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y,你想搬到我这里来吗?”。
“需要一个两室一厅,装修好一点的,好,我替你问一下房东...小事情啦,不用这么客气”,
挂了电话后季莎莎又拨通房东的号码,右手则握着勺子调着电饭锅里的粥。
租房的事情很快就确定下来,季莎莎联系的是一个二房东,在早些年房价刚上涨的时候租了七八套房子,合同一签就是五年;一套租金五六千的房子到了他们的手里隔成七八间,甚至十几间,再租出去就是一万多的租金,中间的利润全部都是二房东所得。
有一段时间里魔都的出租房有超过一半都被掌握在二房东的手里,直到现在这种现象也没有根绝。
房子的事情很快就敲定了下来,季莎莎把电饭锅的锅盖盖上。
与anny接洽好后季莎莎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老实说,这一次的忙她帮的有些不情不愿。
她和anny是夜场里认识的,她比anny小一岁,但阅历其实比anny更加丰富;anny刚进去的时候季莎莎已经有一定的资源了。
anny一个人在外,季莎莎觉得这个女孩子挺辛苦的,所以对她颇为照顾,那时anny对她也很感激,两人的感情很好。
但后来不知为什么,anny的性情变了许多,虽然表面上两人从没有出现过什么裂痕,但友情和感情一样,一旦从真诚变成虚情假意就很难掩饰了,她们这一行的人对此极其敏感。
季莎莎不是有感情洁癖的人,不会因此对anny有意见;夜场是一个大染缸,就算是个傻白甜进去一个月也会变成拜金女、心机婊,鲜少有例外。季莎莎早就见惯了这些,姐妹之间只要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谁也没指望真的交心。
但anny的行为却越过了她的底线。
那天晚上在ktv里anny突然向陈墨表示了好感,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之后anny向她询问陈墨的事她更是觉得窝火,从那之后她和anny就疏远了许多。
水汽从锅盖上的小孔里冒出来,季莎莎打开电饭锅放进桂圆和红枣,又搅了搅,看看熬得差不多了把电饭锅切换到煲粥的模式,然后拨通陈墨的电话。
“墨墨,晚上来我这里喝粥吧”,
“咦...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
电话那头陈墨的声音听起来有气无力的样子。
“今天是你的生日,傻不傻啊你”,
“啊...好吧,我都忘记了”,
电话的那一头,陈墨揉了揉眼睛,戴上眼镜。
他的办公桌上,日历就放在他的右手边,今天是他的生日;但说起来他对这种事情没有什么概念,以前也只是妈妈给他买一个蛋糕,做一桌子好吃的菜,他就知道那一天是自己的生日了。
上了大学后有舍友给他送礼物,生日那天大家一起吃顿饭,晚上去唱个k,差不多就是这样;像电视上那种到某某高档酒店或者在家里巨型party陈墨是从来都没有体验过的。
说起来,这是他在魔都过的第一个生日,他自己都忘记了,季莎莎记得倒是清楚。
“墨墨,你生病了吗?”,
“没有...只是昨天睡得晚,有些困”,
陈墨打了个呵欠,心里忍不住把郑元问候了一番。
昨晚说好吃点东西就回去的,结果郑元喝了酒就打不住,一直喝到凌晨两点...好吧,似乎也不能完全怪郑元,其实是因为他和陪郑元喝酒,由于有“自然意志”的缘故,酒精在体内积累到一点的量,当他感到头晕的时候自然意志就把体内的酒精给分解了。
郑元见他怎么也喝不醉,心中大奇,他怎么也不信自然意志还有这种神奇的功能,不信邪的和陈墨拼酒,结果就喝了个烂醉如泥,最后还是陈墨把他给背回去的,看他的样子估计要睡到中午。
他当然不知道这个时候郑元已经醒了,正坐在床上感慨道:“自然意志...真是神技啊,我也要兑换一个”,
......
