,祸福与共,同生同死。也许有过离开(正如我千里迢迢奔赴台北找毓敏秀,正如毓敏秀结婚了,正如林佳喜的不辞而别),但终究都回来了。我们又聚在一起,在这个充满了诡异、痛苦又紧紧联系着爱情与幸福的地方,大概就是人生的泊岸了吧。她拉着一个大箱子,那个大男孩子拉着那个小姑娘,再次回归了我们的生活。兜兜转转,最后剩下三个同命相怜的女人,支撑一个频临危境的戏班,养育五个孩子。
毓敏秀为林佳喜的入伙准备了一顿家宴。饭桌上,林佳喜拿出一个木雕——跟丁建业出事那晚,那小女孩拿着的一模一样,只不知是另买或者就是那其中之一——送给丁惜。她哄丁惜说丁建业因为突然有事离开,没来得及送她礼物,又怕小丁惜等得着急,就托她送给她了,希望她喜欢。丁惜当然喜欢,虽然没有她说的比这个更大、更好、更漂亮,虽然不是丁建业亲手送给她,但有一个就已经足够了,证明她真的有,她真的没说谎。她高兴得从林佳喜手中接过木雕,还不忘糯糯地向她道谢(她修养一直很好),然后看向丁子妤(那个小女孩)笑了笑。丁子妤沉着一张小脸,看上去似乎不太高兴。丁子涵是这五个孩子里面唯一的男孩子,似乎桌子上的美味对他来说更有吸引力,便只顾着大快朵颐了。命运多舛的戏班,自此便更换了丑角。
☆、第 64 章
丁建业离去之后,王玉桂的身体越来越差,相继患了腰间盘突出和胃炎,加上年轻时候演戏遗留下的一些小病患,没过了一年,便离世了。一九九四年初冬,仍是一个下着连绵冬雨的季节,她似乎感受到自己即将离世,早早叫了丁建国回来——那晚之后,她与毓敏秀之间也有了一条看不见的隔阂。虽然毓敏秀一样尊敬她,她也一样很喜欢毓敏秀,毓敏秀仍像过去一样兢兢业业为着戏班和孩子,没有半点出轨的症状,但有些东西毕竟是不见了。
丁建国回来住了大半个月。不下雨的日子她便叫丁建国把她房里和杂物间的东西整理出来,细数着他们兄弟的小时候,说着说着又不免一阵落泪。丁建国便劝她慢慢来,但她毕竟都坚持下来了。就在戏班大院的一个角落里,偶尔路过的时候能听到她低低的声音传来,中间隔着一段长长的可能是回忆可能是休息的间隙。丁建国小时候用的书包,丁建业小时候穿的衣服,就连后来收养了丁建军,他第一次来到戏班穿的那件寒酸的破旧的衣裳她都还留着。她回忆说丁建军刚来戏班的时候很胆怯,总是沉默寡言,吃饭永远坐在最不显眼的角落。后来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碎了祖师爷的塑像,这在戏班是很大的忌讳,他吓得躲了起来。她和丁永昌找了半宿才在杂物间里找到他,他蜷缩着身子睡在一个大麻袋里面。丁永昌又心疼又无奈,抱起他的时候他还在睡梦中吓得直哆嗦。那之后,丁永昌就疼他多过疼自己亲生儿子。只是他这懦弱怕事的性子大抵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遇上强势的徐红之后就完全处在被动的地位,到丁永昌离开了都还没有翻身。
越想着往事,心下感慨越盛。风很大,身上的风衣到底不太有作用。冬日的阳光仿佛也总带着点阴冷。她仍坚持着说下去。她说因为要爬上一段很窄很陡的楼梯,那杂物间平时几乎没有人去。可偏偏,她的这几个小兔崽子都很喜欢那个地方。她说到这里,慈爱地爱了丁建国一眼,拉着他靠近自己。她的手枯槁、干涸,像秋天的树皮。她伸出手在丁建国的眼角摸着,感慨着说丁建国七岁的时候很好动,明明三令五申不让去杂物间,却还是领着只有三岁的丁建业要去探险,结果在那陡峭的木梯上没站稳摔了下来,在左眼角留下一道疤。那伤口要是再向前半公分的话,左眼可就瞎了。她记得那天他哭着来到她面前,满脸的血,满脸的红色,她慌得不知所措,拿很多卫生纸按着,到了医院血终于止住了,只是留下了一条疤痕。没想到随着年龄的增加,那条疤痕也跟着增加,幸好是在眼角的位置,看上去并不明显。后来,那个杂物间便彻底废置了,只有她一个人有钥匙。她是个节俭的人,平时偶尔剩下来的饭便晒干了收在里面。再后来,开始闹大饥荒了,他们就靠着那点剩干饭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
