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咱们这是要去换下洪先生吗?”高桂英依旧穿着她那身旧棉甲,跟着张顺出了营帐。
    张顺怜惜她跟随自己这许久,也多次提出来要给她换一副好的铠甲,都被她拒绝了。
    等到张顺说的多了,她才偷偷告诉张顺道:“爹爹莫看我这棉甲不起眼,其实这夹层里缝制了很多层丝绸。”
    “里面甲片又多是贴身定制,用泡钉固定以后,比起寻常铠甲既坚固耐用又轻便了许多,正和我用。”
    刚开始张顺还不相信,等到高桂英递给他亲自查验以后,他这才吃了一惊。
    原来高桂英这一身棉甲和甲片几乎大小一致的常见中式棉甲并不相同,反倒是她根据自己的身形用泡钉将大大小小特制的甲片固定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硬壳结构。
    她这一身棉甲与其说是棉甲,倒不如说更像是一身乞丐版的板甲。
    其实这也是张顺少见多怪了,这玩意儿其实就是西方的“板甲衣”一类的铠甲,后世大名鼎鼎的板甲其实就是由这种硬壳结构逐渐发展而来的。
    由于它设计成贴身的硬壳式结构,能够让身体其他部位也分担一定的铠甲重量,这就使得同样的重量“板甲衣”要比一般棉甲穿起来,感觉要轻便了许多。
    这也是力量逊于男子的高桂英,除了自身天赋异禀之外,还能够在战场上往来厮杀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们两人一出了营帐,喊上王锦衣带了二十来个护卫,就往营地东面赶去。
    谁知两人刚走没多远,高桂英突然猛的往张顺身上一扑,顿时撞的他一个趔趄,差点仰面倒去。
    “敌袭!”张顺被高桂英撞的有点懵,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见高桂英大声喊道,“快过来保护舜王!”
    “桂英!”张顺这才发现高桂英已经转过身来,如同一头发怒的雌虎一般,横刀挡在了自己身前,颇有一种“若想伤害他,除非从我尸体上踏过去”的决绝。
    而那支插在她后背上的箭支,箭羽还在颤巍巍的晃动着,诉说着刚才万分的凶险。
    原来这高桂英本就是战场上的老兵,早就练就了一身闻声躲箭的本领。
    她猛然听到弓弦声响,下意识就扑到了张顺身上,替他抵挡了这一箭。
    “桂英。”张顺喃喃的又念叨了一遍,然后大声下令道,“王锦衣听令,你带领护卫给我把他们赶下去!”
    战场之上,容不得一点儿女情长!
    张顺的身手可能没有没有高桂英矫健,但是他的脑子转的比谁都快。
    一看到敌人袭击的方位和人数,他顿时反应了过来,这些人是从塬底下爬上来的。
    奇袭奇袭,靠的就是出其不意。
    若是守方有备,那么他们就会统统白给!
    “你去给我把张胖子喊过来,让他立即带领五百人来见!”张顺刚下达玩命令,又扯着身边的传令兵,继续道。
    张胖子绰号“整齐王”,也是和张顺合营诸将之中颇有实力的一位义军首领。
    自从义军退守刘家营以后,除了诸将轮番防守营门以外,张顺还安排了实力稍弱一些的将领担任“奇兵”,作为义军的预备队以防万一。
    那张顺既然以义军三十六营盟主自居,那么行事自然也是一碗水端平。无论远近亲疏,他皆按照实力和状态安排合适的任务。
    今日正好“整齐王”张胖子轮值,是以张顺第一时间便下令传令兵前去寻他。
    张胖子人如其名,形象就是一个大胖子。
    就因为他这个形体的原因,一顿引起他手下的人不满。
    他们都私下里编排他道:“头头胖子跟班瘦,头头吃肉跟班粥!”
    逼得张胖子没有办法,只得和大伙同吃同住,这才证明了自己拥有“喝凉水都长肉”这种特殊体质。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张胖子手下倒也挺拥戴他,行走坐卧倒也整齐划一,不愧“整齐王”之名。
    这一日张胖子正闲着无事,打着哈欠琢磨晚上寻哪个喝两杯酒去。
    突然听到外面一阵聒噪,随即有一个信使慌慌张张跑了进来,高声喊道:“舜王遇袭,请张胖子率领五百精锐,即刻救援!”
