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进来的少年出手极快,快到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剑就已经插入查猛的脖子,当他抽出那如铁片一般的长剑后,查猛的同伴才反应过来,可是少年的剑再次抽动。
按理说,少年如果要再杀人,应该杀距离查猛最近的那桌子人,可他却舍近求远,一剑刺向隔壁桌那四个奇装怪服的汉子。
少年的剑非常快,有如电光火石,又似晴天霹雳,那四个汉子刚有所防备,想要反击,长剑就刺穿了喉咙,不多不少,正好四下。
一旁观战的王忠也放下了酒壶,饶有兴趣的看着少年杀人。
少年的剑法简单直接,甚至可说是简陋,来来去去就是直刺再直刺,可经不住他速度快,快到眨眼间刺穿五个人的喉咙。
以王忠的见识,他看出少年的剑法以快取胜,当速度快到一定地步,就是天下间最可怕的剑法,杀人的剑法。
少年的快与东方不败不同,东方不败的快是如鬼魅,飘忽不定,看都看不清,让人难以捉摸。少年的快却如闪电,明明看到他出手,可刚想防御时就已经迟了,少年的剑已经刺进死穴。
同时王忠发现少年除了出剑快之外,还很聪明,他一进门就出其不意的杀死最强的查猛,然后再对付威胁最大的那四个怪人,很有策略。
那四个怪人看上去武功不高,可王忠知道他们各个都是用毒的高手,威胁不在那查猛之下,少年舍近求远,以雷霆手段先杀他们四人,剩下的自然不难对付。
少年杀死四人后,冷冷是扫过剩下三人,一个跛子,一个镖师样的人物,最后还有洪汉民。
跛子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不过并不是找少年报仇,而是一个箭步朝门口飞奔,他准备逃跑。
王忠也没想到跛子是个轻功高手,最起码轻功比王忠要好,一看就是从小经过刻苦锻炼的结果,似乎是为了弥补先天腿跛的缺憾而苦练轻功,几十年如一日的锻炼,让他一双残腿比之常人还要厉害。
可是不论跛子的轻功再高也比不了少年的剑快,铁片剑无情的刺穿跛子那唯一的好腿,剑尖轻颤,挑断了跛子的脚筋,让他无处可逃。
少年好像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般,长剑再动,从跛子的后心穿入,前胸穿出。
几个呼吸间,少年已经杀死六人,查猛一伙只剩下包括洪汉民的两个镖师,少年也是心狠手辣,出剑毫不留情,视人命如草芥。
少年杀死六人后,不再出手,洪汉民和另一个镖师早就吓破了胆,疯了一样跑出酒店,少年竟然没有赶尽杀绝,反而将剑尖对准了王忠。
“你是他们一伙的吗?”少年样子颇为俊美,可声音冰冷至极。
“我不认识他们。”王忠镇定的喝了一口酒,然后夹起一口菜吃掉。
菜是炒野菜,非常爽口,王忠吃的很满意,似乎酒肆满地的尸体根本影响不到他的胃口。
少年深深看了一眼王忠,然后收起了剑,转身准备走,少年人狠话不多,让王忠起了兴趣。
“你不杀我?”
少年没有回答王忠,慢慢走向酒肆门口,速度不快却很稳。
“你不怕我也是为了那东西而来。”王忠大口吃菜大口喝酒,也不知对谁说话。
少年前进的脚步停了一下,然后又继续向前,来到门口的时候,长剑一闪,柱子上就多了几个字。
字写完,少年就离开了,很快就又带着洪汉民回来,将之交给酒店老板看管,王忠一直看着少年忙活,直到离开也不管他。
王忠眼力很好,将少年刻在柱子上的字看的清清楚楚。
“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字下面还有一个箭头,方向正是那洪汉民的方向。
王忠知道,少年那几个字不是留给他的,所以他相信这小小的酒肆还会有人来。
果然,半盏茶后,酒肆就来了一人,一个四十多岁,身穿貂裘的中年男人,眼角颇为沧桑,一身酒气,外表看上去像个书生,又像个酒鬼。
中年男人一见到满地的尸体就是一愣,然后看到王忠在满地尸体的酒肆中,怡然自若的喝酒吃菜,又是一愣。
“这些人是你杀的?”中年人语气中带着不确定。
王忠努努嘴,指了指柱子上的字,中年人这才发现少年留下的话。
“原来如此!”中年人看到字后苦笑一声,然后找到看押洪汉民的酒店老板。
王忠发现中年人认识酒店老板,似乎以前光顾过酒肆,可惜酒店老板认不出中年人,好在少年离开时交代过老板,会有一位“李探花”来酒肆,老板只要将洪汉民交给他就好。
中年人就是李探花。
王忠听到李探花三个字,大概也就猜到自己来到什么样的世界。
多情剑客无情剑,风云第一刀,古大师的经典武侠小说,王忠小时候也看过,剧情还记得一点,不过已经不太清晰,但是有一句话他还是记得非常清楚的。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王忠放下酒杯,对那中年人问道。
中年人压着洪汉民走到王忠面前,笑着回道:“阁下认识李某?”