“是和谁出去玩了吗?”,
季莎莎眼珠转了转,变得八卦起来。
“嗯...和一个朋友”,
“朋友?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怎么了?”,
“嘻嘻,没怎么,晚上见”,
季莎莎开心地挂掉电话,从衣柜里取出一条经典款的小黑裙,她的脸不是anny的那种可爱风格,而是显得有些妩媚的御姐风,这条小黑裙正好能勾勒出她身上的这种气质。
穿上小黑裙,束好头发,别了发卡,对着镜子看了看觉得这种素颜妆再也找不到一点瑕疵才满意地对着镜子笑了笑,然后坐在沙发上@了周诚,让他晚上和陈墨一起过来。
说起来,和陈墨认识这么久了,但有一些东西她还是不知道该怎么拿捏;有的时候她觉得似乎应该把友情升华一下,变成爱情了,但更多的时候又觉得时机还不成熟。
小的时候季莎莎家里有些重男轻女,父母给弟弟报各种补习班,不惜一切代价把他送进县里最好的学校。对她则松懈许多,初中以后她学习成绩普普通通,父母也没有再强求,给她报了一所普普通通的高中;后来成绩和她一样普普通通的弟弟则花了家里近七千块上了县里最好的高中。
那个时候县城里一般职员的工资只有一两千,七千块对一个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了。
也许陈墨也不知道,那一段时间里季莎莎的妈妈经常对她和弟弟说的就是“你看人家陈墨......”,后面接的自然就是陈墨多么听话懂事,成绩怎样云云,甚至陈墨还给她补过一段时间的课。
现在想起来,许多事情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有些讽刺的是,曾经作为同龄人榜样的好孩子陈墨大学毕业后一个月拿着几千块的工资,成为一个普通的小白领,不知未来在何方;而高中就辍学成了小太妹的她却掌握着远超过他的资源,也拥有比他更多的选择....
她从来也没有因此而看低过陈墨,在她的心中,陈墨已经是点在心上的一点朱砂。
而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似乎应该让友情适当的升华一下了。
“好像应该买一点酒......”,
......
“需要一个两室一厅,装修好一点的,好,我替你问一下房东...小事情啦,不用这么客气”,
挂了电话后季莎莎又拨通房东的号码,右手则握着勺子调着电饭锅里的粥。
租房的事情很快就确定下来,季莎莎联系的是一个二房东,在早些年房价刚上涨的时候租了七八套房子,合同一签就是五年;一套租金五六千的房子到了他们的手里隔成七八间,甚至十几间,再租出去就是一万多的租金,中间的利润全部都是二房东所得。
有一段时间里魔都的出租房有超过一半都被掌握在二房东的手里,直到现在这种现象也没有根绝。
房子的事情很快就敲定了下来,季莎莎把电饭锅的锅盖盖上。
与anny接洽好后季莎莎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老实说,这一次的忙她帮的有些不情不愿。
她和anny是夜场里认识的,她比anny小一岁,但阅历其实比anny更加丰富;anny刚进去的时候季莎莎已经有一定的资源了。
anny一个人在外,季莎莎觉得这个女孩子挺辛苦的,所以对她颇为照顾,那时anny对她也很感激,两人的感情很好。
但后来不知为什么,anny的性情变了许多,虽然表面上两人从没有出现过什么裂痕,但友情和感情一样,一旦从真诚变成虚情假意就很难掩饰了,她们这一行的人对此极其敏感。
季莎莎不是有感情洁癖的人,不会因此对anny有意见;夜场是一个大染缸,就算是个傻白甜进去一个月也会变成拜金女、心机婊,鲜少有例外。季莎莎早就见惯了这些,姐妹之间只要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谁也没指望真的交心。
但anny的行为却越过了她的底线。
那天晚上在ktv里anny突然向陈墨表示了好感,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之后anny向她询问陈墨的事她更是觉得窝火,从那之后她和anny就疏远了许多。
