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蓝洁瑛和大史请任奕帆去饭店吃了晚饭,然后再次回到了宝格丽大酒店。
前台小姐看到是任奕帆,直接就给他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他在这里真正做到了靠刷脸入住。
“哎呀~还是躺在这张大床上舒服。”此时的任奕帆,躺在床上,深呼吸了一口气,觉得幸福极了。
而大史和蓝洁瑛在客厅里看电视,大史最近有点儿迷那些东西,他觉得很有趣。
之前,他和任奕帆说过:“也不是说故事有多吸引俺吧,我就是觉得,咱跟这电视里面演的差不多。”
“咱们每个人好像都是活在了电影里面,不过现实生活有些时候貌似比电影更加狗血。”
任奕帆问他为什么这么说,大史回答道:“这个电影还讲究个逻辑,这生活是一点逻辑都不讲,很多事情说发生他就发生了。”
任奕帆这几年一直在忙生意,都没有多少时间去看电视和电影,这个时代也是一样,每个人都生活在快节奏之中。
生活在焦虑和压力之下,不像十几年前的人们,特别容易有一种幸福感。
兴许是网络上的信息过于眼花缭乱,让整个社会都开始变得浮躁了吧。
任奕帆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此时的他睡的特别香甜,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也显得格外珍惜。
很快,天亮了,蓝洁瑛和大史昨晚上看电视看到深夜,还点了外卖。
蓝洁瑛这几个月也有了变化,越来越接地气了,越来越有生活的味道,兴许是已经适应这个时代的环境了吧。
人一旦融入一个大的环境之中,不管是心理活动还是行为方式,都会在不知不觉间受到影响。
简单洗漱过后,任奕帆将茶几上的几个外卖盒子倒进了垃圾桶,提着两个黑色的环保袋就下楼去了。
“请问是任奕帆先生吗?刘总吩咐过了,让我们服务好您!您可以打电话给我,让我安排保洁前去打扫的。”
任奕帆淡淡的回答道:“不必了,我喜欢自己动手。”
随即便走了大厅,将环保袋扔到垃圾桶过后,他再一次朝着彭祖卖手抓饼的天桥走去。
每一次离开的时候,他都想要去一下那个地方,因为他觉得,那个小摊儿,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
可以屏蔽生活中的一些烦恼和压力,心灵可以得到归属。
半个小时后,当他来到天桥时,发现彭祖并没有在那里。
“也是,这大白天儿的,那老头儿应该也不缺钱,怎么会来呢?”
任奕帆又在天桥上站了一会儿。自言自语道:
“这刚从一个陌生的环境出来,现在又要去另一个环境了,我这心里面怎么有了一种生离死别的失落感呢?”
“唉~人类这奇怪的情感呢~真是搞不懂。”
“也罢,今天就趁着这特别的心情做一点儿特别的事情吧!”
任奕帆在小的时候,可是他们大院儿里的孩子王,所有的人都愿意和他一起玩儿,都愿意听他的安排。
他们一起去野外将树枝插在地上当围了一个圈,当做帐篷,叶子可以给他们遮蔽阳光。
他们去野外抓蚱蜢,去偷儿枣儿,去买那些玩具手枪和刀刀剑剑,然后学着电视里演的那样,组建一个帮派。
如果他说不和谁谁谁一起玩儿,那个小孩儿还会伤心好几天,然后买一些零食来巴结他。
因为他们在玩儿游戏的时候,任奕帆会照顾好每一个人的感受,每一个人都能在他所组织的游戏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也许这就是人类所需要的归属感吧。
可那是以前,现在,儿时的那些伙伴儿,大部分都已经消散在茫茫人海中了,留下来的那些人,也已经和以前大有不同。
人还是那个人,只不过味道却不再是原来的味道。
现在的任奕帆,自从他父亲白手起家之后,一切都改变了,他在不知不觉间,感觉到以前的朋友和自己有了隔阂。
他不知道这个隔阂是什么,可是他明白,他已经很难完全融入到原先的那个圈子了。
任奕帆站立在天桥上回想往事,不禁自嘲道:
“看看我现在都变成什么样子了,被社会磨平了棱角,人和人之间变得越来越相似。”
“不行,既然今天我又要离开了,我得做点儿特别的日子,打破以往的生活轨迹。”
紧接着,他便走下了天桥,进了一家小超市,在里面买了一些卤菜,豆干儿啊、凉拌猪蹄子、一些凉拌素菜,鸭脖和鸭架之类的。
临走前还不忘打包了两份米饭,然后结账的时候又在柜台买了一瓶一百多块钱的葡萄酒和两个高脚杯。
老李给的钱他一份不剩的全花光了。
出了大门,他看见门口儿有个流浪汉,身边就是他的家,用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和铺成的一张床。
任奕帆便走了过去,对着坐在地上的流浪汉说道。
“来,今天咱俩儿喝点儿!”
