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是:艾萨克·牛顿。
    看到这个名字,萧天歌和凌薇眼中都是无比的震惊!
    牛顿!
    近代物理学之父!
    怎么可能?!
    凌薇紧紧抓着萧天歌的手,说道:“也许只是同名同姓。”
    “牛顿可不是个黑人。”
    萧天歌点点头,两人接着看了下去。
    日记写得很细致,有很多生活的琐事。
    萧天歌快速的扫视着,观察着其中的重要信息。
    我从小就是一个天才,在我眼中其他人都显得很愚笨,包括我的父母。
    我的脑海中有一个声音,它好像不停的在给我诉说着什么。
    这个声音让我逐渐开始发现世界的奥秘。
    我发现了万有引力。
    我发现了物体运动的三个基本定律。
    我发明了反射望远镜。
    我发明了微积分......
    但是我很惶恐。
    因为这些都不是我自己发现的。
    是那个声音告诉我的。
    祂是谁?
    是上帝吗?
    萧天歌的手开始颤抖,而凌薇的全身都在颤抖。
    真的是牛顿?!
    两人继续看了下去。
    日记写道。
    我前四十年都以为自己是个科学家,是个天才。
    到了四十岁之后,我才发现我不过是神的仆人。
    是谁创造了宇宙?
    是谁开启了宇宙的大爆炸?!
    显然有一位无所不能的神,在操控着这一切。
    而且根据我的研究,地球存在的时间,不超过一万年。
    但是他们都以为我疯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疯了。
    我感觉到祂在快速成长,开始享用我的大脑。
    我毫无怨言。
    我的一切是是祂赋予的,自当回报于祂。
    但是我认为我应该去寻找真相。
    是什么东西隐藏在我的身体之中?
    毕竟,我是个科学家。
    文字结束。
    后面是牛顿和一位黑人的画像。
    这名黑人,赫然就是西蒙!
    接着又是新的内容。
    我是西蒙,我是一名生物学家。
    我也是牛顿。
    这位伟大的物理学家找到我的时候,我以为我疯了。
    他不是早已经死了吗?
    但是在我眼前的,依然是个人类,而不是灵魂。
    他仍然年青,和我看过的画像一样。
    他认为有一个神,隐藏在他的身体中。
    他一定是疯了。
    毕竟大家都知道,他有精神上的问题。
    但是怎么解释他这么多年来,依然如此年青?
    他要求我解剖他的身体,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
    我同意了。
    于是牛顿死了。
    我成为了新的牛顿。
    他的身体中不是神,而是一种可怕的寄生虫。
    他的脊髓已经大部分被这种怪虫吃掉了。
    他的大脑也被啃掉了一小块。
    但是这种怪虫似乎代替了脊髓的作用,而且比原有的脊髓做得更好。
    怪虫还代替了部分大脑的作用,祂会分泌一种激素,不停刺激大脑。
    也许牛顿如此聪明和神经质,就是因为这怪虫的作用。
    我不知道这种可怕的生物是如何出现的。
    但是祂现在就在我的体内。
    我开始变得更加聪明。
    我获得了很多从来都没有过的物理知识,甚至还有许多记忆。
    恐怕这些东西都属于牛顿。
    我变得更有智慧,这世上几乎没有我了解不了的知识。
    我的性情也开始改变,变得古怪而不近人情。
    我的力量也越来越大,我的肌肉、骨骼和内脏都开始变异。
    我开始暴饮暴食,因为我总是觉得很饿。
    有些时候,我会突然觉得有些迷糊,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行为。
    但大多数时候,我都是清醒的。
    也许只是我以为我是清醒的。
    因为我有些时候,突然想吃掉某个人。
    这也是清醒的我吗?
    ......
    终于,有人找到了我,说我是他们的同类。
    我们都叫做圣徒。
    在这地球之上,永远只有十二个人。
    或者说,十二条虫。
    ......
    后面有很多神神叨叨,类似于梦呓一般的内容。
    还有西蒙对大量的生物,进行实验的内容。
    动物、植物、人类、血族、狼人族、他自己......
    其中有不少惊人的秘密。
    而他在这近百年来还有一个骇人的发现。
    因为基因学的兴起,他开始进行基因研究。
    西蒙研究结果表明。
    圣徒与血族、狼人族的基因相似程度,接近百分之百!
    这样的相似程度,甚至比不同人类种之间的差异还要小!
    虽然几大异族表现出来的形态完全不同。
    但是这几大异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近亲!
    看到这里,萧天歌叹了口气。
    人类一直认为,不死族的血族和狼人族,虽然在神话中故事是亲戚。
    但是他们表现出来的形态,应当是两个种族。
    所以人类一直天真的认为,不死族之间的内斗不会停止,人类可以坐收渔人之利。
    而现在,西蒙的研究已经证明了,不但血族和狼人族同出一源,就连圣徒也是。
    恐怕魔族也是吧?
    怪不得死神计划,是四位君王联手。
    凌薇没有撒谎。
    人类,已经岌岌可危。
    他摇了摇头,虽然这份日记中有很多惊人的秘密。
    西蒙的生物研究也走到了世界前端,对于他的生命研究院有极大的作用。
    但是对于他现在面临的问题,却没什么卵用。
    他对不死族的了解,恐怕比所有人类都要多。
    事实证明,不死族的确足够强悍。
    所有传闻的弱点,比如阳光、银器、十字架,没有一样是真的。
    只有砍掉脑袋后,进行完全焚烧,并取走心脏,才能杀死这种生物。
    他们的体液还包含着可怕的病毒,让人被病毒感染,转化为同类。
    如果不是他自己也获得了“不死”的能力。
    否则就算是他,也无法和这样的同阶不死族高手对抗!
    这是一个极端可怕的种族!
    他们的个体战力可能不如圣徒,但是危害性却比圣徒大无数倍!
    他们真的没有弱点吗?
    不对!
    西蒙的研究中有提到一个问题。
    不死族很容易发疯,他们的精神似乎处于一种很不稳定的状态。
    萧天歌想起了立冬之战那日。
    威廉三世这样的大高手,面对魔玄天的吸魂术,简直就没有抵抗之力!
    他当时只以为是魔族的吸魂术太强!
    但是结合西蒙的研究结论。
    不死族有弱点!
    这弱点就在于,相对他们近乎无解的身体,他们对于魂术的抵抗力并不强!
    而这,就正是自己的机会!
    提升魂术!
    自己的千魂杀生术!
    还有一门从来没有用过的,阴阳轮回术!
    召唤元神,杀得你们鸡飞狗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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