她确实曾经有过一个女儿,算起来那孩子还是丁建国的姐姐,只是生下不久就夭折了。她还曾到庙里请师傅测算过命。师傅说那孩子是女生男命、天生福薄,若是生在富贵人家,尚且好养活一些,只是生在戏子之家,便贱如草芥。倘若能活到三岁,自可福寿双全。她一直对那句“若生在富贵人家,尚且好养活一些”耿耿于怀,觉得是自己为人不够成功,才致使她女儿过早离世。幸好后来丁建国和丁建业都是两个男孩子,也就免去了这个顾虑。
丁建业从小就是调皮捣蛋的主儿。结婚以前,她总是叫他幺儿。在她眼里,他始终是她的小精灵调皮鬼。在学校里偶尔捉弄捉弄同学犯点小错,在舞台上演个古灵精怪哗众取宠的小小丑角,就好像所有的小孩子都会这样,始终是无伤大雅的。而她,也只是像所有母亲一样,宠溺他罢了。她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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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睁看着戏班没落、毁灭。但是她太老了,已经将近古稀了,双鬓斑白,牙齿脱落,就连只是平日的三餐温饱就已经精疲力尽了,她便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了。
丁建业走了之后,戏班的丑角再次空缺了。二线三线的演员,终究少了点丁建业的诙谐。明叔也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告老离开戏班了。现在的世道,歌仔戏式微,父母一般都不再愿意把孩子送到戏班来,何况就算有好的苗子,也还需要时间才能练成角儿。这又不知要到猴年马月了。毓敏秀首先想到了林佳喜,这个老资历的戏班小旦,一来就能上手的现成人选;加上一个寡母带着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生活总要有着落,在这凉薄的世上,总要相互扶持才能走下去,而且她身份特殊,回到戏班相互扶持度过困难,似乎也是理所当然。毓敏秀没有居高临下地说收留,而是说戏班需要她,希望她们能相扶相持。林佳喜在毓敏秀的挽留下回到了戏班。
因了这个理由,又一再搁置了我离开的念头。我不忍心她低声下气求别人回戏班,而我却要置她于举步维艰的境地。这个叫做民乐社的民族歌仔戏班好像一鼎带着魔力的熔炉,所有人靠近它、走进它,就会被它吸纳,纠缠在一起,炼造成一颗叫做命运的丸子。我如此,毓敏秀如此,林佳喜亦是如此。我和林佳喜是别无他择,从我们的十五岁(或更早的时间或稍晚的时候)开始,我们每日只会练戏、演戏、做戏,除了歌仔戏,我们什么都不会。我们的生命已经与歌仔戏班联结在一起,祸福与共,同生同死。也许有过离开(正如我千里迢迢奔赴台北找毓敏秀,正如毓敏秀结婚了,正如林佳喜的不辞而别),但终究都回来了。我们又聚在一起,在这个充满了诡异、痛苦又紧紧联系着爱情与幸福的地方,大概就是人生的泊岸了吧。她拉着一个大箱子,那个大男孩子拉着那个小姑娘,再次回归了我们的生活。兜兜转转,最后剩下三个同命相怜的女人,支撑一个频临危境的戏班,养育五个孩子。
毓敏秀为林佳喜的入伙准备了一顿家宴。饭桌上,林佳喜拿出一个木雕——跟丁建业出事那晚,那小女孩拿着的一模一样,只不知是另买或者就是那其中之一——送给丁惜。她哄丁惜说丁建业因为突然有事离开,没来得及送她礼物,又怕小丁惜等得着急,就托她送给她了,希望她喜欢。丁惜当然喜欢,虽然没有她说的比这个更大、更好、更漂亮,虽然不是丁建业亲手送给她,但有一个就已经足够了,证明她真的有,她真的没说谎。她高兴得从林佳喜手中接过木雕,还不忘糯糯地向她道谢(她修养一直很好),然后看向丁子妤(那个小女孩)笑了笑。丁子妤沉着一张小脸,看上去似乎不太高兴。丁子涵是这五个孩子里面唯一的男孩子,似乎桌子上的美味对他来说更有吸引力,便只顾着大快朵颐了。命运多舛的戏班,自此便更换了丑角。