    “哈?”张胖子一下子懵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这个预备队,是预备前来攻打营门的官兵,所以他早早把手底下一千多人都派遣到营门附近,准备随时支援“活曹操”罗汝才等人。
    他万万没想到,在这万军之中护卫之下,舜王还能遇到敌袭。
    “草!你们赶快随我来!”张胖子大喝一声,连忙带着左右护卫就向张顺所在奔去。
    等到“整齐王”张胖子赶到的时候,张顺正指挥着百十个人和官兵打的难解难分。
    原来张顺身边护卫虽少,但是义军营地闲散士卒却也有不少。
    张顺便顾不得许多,连忙将附近士卒都聚拢过来,一起抵御官兵的进攻。
    “兄弟们,再加把劲,杀了这贼酋,就是泼天大功!”陈治国嗓子都快喊哑了,拼命的激励着士卒。
    他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刚爬到塬上就遇到了“顺贼”;但是他也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遭,他刚露头就被义军发现了。
    由于王锦衣赶到的及时,他手底下穿戴铠甲的士卒一下子被他挑翻了好几个,如今只有十余人可以充当中坚力量。
    其余无甲之士,也只能远远的放点箭,或者列阵用长枪抵住贼人近身。
    这样不成!很快陈治国就意识到一个问题:顺贼若是一时半会儿拿不下来,那么贼人越聚越多,那么再过一会儿恐怕自己等人要全军覆没于此了。
    “你们下面的人都快一点,赶快上来放火烧营!”原来陈治国率领这五百人才爬上来一半,还有一半左右还在那里吭哧吭哧攀爬。
    这陈治国作为陈氏土司,多次被朝廷抽调参战,也不是不知兵之辈。
    他当然知道若是单单寄希望于偷袭,那基本上没有什么机会。
    他们最大的机会就是义军由七八营人马合营而成,号令不一,一旦引发骚乱,那么也就离分崩离析不远了。
    这也是为何张顺舍近求远,专门派遣信使调动“整齐王”张胖子来救援的原因。
    数万人马驻扎在一起,若是不进行有序调动,很容易引发大规模骚乱。
    到时候也不用官兵来攻,但义军自相踩踏,伤亡就不知凡几!
    “兀那贼子,休伤吾主!”那陈治国刚刚下达了命令,突然听到了一声大喝,只见一个胖大的汉子率领一二百人冲了过来。
    “齐......齐天大圣!”陈治国打了个激灵,不由大惊失色。
    他早听说“顺贼”麾下有个胖大的汉子唤作“悟空”,绰号“齐天大圣”,以一当百,乃是天下第一能打之人,万万没想到在这里能够见到他。
    “整齐王”张胖子万万没想到自己一句拍马溜须的话,反而起到了降敌士气的效果。
    这一次他带过来的士卒不多,也就一百多甲士。
    他生怕张顺责怪他玩忽职守,只好拼命往前厮杀,以便将功赎罪。
    而“齐天大圣”的名号早已经响彻了西安城,这些人一听悟空来了,顿时小腿直打哆嗦,哪里还抵挡的住?
    那“整齐王”和王锦衣两人顿时如狼似虎一般扑到官兵人群之中,左砍右杀,勇不可挡。
    完了!一个念头在陈治国心里浮现了起来。
    他不怕死亡,他怕的是无法建功立业,无法保住陈氏家族的土皇帝地位。
    “不要恋战,大家尽快四散而去,放火烧营!”陈治国用尽最后的力气,大声呼喊道,“放火......”
    突然间陈治国只觉胸口一凉,他这才发现一杆长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入到自己心口。
    疼,钻心的疼,疼的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他下意识攥着对方的枪杆,如同窒息的鱼儿一般。
    嘴巴一张一张,张了半天用尽全身力气,终于崩出来最后两个字来:
    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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