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下酒液后,霍不凡没有立刻发表评价,而是拿起瓶子微微倾斜观察了一下,这才道:色泽和口感都很均衡,不过这也说明了没有什么特点。水状体与酒体结合部没有蓝、红、琥珀这些判断年份的颜色,而是泛起了淡淡的橘红色,说明已经酒质受损。所以,这款酒应该是密封或者存放环境不对,导致酒质下降,建议尽快喝完。不要再存放了。
    听到他说的话,潘思米立刻拿起酒瓶,尝试着倾斜观察。
    霍不凡在一旁指点道:要倾斜四十五度,看到酒液与杯壁结合部的那层水状体了吗?它越宽则表明酒精度越高,而水状体与酒体结合部能出现不同的颜色,显示出酒的酒龄。蓝色和淡紫色为三到五年酒龄。红砖色为五到六年。琥珀色为八到十年。
    有了霍不凡的提醒,潘思米果然看到了那淡淡的橘红色,按照霍不凡的说法,这代表酒质受损。
    她握着酒瓶的手微微发紧,一肚子的怒气。
    这瓶酒。是她回国前特意找了一家上等酒庄买的,根据卖家所说,品质极高。如果运回国内售卖,起码三四万起步。
    现在看来,什么狗屁品质极高!
    酒质受损。说明瓶体密封的不够好,不管酒液好不好,一旦密封出了问题,什么都白搭。
    那个混蛋!潘思米嘀咕道。
    她没有怀疑霍不凡是不是在吹牛,因为这些知识都太专业了,普通人根本接触不到。就算你想吹,也根本想不出怎么吹。
    霍不凡没听清她的什么,问:你说什么?
    没什么。潘思米把酒瓶放下,道:既然不能存放,那就快点喝完吧,省的酒质越来越差。来,庆你的专业!
    我倒算不上专业,之前认识一位品酒师,看一眼,闻一闻,就知道这酒是哪家酒庄产的。和他比,我只是死记硬背的书呆子罢了。霍不凡谦虚的说道。
    如果每个男人都是像你一样的书呆子,那我觉得,全世界最受欢迎的可能就是你这种男人了。潘思米和他碰了碰杯子,叹气道:可惜我的好闺蜜已经嫁给你了,不然的话,真想和她争一争呢。
    这种容易引起歧义的话题,霍不凡通常都不会搭茬,举杯示意后,喝了一口酒。
    对了。你之前是在哪上的大学?潘思米随口问道。
    想要让一个人犯错,有两种方法。
    要么把他捧的很高,让他得意忘形,自以为是。
    要么和他关系拉的很近,引诱他做一些和陌生人不敢做的事情。
    潘思米选择的是第二种方式,因为她和宁雪晴是大学同学,这些话题聊起来更接地气,也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然而,她这个问题问出去后,霍不凡却是一愣。
    因为当他想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却感觉脑袋发胀,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无论他怎么回想,都记不起自己在哪上的大学。
    不,不光是上大学,如果再继续往前回想,仍然是一片空白。而且想的越多,脑袋就越觉得难受。
    这让霍不凡有些迷茫,为什么想不起来了?
    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从重生开始,竟然从来没有思考过之前的事情。
    好像所有的注意力和心思,都放在了宁雪晴身上。
    唯一能记清楚的,就是和宁雪晴在医院认识,然后相恋,最后结婚。
    再之前呢?
    别说在哪上大学了。就连家里人是谁,他都不知道。
    自己是孤儿出身这个讯息,还是听宁雪晴说的,究竟是不是个孤儿,或者说父母怎么去世的,同样记不得。
    至于亲戚朋友,那就更是连个影子都看不着。
    即便自己是个书呆子,即便自己是个孤儿,可是也不该把以前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吧。
    潘思米看出他的异样神情,便问:你怎么了?问你在哪上大学而已,干嘛一副吃了苍蝇的样子。
    霍不凡抬头看她,过了几秒钟,然后问:如果我说自己记不得了,你信吗?
    你不想说就算了,干嘛用这么蹩脚的理由啊,你觉得我信不信?潘思米没好气的道。
    我自己也不信。霍不凡端起酒杯,再次喝了一口。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对李书恒好像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丧失记忆,他重生后能记得和宁雪晴相识相恋的过程,怎么会记不得再往前的事情呢?
    倘若是个普通人。也许会认为这是重生的后遗症。
    就像一个人出了车祸,患上选择性遗忘症一样。
    但霍不凡不是普通人,他来自于一个顶尖财阀家族,更是这个家族站在最高峰的人!
    如此人物,从来不会小看任何事情。
    努力回忆着自己记忆的起点。霍不凡只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宁雪晴的时候,还躺在病床上。
    那时候,宁雪晴正拿着棉签帮他湿润嘴唇,犹记得当初第一印象,便是遇到了真正的天使。
    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温柔。
    为什么躺在病床上?得了什么病?
    这些都没有答案,更想不起来。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是宁雪晴帮他湿润嘴唇?这说明两人在更早之前就认识了,可怎么认识的。却一无所知。
    霍不凡再次抿了第三口酒,这件事的背后,似乎有些不寻常。也许,自己应该回去问问宁雪晴,当初发生了什么。
    喂,说好一起喝酒聊天的,你自己在这喝个没完是怎么回事啊!潘思米说着,拿起酒瓶又给霍不凡倒了将近满杯,道:既然这么喜欢喝,那多喝点。我陪你,干了!
    说罢,她仰起脑袋,一饮而尽。
    无论任何一种酒,用这种驴饮喝法,就喝牛嚼牡丹一样,品尝不出其中的滋味。
    放在平时,霍不凡可不会管你喝没喝完,他该怎么喝还是怎么喝。
    但是今天,霍不凡没有这样做。
    他现在的思绪有些乱,心情也比较复杂,莫名其妙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处于失忆状态,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而且直觉告诉他,失忆和重生并没有多大关系,否则的话,不会只记得病床上醒来的第一眼了。
    这件事,未免太过巧合。
    因此,当潘思米一饮而尽后,霍不凡也端起杯子。咕嘟咕嘟喝了下去。
    他不在乎酒有多少,论酒量,能和他比拼的人不多。
    霍家的人有酒量,也有酒胆,按照老祖宗的说法。你可以把我喝死,但是想让我认输,那不可能!
    霍家的人,永不服输!
    当然了,在这种时候去谈所谓的酒量和酒胆。纯粹是扯犊子。
    霍不凡现在喝的是迷茫,不是为了和谁拼酒。
    而潘思米,也乐得看他这样猛喝,一杯喝完,立刻又倒了一杯。
    她看出霍不凡在过去的事情上。似有什么不妥,便没有再聊这些可能会乱人心情的事情,转而说起一些比较容易撩人心扉的话题,比如说梦想。
    其实以前没想过做心理医生,我最想做的是去森林里,开一家酒吧。客人们来到这里,可以喝啤酒,随手就能摘树叶和青草去喂周围的小动物。每天睡着的时候,旁边就有狐狸啊,小松鼠啊,梅花鹿什么的。醒来的时候,会有鸟儿在窗台唱歌,会有大熊趴在台阶上等我喂它蜂蜜,还有狮子在周围散步,没事冲我吼两嗓子。
    潘思米说着,喝着,眼神逐渐迷离。看的出,她并没有说谎,这些可能是她曾经内心深处最纯真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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