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作者:浮云素
分卷阅读83
起来道:“独孤一鹤不在客栈?”
他心头忽然涌上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接下来,西门吹雪成功将他的预感变成真的,他道:“他不仅不在客栈,也不在客栈周围。”
陆小凤几乎是绝望地说道:“那他在哪里?”
西门吹雪沉默一下道:“不知。”
他眼看着陆小凤眼中几乎没有光了,又忽然开口道:“但客栈附近的树林子里却有打斗的痕迹。”
那痕迹颇为古怪,就算是西门吹雪看了也不能判断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陆小凤听见西门吹雪这句话,却又突然活了过来道:“有线索就好,快带我去看看!”
他还真不相信,这些大人物小人物竟然在同一时间失踪了。
就算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人给找出来!
公孙兰被宫九拘着。
给她请最好的大夫,用最精贵的要,衣食住行无一不奢华。
其精心饲养程度,甚至能比得上九公子精心饲养沙曼的程度。
但公孙兰和沙曼一样,又不一样,饲养沙曼,是为了满足九公子病态的欲望,而饲养公孙兰,则是为了满足九公子病态的好奇心。
不管怎么样,他的心理都是不正常的。
九公子决定亲自去看看公孙兰,哪怕精心饲养的是一头猪,以九公子的个性,指不定还要去看看杀猪的模样,因为那头猪和其他的猪不一样,它是九公子亲自饲养的。
这已是个很好的理由。
九公子,能将一切不可能化为可能。
宫九发话下属怎敢不从,为了防止身后这位祖宗走错路,很是恭敬地带着对方走。
他们也来到一处地牢。
这年头就好像时髦建地牢似的,无论是叶城主还是小皇帝都建了那玩意儿,宫九也是,只不多他的地牢很高级,很华美,就好像嫔妃所住的宫殿。
公孙兰就在里面。
她过得很好,一点也不像个囚徒,反而像一位公主,有仆人照顾她的日常起居,吃穿用度无一不精细,穿的衣服是最精美的丝绸所做,手划过表面摸不到一个线头,每天来给她看病的大夫,无一不是杏林圣手,连一般的公主都不能见到。
九公子所看见的,就是这样一个伤好了大半,衣着华美,面色红润却眼神混沌的公孙兰。
与其说是混沌不如说是茫然,就像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婴儿,懵懵懂懂,颇有些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意味。
这种眼神出现在小孩子脸上没有问题,但如果是大人,就要好好掂量掂量了,至于狠辣而狡猾多端的公孙兰,就更不可能了。
她的每一个身份都聪明且狡诈,这可不是一个懵懂的人可以做到的。
但宫九看见她却很满意,这男人龟毛而且性格多变,但无论他当时的心情如何,都不会让别人好过,能让他满意,这实在是很难得的一件事。
九公子以其锐利的眼神扫过公孙兰,对下属淡淡道:“不错。”
他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下属却从心头涌起一阵狂喜,只要是跟了九公子一段时间的老人,都知道让他说出不错两个字有多么艰难。
这几乎就是至高的赞扬。
但他却不敢将心中的喜悦表达出来,因为九公子并不是很能见的得别人高兴,他看别人笑,心中或许会想要那个人死,又或者他见人不想活下去,反而会萌生帮助对方的渴望。
别试图去猜想九公子准备干什么,在他面前,千万别把自己当做是一个活人。
否则,公孙兰就是下场。
她傻了,就像是一个婴儿,什么都不会做。
但她似乎又很聪明,因为她成了九公子忠心耿耿的下属,无论宫九希望她做什么,她都会去做。
没有自我意识,只有在完成了宫九的任务之后,才有恢复神智的机会。
多么令人不寒而栗的一种功夫,没人知道神秘莫测的九公子从哪里学到这样一种功夫。
这世上还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吗。或许没有。
下属越发地诚惶诚恐,因为他知道,公孙兰是一个多么厉害的人物,这世界上的女子,很少有比她武功更高,人更聪明的。
谁都不知道九公子的情报时从哪里来的,下属只知道,这女人剑上的功夫,说不定不比白云城主,不比西门吹雪差。
否则,九公子也不会选定她来试探白云城主。
但不管她曾经有多强,现在还不是成了九公子手心里的蚂蚱,连腿都给拔了。
下属忽然听九公子又道:“她的伤好了大半?”
