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和失去并不在于形式,而是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
得到固然令人欣慰,但往往失去的才是最令人真正遗憾的,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无奈,也是人活在世上之所有痛苦的根源。
正因为这样,一份值得永远珍惜的等到便成为每个人梦寐以求的奢望。
奢望在一个最好的年纪,等到你!
上官然作为一个豪门的少爷,虽然他的婚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没有机会去体会那些刻骨铭心的爱情。
但是作为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男人,他这么长一辈子又哪能没有一点故事,没有过失去或者遗憾呢?
或许他年轻的时候也有过真正喜欢的女人,有过一份永远也无法得到的爱情。
但是,世事无常!
闻言他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嗯,还不错,这个女子能把这首歌给唱进人心里边去,真的很不错!”
能得到众人的掌声,那说明歌曲是成功的,流行歌曲在大燕朝流行开来也成为了一种可能。
虽然柳嫣儿以前也有这方面的预判,但到大家真正喜欢时,她还是暗自一喜,朝台下的众人一福又道:
“谢谢各位公子少爷,奴家现在要为大家再唱一首天亮了!”
柳嫣儿话音刚落,里面一个稍显低沉的男声说起了一段简短的旁白。
待到旁白完了以后,柳嫣儿又开口唱了起来。
天亮了这首歌没有缠绵悱恻的爱情,很直白,开头所表现出的那种暗淡和忧伤,再结合旁白,无言的悲伤使得大堂的气氛有些沉重。
而高潮部分却很激昂,让人充满了希望,不要太沉溺于悲伤中,最后,在飘忽的伴奏声中终曲。
失去固然痛苦,但天亮了,希望的明天终将到来!
这首歌很震撼人心,比那些简单的表现忧愁思念的曲牌更能击中人们最柔弱的心坎。
虽然好的诗词也能表达这种情感,但它们多少还是免不了会给人一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而天亮了则不,它是很明确的告诉你,我就是要表达这种纯粹而真诚的感情。
一曲终了,柳嫣儿已是潸然泪下!
用丝巾沾了沾眼泪,柳嫣儿朝众人一福。
“对不起,奴家失礼了,因为奴家从小就是失去的父母,变成了孤儿,所以,每次唱这首歌的时候,奴家便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的双亲,或许,你们有些人听不惯或是不愿意听这首歌,但奴家要说的是以后凡是奴家登台,便一定会唱这首歌,希望各位公子少爷见谅!”
今天能到栖凤楼来的人,自然不是一些能遵规守矩的人。
一部分是自持才学想对对子的人,其他很大一部分人则是想看稀奇,想找乐子的人,从他们内心来讲,他们还是想来栖凤楼听听艳曲,听听十几摸,现在艳曲没有了,变成了疗伤式的心灵倾诉,让他们顿时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只不过人性本善,这些人再混账,再无赖,可涉及到亲情、涉及到父母,他们也只有点头的份。
再说古时候人的生命本就脆弱,天灾、战乱之后孤儿也变成了一种常见的存在,这不,当柳嫣儿话音刚落,一个衣着不凡的男子就站了起来。
他朝柳嫣儿一拱手,真诚的道:
“柳大家言重了,在下也是孤儿,今天在下能在这儿聆听柳大家的仙音实乃三生有幸,是你让在下想起了自己的父母,想起了自己的妹妹,谢谢你!若是柳大家你今后还唱这首歌,在下一定每次必到。”
那人一说完,周围当即便有三四个人出声表示也愿意来听天亮了。
这算是沈欢口中所说的铁杆歌迷吗?
柳嫣儿暗暗一愣,朝众人告罪了一声回到了后台。
再过了半响,待大堂众人情绪平稳,后面的伴奏声再次响起。
大堂中的众人抬眼望去,便见一个身材挺拔、剪着一头短发的英俊男子挽着身着一袭白纱裙的柳嫣儿款款走来。
男子身上所穿并不是时下流行的长袍,而是一见只扣了两个扣子,上面开了很大一个叉的怪异服装,裤子笔挺,似乎还带有尖锐的棱角,脚上是一双不知道是长筒还是短筒的皮靴。
整个打扮看起来干净利落,英挺非常,加上沈欢英俊的相貌,整个人简直帅的一塌糊涂。
挽着身边小鸟依人的柳嫣儿,两人有种说不出的般配,好似从画上走来的一样。
大堂众人见此情形,心中赞叹之余不禁生出了一股深深的嫉妒之情。
看着帅得一塌糊涂的沈欢,紫星紫月刚才还泪眼婆娑的小眼睛马上又星星顿冒,紫星拉了拉紫月的手,轻呼起来。
“姐姐,你看姑爷好帅哟,那衣服简直绝了,就像照着他身子打造的一样,好好看哟!”
