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胡汉三有些赌气地应着,没再继续说话。
云诗便放下了手中的碗,继续说话了:“我来找你,并不是要你做什么,只是证明一下,我来找你了。”
胡汉三露出一脸焦愁的样子,他是个生意人,和很多种客户打过交道,只有阵修这种人是他最不喜欢的客户,因为这种人说话总是拐弯抹角的,光听着就要七猜八猜,折磨死人了。他简直想不通墨之妄怎么会娶个阵修当媳妇,而且还是阵修中最“阵修”的那一个。
他现在性子已经被磨得差不多了,便说话很直接:“云……”刚一开口,他就顿了一下,知道现在他们是在大街上,不能用太符合身份的称呼,于是立刻改口,“……嫂子,有什么话就直说吧,胖子我绝不会推脱!”
“我知道胡老板对外子的情义,所以这件事你不必插手,你只需要做一件事,”云诗不紧不慢地说,“就是等。”
云诗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可是又把胡汉三给郁闷死了。
却在这时,从街角处跑过来一个小孩子。这孩子约莫六七岁的的样子,粉嘟嘟的,看上去十分可爱,正舔着一个糖葫芦。寻常人看见这么个孩子跑过来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先捏捏这娃的小脸,但是现在坐在这里的云诗和胡汉三可不是什么寻常人,胡汉三的第一反应是警觉。
活了这么久,他知道,没有任何事情会是巧合的,不管这个事情表现得是多么的巧合。所以在这么一个大清早,怎么会有个小屁孩无缘无故的就跑到他们的面前?只是他没有动,因为云诗也没有动,甚至云诗都没有把目光分到这个小孩子的身上,好像云诗就看不见这个孩子似的。
这孩子跑到了云诗和胡汉三所坐的桌子的身前,一边吃着冰糖葫芦一边发呆,见这两个大人好半天没有动静,他这才从自己的衣服里掏出来了一张布绢,说:“给。”
胡汉三看着这孩子放到桌子上的布绢,眼中警惕性更高了,他没有伸手去拿布绢,而是问向了这个孩子:“是谁让你把这个东西拿过来的?”
他说话是带着微笑的,胖子,尤其是慈眉善目的胖子,在眯起眼睛笑的时候总会给人一种憨态可掬的感觉,让人放下心中的戒心。
所以这个孩子虽然是第一次见胡汉三,却也不怕生,立刻就奶声奶气地说:“一个大哥哥,他给了我冰糖葫芦,说是我把这东西送到这里,你们会再给我一串冰糖葫芦。”
这话说着看上去似乎只是一个普通人啊,胡汉三在心中琢磨着,抬眼看向了云诗,然后他就看见云诗的目光是落到了那张布绢上。
胡汉三正在等云诗发话,却见云诗突然就将这布绢收了起来,同时站起了身。
“云……嫂子,你要去哪里?!”胡汉三也一下子站了起来。
云诗当然是没有回答胡汉三的话,只是在转身的同时淡淡地说:“胡老板,现在你还有第二件事了,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个孩子送到大祭司那里,说不定还有的救。”
“什么?”胡汉三万分惊讶,因为他看见这个孩子还是面色红润、一副蠢萌蠢萌的样子,怎么听云诗这话,这孩子马上就要死了呢?他的心中表示怀疑。
然而就在云诗迈步离开时,这桌旁的小孩突然就脸色铁青,直接就向旁载倒了下去,胡汉三赶紧是伸手去接,再一探鼻息,这孩子就已经是气若游丝了。胡汉三立刻就看向了小孩子手中脱手落到了地上的冰糖葫芦,他可不相信有什么急症会让人突然如此的,这种情况只能是人为的,联想到之前孩子说的话,是个有脑子的人都知道是这串冰糖葫芦有问题了。
而当他再次抬首时,便已经看不见云诗了。他立刻望向了喵球的方向,那只猫也已经不在了。