说着便把东西都放到了地上,然后又看见他光着脚。
“这大冬天的,你的鞋呢?等着啊,我去给你买一双。”
任奕帆转过头儿,朝着超市对面的批发市场走去。
十分钟过后,提着一个白色的购物袋便走了回来。
“来穿上吧~”任奕帆将袋子递给了流浪汉。
接过袋子,抹了抹眼泪,将一双棉袜套在了那早已冻红了的双脚之上。
随后又把棉鞋穿上了,那是老一辈儿人穿的黑色棉鞋,虽然才二十多块钱一双,但是很保暖。
任奕帆摆开阵势,将自己买的卤菜打开,然后拿筷子直接将葡萄酒上的木塞捅了进去。
没办法,没有钱买海马刀了……
他递给流浪汉一个高脚杯,然后给他倒上酒,又递给了他一双筷子。
“分开吃吧,我脏。”
那个头发已经长到脖子,身上穿着一件灰色破棉衣的流浪汉对着任奕帆说道。
“又没有让你用手抓,这不是有筷子吗?”任奕帆笑着说道。
“当~”
两个人碰了一下酒杯,开始吃了起来,流浪汉边吃边掉眼泪。时不时的就给任奕帆道谢。
路过的人用怪异的眼光看着两人,有的看的入神,直到撞到人之后才回过神来,连声道歉。
有的呢,则说风凉话。
“看这人穿的流里流气,一看就是想火,这种人我见多了!”
反正就是各式各样的人,都有。任奕帆则完全沉入到和流浪汉的交流之中,无视周围的存在。
“你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我不是这儿的,九几年的时候发洪水,全村儿人的人都死了,我是被冲到这里来的!”
“哦~那你怎么生活啊?”
“捡废品卖。”
“那你吃的饱吗?”
“还行,勉强能填饱肚子。”
“当~”
两人再次碰杯,任奕帆特别真诚的说道:“来来来~吃点儿肉,这鸭架,味道还行。”
“好人呢~你可真是个好人。”
任奕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物无美恶,过则成灾!我只是随心而活。”
接下来,流浪汉的话却让任奕帆感到惊讶:“这个我知道,你这个是中庸的思想,讲究的是破我执,均衡之道。”
前台小姐看到是任奕帆,直接就给他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他在这里真正做到了靠刷脸入住。
“哎呀~还是躺在这张大床上舒服。”此时的任奕帆,躺在床上,深呼吸了一口气,觉得幸福极了。
而大史和蓝洁瑛在客厅里看电视,大史最近有点儿迷那些东西,他觉得很有趣。
之前,他和任奕帆说过:“也不是说故事有多吸引俺吧,我就是觉得,咱跟这电视里面演的差不多。”
“咱们每个人好像都是活在了电影里面,不过现实生活有些时候貌似比电影更加狗血。”
任奕帆问他为什么这么说,大史回答道:“这个电影还讲究个逻辑,这生活是一点逻辑都不讲,很多事情说发生他就发生了。”
任奕帆这几年一直在忙生意,都没有多少时间去看电视和电影,这个时代也是一样,每个人都生活在快节奏之中。
生活在焦虑和压力之下,不像十几年前的人们,特别容易有一种幸福感。
兴许是网络上的信息过于眼花缭乱,让整个社会都开始变得浮躁了吧。
任奕帆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此时的他睡的特别香甜,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也显得格外珍惜。
很快,天亮了,蓝洁瑛和大史昨晚上看电视看到深夜,还点了外卖。
蓝洁瑛这几个月也有了变化,越来越接地气了,越来越有生活的味道,兴许是已经适应这个时代的环境了吧。
人一旦融入一个大的环境之中,不管是心理活动还是行为方式,都会在不知不觉间受到影响。
简单洗漱过后,任奕帆将茶几上的几个外卖盒子倒进了垃圾桶,提着两个黑色的环保袋就下楼去了。
“请问是任奕帆先生吗?刘总吩咐过了,让我们服务好您!您可以打电话给我,让我安排保洁前去打扫的。”
任奕帆淡淡的回答道:“不必了,我喜欢自己动手。”
随即便走了大厅,将环保袋扔到垃圾桶过后,他再一次朝着彭祖卖手抓饼的天桥走去。
每一次离开的时候,他都想要去一下那个地方,因为他觉得,那个小摊儿,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
可以屏蔽生活中的一些烦恼和压力,心灵可以得到归属。
半个小时后,当他来到天桥时,发现彭祖并没有在那里。
“也是,这大白天儿的,那老头儿应该也不缺钱,怎么会来呢?”