水汽从锅盖上的小孔里冒出来,季莎莎打开电饭锅放进桂圆和红枣,又搅了搅,看看熬得差不多了把电饭锅切换到煲粥的模式,然后拨通陈墨的电话。
“墨墨,晚上来我这里喝粥吧”,
“咦...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
电话那头陈墨的声音听起来有气无力的样子。
“今天是你的生日,傻不傻啊你”,
“啊...好吧,我都忘记了”,
电话的那一头,陈墨揉了揉眼睛,戴上眼镜。
他的办公桌上,日历就放在他的右手边,今天是他的生日;但说起来他对这种事情没有什么概念,以前也只是妈妈给他买一个蛋糕,做一桌子好吃的菜,他就知道那一天是自己的生日了。
上了大学后有舍友给他送礼物,生日那天大家一起吃顿饭,晚上去唱个k,差不多就是这样;像电视上那种到某某高档酒店或者在家里巨型party陈墨是从来都没有体验过的。
说起来,这是他在魔都过的第一个生日,他自己都忘记了,季莎莎记得倒是清楚。
“墨墨,你生病了吗?”,
“没有...只是昨天睡得晚,有些困”,
陈墨打了个呵欠,心里忍不住把郑元问候了一番。
昨晚说好吃点东西就回去的,结果郑元喝了酒就打不住,一直喝到凌晨两点...好吧,似乎也不能完全怪郑元,其实是因为他和陪郑元喝酒,由于有“自然意志”的缘故,酒精在体内积累到一点的量,当他感到头晕的时候自然意志就把体内的酒精给分解了。
郑元见他怎么也喝不醉,心中大奇,他怎么也不信自然意志还有这种神奇的功能,不信邪的和陈墨拼酒,结果就喝了个烂醉如泥,最后还是陈墨把他给背回去的,看他的样子估计要睡到中午。
他当然不知道这个时候郑元已经醒了,正坐在床上感慨道:“自然意志...真是神技啊,我也要兑换一个”,
......
“是和谁出去玩了吗?”,
季莎莎眼珠转了转,变得八卦起来。
“嗯...和一个朋友”,
“朋友?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怎么了?”,
“嘻嘻,没怎么,晚上见”,
季莎莎开心地挂掉电话,从衣柜里取出一条经典款的小黑裙,她的脸不是anny的那种可爱风格,而是显得有些妩媚的御姐风,这条小黑裙正好能勾勒出她身上的这种气质。
穿上小黑裙,束好头发,别了发卡,对着镜子看了看觉得这种素颜妆再也找不到一点瑕疵才满意地对着镜子笑了笑,然后坐在沙发上@了周诚,让他晚上和陈墨一起过来。
说起来,和陈墨认识这么久了,但有一些东西她还是不知道该怎么拿捏;有的时候她觉得似乎应该把友情升华一下,变成爱情了,但更多的时候又觉得时机还不成熟。
小的时候季莎莎家里有些重男轻女,父母给弟弟报各种补习班,不惜一切代价把他送进县里最好的学校。对她则松懈许多,初中以后她学习成绩普普通通,父母也没有再强求,给她报了一所普普通通的高中;后来成绩和她一样普普通通的弟弟则花了家里近七千块上了县里最好的高中。
那个时候县城里一般职员的工资只有一两千,七千块对一个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了。
也许陈墨也不知道,那一段时间里季莎莎的妈妈经常对她和弟弟说的就是“你看人家陈墨......”,后面接的自然就是陈墨多么听话懂事,成绩怎样云云,甚至陈墨还给她补过一段时间的课。
现在想起来,许多事情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有些讽刺的是,曾经作为同龄人榜样的好孩子陈墨大学毕业后一个月拿着几千块的工资,成为一个普通的小白领,不知未来在何方;而高中就辍学成了小太妹的她却掌握着远超过他的资源,也拥有比他更多的选择....
她从来也没有因此而看低过陈墨,在她的心中,陈墨已经是点在心上的一点朱砂。
而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似乎应该让友情适当的升华一下了。
“好像应该买一点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