身旁的紫月还没有开口,对面的上官若雪却一下子站了起来,白皙的玉手在桌上一拍,气道:
“帅什么帅,我看他这是骚包,不行,那柳嫣儿可以唱,他却不能唱,还说要开什么女人专场,要是多唱几次说不定他能把京城里的小姑娘小媳妇心儿都给偷了去,不行,他不能唱!”
见包厢中的众人目瞪口呆的望着自己,上官若雪脸色一红。
“怎么,我说错了吗?欢哥哥身负绝世之才,怎么可能去做这种娱人之事,我们又不是差那点小钱!”
紫月闻言暗自一笑。
“小姐,姑爷好像真的差那点钱,他身上一直就没有多少钱的!”
狠狠的瞪了一眼紫月,上官若雪大气。
“差也不行,我可不想欢哥哥无休止的往家里带女人回来!”
这句话上官若雪虽然把自己标榜成了沈欢的女人,但萧如冰却没有注意到这点,她也害怕沈欢这幅模样会引来更多女人的窥觑,于是把头一点,附和道:
“嗯,死小贼是不能多唱了,下来我得给他说说!”
不过现在沈欢已经在台上了,上官若雪和萧如冰心中再是不满,也不可能去把他拉下来,笑笑和紫星紫月对视了一眼,轻声道:
“紫月,公子帅是帅,可他和柳嫣儿手里拿的那根短棍是什么啊?”
紫星紫月齐齐摇头,“不知道!”
虽然紫星紫月不知道,但沈欢却知道。
呵呵,他此时另一只手里拿的就是一个用黑绸包着的‘话筒’,当然这并不是一只真正的话筒,而是沈欢见后世歌手唱歌都用话筒的,再说去ktv厅唱歌不也要用话筒。
于是他便想拿一截短棍来充当话筒,一来可以习惯性的混混手,二来也可以装装逼。
当然,他也想过制造一个真正的话筒来,只是这个任务实在是太困难了。
以此时的大燕朝来说,没有电子器件、没有电池,简直是要什么差什么,要做出一个真正的话筒来,那其中的艰难简直不敢想象。
得到固然令人欣慰,但往往失去的才是最令人真正遗憾的,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无奈,也是人活在世上之所有痛苦的根源。
正因为这样,一份值得永远珍惜的等到便成为每个人梦寐以求的奢望。
奢望在一个最好的年纪,等到你!
上官然作为一个豪门的少爷,虽然他的婚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没有机会去体会那些刻骨铭心的爱情。
但是作为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男人,他这么长一辈子又哪能没有一点故事,没有过失去或者遗憾呢?
或许他年轻的时候也有过真正喜欢的女人,有过一份永远也无法得到的爱情。
但是,世事无常!
闻言他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嗯,还不错,这个女子能把这首歌给唱进人心里边去,真的很不错!”
能得到众人的掌声,那说明歌曲是成功的,流行歌曲在大燕朝流行开来也成为了一种可能。
虽然柳嫣儿以前也有这方面的预判,但到大家真正喜欢时,她还是暗自一喜,朝台下的众人一福又道:
“谢谢各位公子少爷,奴家现在要为大家再唱一首天亮了!”
柳嫣儿话音刚落,里面一个稍显低沉的男声说起了一段简短的旁白。
待到旁白完了以后,柳嫣儿又开口唱了起来。
天亮了这首歌没有缠绵悱恻的爱情,很直白,开头所表现出的那种暗淡和忧伤,再结合旁白,无言的悲伤使得大堂的气氛有些沉重。
而高潮部分却很激昂,让人充满了希望,不要太沉溺于悲伤中,最后,在飘忽的伴奏声中终曲。
失去固然痛苦,但天亮了,希望的明天终将到来!
这首歌很震撼人心,比那些简单的表现忧愁思念的曲牌更能击中人们最柔弱的心坎。
虽然好的诗词也能表达这种情感,但它们多少还是免不了会给人一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而天亮了则不,它是很明确的告诉你,我就是要表达这种纯粹而真诚的感情。
一曲终了,柳嫣儿已是潸然泪下!
用丝巾沾了沾眼泪,柳嫣儿朝众人一福。
“对不起,奴家失礼了,因为奴家从小就是失去的父母,变成了孤儿,所以,每次唱这首歌的时候,奴家便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的双亲,或许,你们有些人听不惯或是不愿意听这首歌,但奴家要说的是以后凡是奴家登台,便一定会唱这首歌,希望各位公子少爷见谅!”