他之前已经问过一遍,第二遍问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可是件稀罕事,因为九公子很少将一个问题问上两遍。
他似乎很重视公孙兰。
下属道:“是。”
九公子道:“好。”
他道:“让公孙兰去找叶城主。”
他又道:“我会跟在公孙兰后面。”
宫九当然要跟着,他让公孙兰出去,不就是为了见到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吗?
要是叶孤城使出了他梦寐以求想要见到第二次的剑招,他却不在,岂不是得不偿失?
一抹雪白在黑夜之中飘过。
衣服很白,人的皮肤也很白,远远看去,在天幕的映衬下,竟然不似凡人。
微风吹过,扬起雪白的衣角,若不是凡人,还会是什么?
是仙人,是天上的仙人。
没有哪一刻,能让叶城主比现在更像一把剑,剑化作的仙。
他的衣服时白的,白得炫目,好像雪白的刃。
他的脸也是白的,带有海外精铁特有的冷与硬,远看,似乎还有金属的光泽。
叶孤城:呵。
你脸青白也会有金属光泽啊!
朗月跟在叶孤城身后,她也是一袭白衣,但更像鬼,更像幽灵,半夜,荒野中出现一个一身白衣的美人,很少有人会将其想成是普通的路过人,无论在什么时代,志怪都是生活中的调剂品。
若有不识二人面貌的平民看见,恍惚间定然是以为有仙人路过。
只有他们两人在荒野上穿梭,独孤一鹤还被关在笼子里,能让霍休感到自信的海外玄铁自然不是什么简简单单就能弄破的玩意儿,叶孤城的剑是比其更坚硬不错,但以名剑为斧砍断牢笼,就算是独孤一鹤被救出来也少不得要骂上一句暴殄天物。
更何况叶孤城与他非亲非故,能够救他一命已是大恩,怎能奢求更多?
朗月留下了信号,让白云城的人来解决,只要她想,便能找出十种八种方法联系人。
就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他们不能解决的。
江湖道义,送佛送到西,无论是叶孤城还是朗月心里都如同明镜似的,知道要和谁打好关系,要离谁远一点,眼下既然他们已经救了独孤一鹤一命,便不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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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道:“独孤一鹤不在客栈?”
他心头忽然涌上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接下来,西门吹雪成功将他的预感变成真的,他道:“他不仅不在客栈,也不在客栈周围。”
陆小凤几乎是绝望地说道:“那他在哪里?”
西门吹雪沉默一下道:“不知。”
他眼看着陆小凤眼中几乎没有光了,又忽然开口道:“但客栈附近的树林子里却有打斗的痕迹。”
那痕迹颇为古怪,就算是西门吹雪看了也不能判断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陆小凤听见西门吹雪这句话,却又突然活了过来道:“有线索就好,快带我去看看!”
他还真不相信,这些大人物小人物竟然在同一时间失踪了。
就算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人给找出来!
公孙兰被宫九拘着。
给她请最好的大夫,用最精贵的要,衣食住行无一不奢华。
其精心饲养程度,甚至能比得上九公子精心饲养沙曼的程度。
但公孙兰和沙曼一样,又不一样,饲养沙曼,是为了满足九公子病态的欲望,而饲养公孙兰,则是为了满足九公子病态的好奇心。
不管怎么样,他的心理都是不正常的。
九公子决定亲自去看看公孙兰,哪怕精心饲养的是一头猪,以九公子的个性,指不定还要去看看杀猪的模样,因为那头猪和其他的猪不一样,它是九公子亲自饲养的。
这已是个很好的理由。
九公子,能将一切不可能化为可能。
宫九发话下属怎敢不从,为了防止身后这位祖宗走错路,很是恭敬地带着对方走。
他们也来到一处地牢。
这年头就好像时髦建地牢似的,无论是叶城主还是小皇帝都建了那玩意儿,宫九也是,只不多他的地牢很高级,很华美,就好像嫔妃所住的宫殿。
公孙兰就在里面。
她过得很好,一点也不像个囚徒,反而像一位公主,有仆人照顾她的日常起居,吃穿用度无一不精细,穿的衣服是最精美的丝绸所做,手划过表面摸不到一个线头,每天来给她看病的大夫,无一不是杏林圣手,连一般的公主都不能见到。
九公子所看见的,就是这样一个伤好了大半,衣着华美,面色红润却眼神混沌的公孙兰。