“百晓生排兵器谱,小李飞刀位列第三,李寻欢之名,王某自然听过!”王忠笑了笑道。
“阁下姓王,可恕在下眼拙,实在记不得武林中有什么高手姓王的?”
“不记得很正常,王某从未踏足江湖,自然不会有名气。”王忠道。
李寻欢笑道:“王兄若要踏足江湖,江湖恐怕要天翻地覆!”
“王兄也是为了那金丝甲而来?”
王忠扫了一眼洪汉民,他依稀记得“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就穿在此人身上,不过他对宝物没什么兴趣,反而对“天下第一刀”感兴趣。
“金丝甲算什么东西,王某倒是很想见识一下小李飞刀的风采!”王忠眼中迸射出非凡战意。
李寻欢点中洪汉民的穴道,防止他逃走,然后随手一扔将之抛到墙边,一百多斤的大活人在李寻欢手上比羽毛重不了多少。
“咳咳咳!”李寻欢突然咳嗽一声,接着就咳的停不下来,让王忠眉头一皱。
“你有病?”王忠皱眉道。
“区区肺痨,不足挂齿,喝点酒就好。”说完李寻欢竟然拿起王忠面前的酒壶,仰天喝了一大口。
王忠等他喝完后,才摇头道:“你真是个酒鬼,咳成这样还喝酒,不怕死吗?”
“生又何欢死有何惧!”李寻欢洒脱道:“没有酒,我李寻欢才生不如死!”
“好个李寻欢,当浮一大白。”王忠拿起酒杯也喝了一口酒,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转眼消失不见。
按理说,少年如果要再杀人,应该杀距离查猛最近的那桌子人,可他却舍近求远,一剑刺向隔壁桌那四个奇装怪服的汉子。
少年的剑非常快,有如电光火石,又似晴天霹雳,那四个汉子刚有所防备,想要反击,长剑就刺穿了喉咙,不多不少,正好四下。
一旁观战的王忠也放下了酒壶,饶有兴趣的看着少年杀人。
少年的剑法简单直接,甚至可说是简陋,来来去去就是直刺再直刺,可经不住他速度快,快到眨眼间刺穿五个人的喉咙。
以王忠的见识,他看出少年的剑法以快取胜,当速度快到一定地步,就是天下间最可怕的剑法,杀人的剑法。
少年的快与东方不败不同,东方不败的快是如鬼魅,飘忽不定,看都看不清,让人难以捉摸。少年的快却如闪电,明明看到他出手,可刚想防御时就已经迟了,少年的剑已经刺进死穴。
同时王忠发现少年除了出剑快之外,还很聪明,他一进门就出其不意的杀死最强的查猛,然后再对付威胁最大的那四个怪人,很有策略。
那四个怪人看上去武功不高,可王忠知道他们各个都是用毒的高手,威胁不在那查猛之下,少年舍近求远,以雷霆手段先杀他们四人,剩下的自然不难对付。
少年杀死四人后,冷冷是扫过剩下三人,一个跛子,一个镖师样的人物,最后还有洪汉民。
跛子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不过并不是找少年报仇,而是一个箭步朝门口飞奔,他准备逃跑。
王忠也没想到跛子是个轻功高手,最起码轻功比王忠要好,一看就是从小经过刻苦锻炼的结果,似乎是为了弥补先天腿跛的缺憾而苦练轻功,几十年如一日的锻炼,让他一双残腿比之常人还要厉害。
可是不论跛子的轻功再高也比不了少年的剑快,铁片剑无情的刺穿跛子那唯一的好腿,剑尖轻颤,挑断了跛子的脚筋,让他无处可逃。
少年好像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般,长剑再动,从跛子的后心穿入,前胸穿出。
几个呼吸间,少年已经杀死六人,查猛一伙只剩下包括洪汉民的两个镖师,少年也是心狠手辣,出剑毫不留情,视人命如草芥。
少年杀死六人后,不再出手,洪汉民和另一个镖师早就吓破了胆,疯了一样跑出酒店,少年竟然没有赶尽杀绝,反而将剑尖对准了王忠。
“你是他们一伙的吗?”少年样子颇为俊美,可声音冰冷至极。
“我不认识他们。”王忠镇定的喝了一口酒,然后夹起一口菜吃掉。
菜是炒野菜,非常爽口,王忠吃的很满意,似乎酒肆满地的尸体根本影响不到他的胃口。
少年深深看了一眼王忠,然后收起了剑,转身准备走,少年人狠话不多,让王忠起了兴趣。
“你不杀我?”