他知道云诗这是故意要摆脱他,现在他去追云诗也没有任何的意义。于是胡汉三就只能选择听云诗的话,赶紧是捡起了地上的冰糖葫芦,抱起这小孩就往教廷那边跑去。让这小孩子送信的人摆明是要杀人灭口,不让他们继续追问下去。而云诗刚才什么都没有做,却已经是用了法阵护住了这孩子的心脉,他只能期望这孩子能够抢救回来了。
而另一边,云诗已经离开了五溪,她顺手就燃了刚才从小孩子那里得到的布绢。再此之前,她已经将这张布绢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番,这张布绢平平凡凡,并没有任何的异样,除了用粗糙的绣技绣了几个字外,这张纸条没有任何问题,而这上面绣的字便是:“五溪往东五百米,恭候光临。”
没有落款,也没有点名道姓。但是云诗知道,这是必须赴的一场约定。因为这个地点,便是墨之妄失踪的那个地点。
她轻轻一扬手,喵球便从旁边的树梢上蹿到了地上,不用云诗指挥便变成了一匹马的大小。然后云诗变坐的开喵球的身上,往东一指,喵球便带着她往那边蹿了出去。
以现在喵球的速度,跑到千里之外也不过是一两个小时的路程,何况是区区五百米。所以很快的,云诗便来到了布绢所指的地方,来到了一片桂花林。
这片桂花林现在已经是彻底枯败了。因为被“回春法阵”调动起来的活力,不过是绽放片刻就会彻底消失,而提前消耗了生机的这些桂花树,它们的结局便是彻底的死亡。如果运气好,可能会有点种子重新在这片土地上生长起来,但是这便已经是十几年以后的事了。
现在,这一片的林区便是充满着一种诡异的衰败迹象。
云诗没有骑着喵球走入这片林子里,而是自己徒步前行。而她所走的每一步,便是重现生机。枯草在此间褪去,新生的秧苗重新冒出了曹丛,逝去的生机们正在被快速地召回。有了生机,这林间的腐败瘴气便也跟着退去了。
(本章完)
云诗便放下了手中的碗,继续说话了:“我来找你,并不是要你做什么,只是证明一下,我来找你了。”
胡汉三露出一脸焦愁的样子,他是个生意人,和很多种客户打过交道,只有阵修这种人是他最不喜欢的客户,因为这种人说话总是拐弯抹角的,光听着就要七猜八猜,折磨死人了。他简直想不通墨之妄怎么会娶个阵修当媳妇,而且还是阵修中最“阵修”的那一个。
他现在性子已经被磨得差不多了,便说话很直接:“云……”刚一开口,他就顿了一下,知道现在他们是在大街上,不能用太符合身份的称呼,于是立刻改口,“……嫂子,有什么话就直说吧,胖子我绝不会推脱!”
“我知道胡老板对外子的情义,所以这件事你不必插手,你只需要做一件事,”云诗不紧不慢地说,“就是等。”
云诗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可是又把胡汉三给郁闷死了。
却在这时,从街角处跑过来一个小孩子。这孩子约莫六七岁的的样子,粉嘟嘟的,看上去十分可爱,正舔着一个糖葫芦。寻常人看见这么个孩子跑过来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先捏捏这娃的小脸,但是现在坐在这里的云诗和胡汉三可不是什么寻常人,胡汉三的第一反应是警觉。
活了这么久,他知道,没有任何事情会是巧合的,不管这个事情表现得是多么的巧合。所以在这么一个大清早,怎么会有个小屁孩无缘无故的就跑到他们的面前?只是他没有动,因为云诗也没有动,甚至云诗都没有把目光分到这个小孩子的身上,好像云诗就看不见这个孩子似的。
这孩子跑到了云诗和胡汉三所坐的桌子的身前,一边吃着冰糖葫芦一边发呆,见这两个大人好半天没有动静,他这才从自己的衣服里掏出来了一张布绢,说:“给。”
胡汉三看着这孩子放到桌子上的布绢,眼中警惕性更高了,他没有伸手去拿布绢,而是问向了这个孩子:“是谁让你把这个东西拿过来的?”