任奕帆又在天桥上站了一会儿。自言自语道:
“这刚从一个陌生的环境出来,现在又要去另一个环境了,我这心里面怎么有了一种生离死别的失落感呢?”
“唉~人类这奇怪的情感呢~真是搞不懂。”
“也罢,今天就趁着这特别的心情做一点儿特别的事情吧!”
任奕帆在小的时候,可是他们大院儿里的孩子王,所有的人都愿意和他一起玩儿,都愿意听他的安排。
他们一起去野外将树枝插在地上当围了一个圈,当做帐篷,叶子可以给他们遮蔽阳光。
他们去野外抓蚱蜢,去偷儿枣儿,去买那些玩具手枪和刀刀剑剑,然后学着电视里演的那样,组建一个帮派。
如果他说不和谁谁谁一起玩儿,那个小孩儿还会伤心好几天,然后买一些零食来巴结他。
因为他们在玩儿游戏的时候,任奕帆会照顾好每一个人的感受,每一个人都能在他所组织的游戏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也许这就是人类所需要的归属感吧。
可那是以前,现在,儿时的那些伙伴儿,大部分都已经消散在茫茫人海中了,留下来的那些人,也已经和以前大有不同。
人还是那个人,只不过味道却不再是原来的味道。
现在的任奕帆,自从他父亲白手起家之后,一切都改变了,他在不知不觉间,感觉到以前的朋友和自己有了隔阂。
他不知道这个隔阂是什么,可是他明白,他已经很难完全融入到原先的那个圈子了。
任奕帆站立在天桥上回想往事,不禁自嘲道:
“看看我现在都变成什么样子了,被社会磨平了棱角,人和人之间变得越来越相似。”
“不行,既然今天我又要离开了,我得做点儿特别的日子,打破以往的生活轨迹。”
紧接着,他便走下了天桥,进了一家小超市,在里面买了一些卤菜,豆干儿啊、凉拌猪蹄子、一些凉拌素菜,鸭脖和鸭架之类的。
临走前还不忘打包了两份米饭,然后结账的时候又在柜台买了一瓶一百多块钱的葡萄酒和两个高脚杯。
老李给的钱他一份不剩的全花光了。
出了大门,他看见门口儿有个流浪汉,身边就是他的家,用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和铺成的一张床。
任奕帆便走了过去,对着坐在地上的流浪汉说道。
“来,今天咱俩儿喝点儿!”
说着便把东西都放到了地上,然后又看见他光着脚。
“这大冬天的,你的鞋呢?等着啊,我去给你买一双。”
任奕帆转过头儿,朝着超市对面的批发市场走去。
十分钟过后,提着一个白色的购物袋便走了回来。
“来穿上吧~”任奕帆将袋子递给了流浪汉。
接过袋子,抹了抹眼泪,将一双棉袜套在了那早已冻红了的双脚之上。
随后又把棉鞋穿上了,那是老一辈儿人穿的黑色棉鞋,虽然才二十多块钱一双,但是很保暖。
任奕帆摆开阵势,将自己买的卤菜打开,然后拿筷子直接将葡萄酒上的木塞捅了进去。
没办法,没有钱买海马刀了……
他递给流浪汉一个高脚杯,然后给他倒上酒,又递给了他一双筷子。
“分开吃吧,我脏。”
那个头发已经长到脖子,身上穿着一件灰色破棉衣的流浪汉对着任奕帆说道。
“又没有让你用手抓,这不是有筷子吗?”任奕帆笑着说道。
“当~”
两个人碰了一下酒杯,开始吃了起来,流浪汉边吃边掉眼泪。时不时的就给任奕帆道谢。
路过的人用怪异的眼光看着两人,有的看的入神,直到撞到人之后才回过神来,连声道歉。
有的呢,则说风凉话。
“看这人穿的流里流气,一看就是想火,这种人我见多了!”
反正就是各式各样的人,都有。任奕帆则完全沉入到和流浪汉的交流之中,无视周围的存在。
“你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我不是这儿的,九几年的时候发洪水,全村儿人的人都死了,我是被冲到这里来的!”
“哦~那你怎么生活啊?”
“捡废品卖。”
“那你吃的饱吗?”
“还行,勉强能填饱肚子。”
“当~”
两人再次碰杯,任奕帆特别真诚的说道:“来来来~吃点儿肉,这鸭架,味道还行。”
“好人呢~你可真是个好人。”
任奕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物无美恶,过则成灾!我只是随心而活。”
接下来,流浪汉的话却让任奕帆感到惊讶:“这个我知道,你这个是中庸的思想,讲究的是破我执,均衡之道。”