少年没有回答王忠,慢慢走向酒肆门口,速度不快却很稳。
“你不怕我也是为了那东西而来。”王忠大口吃菜大口喝酒,也不知对谁说话。
少年前进的脚步停了一下,然后又继续向前,来到门口的时候,长剑一闪,柱子上就多了几个字。
字写完,少年就离开了,很快就又带着洪汉民回来,将之交给酒店老板看管,王忠一直看着少年忙活,直到离开也不管他。
王忠眼力很好,将少年刻在柱子上的字看的清清楚楚。
“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字下面还有一个箭头,方向正是那洪汉民的方向。
王忠知道,少年那几个字不是留给他的,所以他相信这小小的酒肆还会有人来。
果然,半盏茶后,酒肆就来了一人,一个四十多岁,身穿貂裘的中年男人,眼角颇为沧桑,一身酒气,外表看上去像个书生,又像个酒鬼。
中年男人一见到满地的尸体就是一愣,然后看到王忠在满地尸体的酒肆中,怡然自若的喝酒吃菜,又是一愣。
“这些人是你杀的?”中年人语气中带着不确定。
王忠努努嘴,指了指柱子上的字,中年人这才发现少年留下的话。
“原来如此!”中年人看到字后苦笑一声,然后找到看押洪汉民的酒店老板。
王忠发现中年人认识酒店老板,似乎以前光顾过酒肆,可惜酒店老板认不出中年人,好在少年离开时交代过老板,会有一位“李探花”来酒肆,老板只要将洪汉民交给他就好。
中年人就是李探花。
王忠听到李探花三个字,大概也就猜到自己来到什么样的世界。
多情剑客无情剑,风云第一刀,古大师的经典武侠小说,王忠小时候也看过,剧情还记得一点,不过已经不太清晰,但是有一句话他还是记得非常清楚的。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王忠放下酒杯,对那中年人问道。
中年人压着洪汉民走到王忠面前,笑着回道:“阁下认识李某?”
“百晓生排兵器谱,小李飞刀位列第三,李寻欢之名,王某自然听过!”王忠笑了笑道。
“阁下姓王,可恕在下眼拙,实在记不得武林中有什么高手姓王的?”
“不记得很正常,王某从未踏足江湖,自然不会有名气。”王忠道。
李寻欢笑道:“王兄若要踏足江湖,江湖恐怕要天翻地覆!”
“王兄也是为了那金丝甲而来?”
王忠扫了一眼洪汉民,他依稀记得“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就穿在此人身上,不过他对宝物没什么兴趣,反而对“天下第一刀”感兴趣。
“金丝甲算什么东西,王某倒是很想见识一下小李飞刀的风采!”王忠眼中迸射出非凡战意。
李寻欢点中洪汉民的穴道,防止他逃走,然后随手一扔将之抛到墙边,一百多斤的大活人在李寻欢手上比羽毛重不了多少。
“咳咳咳!”李寻欢突然咳嗽一声,接着就咳的停不下来,让王忠眉头一皱。
“你有病?”王忠皱眉道。
“区区肺痨,不足挂齿,喝点酒就好。”说完李寻欢竟然拿起王忠面前的酒壶,仰天喝了一大口。
王忠等他喝完后,才摇头道:“你真是个酒鬼,咳成这样还喝酒,不怕死吗?”
“生又何欢死有何惧!”李寻欢洒脱道:“没有酒,我李寻欢才生不如死!”
“好个李寻欢,当浮一大白。”王忠拿起酒杯也喝了一口酒,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转眼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