他说话是带着微笑的,胖子,尤其是慈眉善目的胖子,在眯起眼睛笑的时候总会给人一种憨态可掬的感觉,让人放下心中的戒心。
所以这个孩子虽然是第一次见胡汉三,却也不怕生,立刻就奶声奶气地说:“一个大哥哥,他给了我冰糖葫芦,说是我把这东西送到这里,你们会再给我一串冰糖葫芦。”
这话说着看上去似乎只是一个普通人啊,胡汉三在心中琢磨着,抬眼看向了云诗,然后他就看见云诗的目光是落到了那张布绢上。
胡汉三正在等云诗发话,却见云诗突然就将这布绢收了起来,同时站起了身。
“云……嫂子,你要去哪里?!”胡汉三也一下子站了起来。
云诗当然是没有回答胡汉三的话,只是在转身的同时淡淡地说:“胡老板,现在你还有第二件事了,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个孩子送到大祭司那里,说不定还有的救。”
“什么?”胡汉三万分惊讶,因为他看见这个孩子还是面色红润、一副蠢萌蠢萌的样子,怎么听云诗这话,这孩子马上就要死了呢?他的心中表示怀疑。
然而就在云诗迈步离开时,这桌旁的小孩突然就脸色铁青,直接就向旁载倒了下去,胡汉三赶紧是伸手去接,再一探鼻息,这孩子就已经是气若游丝了。胡汉三立刻就看向了小孩子手中脱手落到了地上的冰糖葫芦,他可不相信有什么急症会让人突然如此的,这种情况只能是人为的,联想到之前孩子说的话,是个有脑子的人都知道是这串冰糖葫芦有问题了。
而当他再次抬首时,便已经看不见云诗了。他立刻望向了喵球的方向,那只猫也已经不在了。
他知道云诗这是故意要摆脱他,现在他去追云诗也没有任何的意义。于是胡汉三就只能选择听云诗的话,赶紧是捡起了地上的冰糖葫芦,抱起这小孩就往教廷那边跑去。让这小孩子送信的人摆明是要杀人灭口,不让他们继续追问下去。而云诗刚才什么都没有做,却已经是用了法阵护住了这孩子的心脉,他只能期望这孩子能够抢救回来了。
而另一边,云诗已经离开了五溪,她顺手就燃了刚才从小孩子那里得到的布绢。再此之前,她已经将这张布绢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番,这张布绢平平凡凡,并没有任何的异样,除了用粗糙的绣技绣了几个字外,这张纸条没有任何问题,而这上面绣的字便是:“五溪往东五百米,恭候光临。”
没有落款,也没有点名道姓。但是云诗知道,这是必须赴的一场约定。因为这个地点,便是墨之妄失踪的那个地点。
她轻轻一扬手,喵球便从旁边的树梢上蹿到了地上,不用云诗指挥便变成了一匹马的大小。然后云诗变坐的开喵球的身上,往东一指,喵球便带着她往那边蹿了出去。
以现在喵球的速度,跑到千里之外也不过是一两个小时的路程,何况是区区五百米。所以很快的,云诗便来到了布绢所指的地方,来到了一片桂花林。
这片桂花林现在已经是彻底枯败了。因为被“回春法阵”调动起来的活力,不过是绽放片刻就会彻底消失,而提前消耗了生机的这些桂花树,它们的结局便是彻底的死亡。如果运气好,可能会有点种子重新在这片土地上生长起来,但是这便已经是十几年以后的事了。
现在,这一片的林区便是充满着一种诡异的衰败迹象。
云诗没有骑着喵球走入这片林子里,而是自己徒步前行。而她所走的每一步,便是重现生机。枯草在此间褪去,新生的秧苗重新冒出了曹丛,逝去的生机们正在被快速地召回。有了生机,这林间的腐败瘴气便也跟着退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