☆、第 64 章
丁建业离去之后,王玉桂的身体越来越差,相继患了腰间盘突出和胃炎,加上年轻时候演戏遗留下的一些小病患,没过了一年,便离世了。一九九四年初冬,仍是一个下着连绵冬雨的季节,她似乎感受到自己即将离世,早早叫了丁建国回来——那晚之后,她与毓敏秀之间也有了一条看不见的隔阂。虽然毓敏秀一样尊敬她,她也一样很喜欢毓敏秀,毓敏秀仍像过去一样兢兢业业为着戏班和孩子,没有半点出轨的症状,但有些东西毕竟是不见了。
丁建国回来住了大半个月。不下雨的日子她便叫丁建国把她房里和杂物间的东西整理出来,细数着他们兄弟的小时候,说着说着又不免一阵落泪。丁建国便劝她慢慢来,但她毕竟都坚持下来了。就在戏班大院的一个角落里,偶尔路过的时候能听到她低低的声音传来,中间隔着一段长长的可能是回忆可能是休息的间隙。丁建国小时候用的书包,丁建业小时候穿的衣服,就连后来收养了丁建军,他第一次来到戏班穿的那件寒酸的破旧的衣裳她都还留着。她回忆说丁建军刚来戏班的时候很胆怯,总是沉默寡言,吃饭永远坐在最不显眼的角落。后来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碎了祖师爷的塑像,这在戏班是很大的忌讳,他吓得躲了起来。她和丁永昌找了半宿才在杂物间里找到他,他蜷缩着身子睡在一个大麻袋里面。丁永昌又心疼又无奈,抱起他的时候他还在睡梦中吓得直哆嗦。那之后,丁永昌就疼他多过疼自己亲生儿子。只是他这懦弱怕事的性子大抵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遇上强势的徐红之后就完全处在被动的地位,到丁永昌离开了都还没有翻身。
越想着往事,心下感慨越盛。风很大,身上的风衣到底不太有作用。冬日的阳光仿佛也总带着点阴冷。她仍坚持着说下去。她说因为要爬上一段很窄很陡的楼梯,那杂物间平时几乎没有人去。可偏偏,她的这几个小兔崽子都很喜欢那个地方。她说到这里,慈爱地爱了丁建国一眼,拉着他靠近自己。她的手枯槁、干涸,像秋天的树皮。她伸出手在丁建国的眼角摸着,感慨着说丁建国七岁的时候很好动,明明三令五申不让去杂物间,却还是领着只有三岁的丁建业要去探险,结果在那陡峭的木梯上没站稳摔了下来,在左眼角留下一道疤。那伤口要是再向前半公分的话,左眼可就瞎了。她记得那天他哭着来到她面前,满脸的血,满脸的红色,她慌得不知所措,拿很多卫生纸按着,到了医院血终于止住了,只是留下了一条疤痕。没想到随着年龄的增加,那条疤痕也跟着增加,幸好是在眼角的位置,看上去并不明显。后来,那个杂物间便彻底废置了,只有她一个人有钥匙。她是个节俭的人,平时偶尔剩下来的饭便晒干了收在里面。再后来,开始闹大饥荒了,他们就靠着那点剩干饭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
她确实曾经有过一个女儿,算起来那孩子还是丁建国的姐姐,只是生下不久就夭折了。她还曾到庙里请师傅测算过命。师傅说那孩子是女生男命、天生福薄,若是生在富贵人家,尚且好养活一些,只是生在戏子之家,便贱如草芥。倘若能活到三岁,自可福寿双全。她一直对那句“若生在富贵人家,尚且好养活一些”耿耿于怀,觉得是自己为人不够成功,才致使她女儿过早离世。幸好后来丁建国和丁建业都是两个男孩子,也就免去了这个顾虑。
丁建业从小就是调皮捣蛋的主儿。结婚以前,她总是叫他幺儿。在她眼里,他始终是她的小精灵调皮鬼。在学校里偶尔捉弄捉弄同学犯点小错,在舞台上演个古灵精怪哗众取宠的小小丑角,就好像所有的小孩子都会这样,始终是无伤大雅的。而她,也只是像所有母亲一样,宠溺他罢了。她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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