与其说是混沌不如说是茫然,就像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婴儿,懵懵懂懂,颇有些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意味。
这种眼神出现在小孩子脸上没有问题,但如果是大人,就要好好掂量掂量了,至于狠辣而狡猾多端的公孙兰,就更不可能了。
她的每一个身份都聪明且狡诈,这可不是一个懵懂的人可以做到的。
但宫九看见她却很满意,这男人龟毛而且性格多变,但无论他当时的心情如何,都不会让别人好过,能让他满意,这实在是很难得的一件事。
九公子以其锐利的眼神扫过公孙兰,对下属淡淡道:“不错。”
他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下属却从心头涌起一阵狂喜,只要是跟了九公子一段时间的老人,都知道让他说出不错两个字有多么艰难。
这几乎就是至高的赞扬。
但他却不敢将心中的喜悦表达出来,因为九公子并不是很能见的得别人高兴,他看别人笑,心中或许会想要那个人死,又或者他见人不想活下去,反而会萌生帮助对方的渴望。
别试图去猜想九公子准备干什么,在他面前,千万别把自己当做是一个活人。
否则,公孙兰就是下场。
她傻了,就像是一个婴儿,什么都不会做。
但她似乎又很聪明,因为她成了九公子忠心耿耿的下属,无论宫九希望她做什么,她都会去做。
没有自我意识,只有在完成了宫九的任务之后,才有恢复神智的机会。
多么令人不寒而栗的一种功夫,没人知道神秘莫测的九公子从哪里学到这样一种功夫。
这世上还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吗。或许没有。
下属越发地诚惶诚恐,因为他知道,公孙兰是一个多么厉害的人物,这世界上的女子,很少有比她武功更高,人更聪明的。
谁都不知道九公子的情报时从哪里来的,下属只知道,这女人剑上的功夫,说不定不比白云城主,不比西门吹雪差。
否则,九公子也不会选定她来试探白云城主。
但不管她曾经有多强,现在还不是成了九公子手心里的蚂蚱,连腿都给拔了。
下属忽然听九公子又道:“她的伤好了大半?”
他之前已经问过一遍,第二遍问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可是件稀罕事,因为九公子很少将一个问题问上两遍。
他似乎很重视公孙兰。
下属道:“是。”
九公子道:“好。”
他道:“让公孙兰去找叶城主。”
他又道:“我会跟在公孙兰后面。”
宫九当然要跟着,他让公孙兰出去,不就是为了见到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吗?
要是叶孤城使出了他梦寐以求想要见到第二次的剑招,他却不在,岂不是得不偿失?
一抹雪白在黑夜之中飘过。
衣服很白,人的皮肤也很白,远远看去,在天幕的映衬下,竟然不似凡人。
微风吹过,扬起雪白的衣角,若不是凡人,还会是什么?
是仙人,是天上的仙人。
没有哪一刻,能让叶城主比现在更像一把剑,剑化作的仙。
他的衣服时白的,白得炫目,好像雪白的刃。
他的脸也是白的,带有海外精铁特有的冷与硬,远看,似乎还有金属的光泽。
叶孤城:呵。
你脸青白也会有金属光泽啊!
朗月跟在叶孤城身后,她也是一袭白衣,但更像鬼,更像幽灵,半夜,荒野中出现一个一身白衣的美人,很少有人会将其想成是普通的路过人,无论在什么时代,志怪都是生活中的调剂品。
若有不识二人面貌的平民看见,恍惚间定然是以为有仙人路过。
只有他们两人在荒野上穿梭,独孤一鹤还被关在笼子里,能让霍休感到自信的海外玄铁自然不是什么简简单单就能弄破的玩意儿,叶孤城的剑是比其更坚硬不错,但以名剑为斧砍断牢笼,就算是独孤一鹤被救出来也少不得要骂上一句暴殄天物。
更何况叶孤城与他非亲非故,能够救他一命已是大恩,怎能奢求更多?
朗月留下了信号,让白云城的人来解决,只要她想,便能找出十种八种方法联系人。
就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他们不能解决的。
江湖道义,送佛送到西,无论是叶孤城还是朗月心里都如同明镜似的,知道要和谁打好关系,要离谁远一点,眼下既然他们已经救了独孤一鹤一命,便不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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