今天能到栖凤楼来的人,自然不是一些能遵规守矩的人。
一部分是自持才学想对对子的人,其他很大一部分人则是想看稀奇,想找乐子的人,从他们内心来讲,他们还是想来栖凤楼听听艳曲,听听十几摸,现在艳曲没有了,变成了疗伤式的心灵倾诉,让他们顿时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只不过人性本善,这些人再混账,再无赖,可涉及到亲情、涉及到父母,他们也只有点头的份。
再说古时候人的生命本就脆弱,天灾、战乱之后孤儿也变成了一种常见的存在,这不,当柳嫣儿话音刚落,一个衣着不凡的男子就站了起来。
他朝柳嫣儿一拱手,真诚的道:
“柳大家言重了,在下也是孤儿,今天在下能在这儿聆听柳大家的仙音实乃三生有幸,是你让在下想起了自己的父母,想起了自己的妹妹,谢谢你!若是柳大家你今后还唱这首歌,在下一定每次必到。”
那人一说完,周围当即便有三四个人出声表示也愿意来听天亮了。
这算是沈欢口中所说的铁杆歌迷吗?
柳嫣儿暗暗一愣,朝众人告罪了一声回到了后台。
再过了半响,待大堂众人情绪平稳,后面的伴奏声再次响起。
大堂中的众人抬眼望去,便见一个身材挺拔、剪着一头短发的英俊男子挽着身着一袭白纱裙的柳嫣儿款款走来。
男子身上所穿并不是时下流行的长袍,而是一见只扣了两个扣子,上面开了很大一个叉的怪异服装,裤子笔挺,似乎还带有尖锐的棱角,脚上是一双不知道是长筒还是短筒的皮靴。
整个打扮看起来干净利落,英挺非常,加上沈欢英俊的相貌,整个人简直帅的一塌糊涂。
挽着身边小鸟依人的柳嫣儿,两人有种说不出的般配,好似从画上走来的一样。
大堂众人见此情形,心中赞叹之余不禁生出了一股深深的嫉妒之情。
看着帅得一塌糊涂的沈欢,紫星紫月刚才还泪眼婆娑的小眼睛马上又星星顿冒,紫星拉了拉紫月的手,轻呼起来。
“姐姐,你看姑爷好帅哟,那衣服简直绝了,就像照着他身子打造的一样,好好看哟!”
身旁的紫月还没有开口,对面的上官若雪却一下子站了起来,白皙的玉手在桌上一拍,气道:
“帅什么帅,我看他这是骚包,不行,那柳嫣儿可以唱,他却不能唱,还说要开什么女人专场,要是多唱几次说不定他能把京城里的小姑娘小媳妇心儿都给偷了去,不行,他不能唱!”
见包厢中的众人目瞪口呆的望着自己,上官若雪脸色一红。
“怎么,我说错了吗?欢哥哥身负绝世之才,怎么可能去做这种娱人之事,我们又不是差那点小钱!”
紫月闻言暗自一笑。
“小姐,姑爷好像真的差那点钱,他身上一直就没有多少钱的!”
狠狠的瞪了一眼紫月,上官若雪大气。
“差也不行,我可不想欢哥哥无休止的往家里带女人回来!”
这句话上官若雪虽然把自己标榜成了沈欢的女人,但萧如冰却没有注意到这点,她也害怕沈欢这幅模样会引来更多女人的窥觑,于是把头一点,附和道:
“嗯,死小贼是不能多唱了,下来我得给他说说!”
不过现在沈欢已经在台上了,上官若雪和萧如冰心中再是不满,也不可能去把他拉下来,笑笑和紫星紫月对视了一眼,轻声道:
“紫月,公子帅是帅,可他和柳嫣儿手里拿的那根短棍是什么啊?”
紫星紫月齐齐摇头,“不知道!”
虽然紫星紫月不知道,但沈欢却知道。
呵呵,他此时另一只手里拿的就是一个用黑绸包着的‘话筒’,当然这并不是一只真正的话筒,而是沈欢见后世歌手唱歌都用话筒的,再说去ktv厅唱歌不也要用话筒。
于是他便想拿一截短棍来充当话筒,一来可以习惯性的混混手,二来也可以装装逼。
当然,他也想过制造一个真正的话筒来,只是这个任务实在是太困难了。
以此时的大燕朝来说,没有电子器件、没有电池,简直是要什么差什么,要做出一个真正的话筒来,那其中的艰难简直不敢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